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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压燃气管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2024-07-13 阅读 4723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平度市人民路中压天然气管道工程,为市区部分居民置换天然气供气而设。工程全长约1.58km,西起扬州路西侧人民医院(0+000),经扬州路、常州路、苏州路、杭州路,东至平度市环卫园林管理中心(1+580),介质为天然气,采用Ф250mmPE管,管线中心位于人民路南侧路边石1米的机动车慢车道。二、施工方案工程主管线长1580米,管线位于平度市中心区,因人行道地下无管线位置,经有关部门批准管线位于离路边石1米的机动车慢车道。为了最小限度的影响交通,本工程采取非开挖定向穿越方式施工。该项目由2台钻机分5段进行施工,每段长约300米,具体施工计划如下:1、人民路1#穿越(0+000—0+300)300米施工队伍进场后,首先将钻机(甲)摆放于1#、2#穿越之间(0+300),先向西进行1#穿越,钻机摆放需占用非机动车道3m*9m位置,出土点(0+000)由于要加装阀门,需开挖工作基坑长6米,宽2米,深2.5米。1#穿越计划3天内完成回拖。2、人民路2#穿越(0+300—0+600)300米1#穿越完成后,钻机原地调头,进行2#穿越,出土点(0+600)由于要与3#穿越连头,需开挖工作基坑长10米,宽1.5米,深2.5米。2#穿越计划3天内完成回拖。3、人民路3#穿越(0+600—0+950)350米1#、2#穿越完成后,将钻机(甲)调至0+600处,向东进行3#穿越,出土点(0+950)由于要与4#穿越连头,需开挖工作基坑长10米,宽1.5米,深2.5米。3#穿越计划3天内完成回拖。4、人民路4#穿越(0+950—1+300)350米在钻机(甲)进场同时,钻机(乙)进场,摆放于4#、5#穿越之间(1+300),需占用非机动车道3m*9m位置,先向西进行4#穿越。4#穿越计划3天内完成回拖。5、人民路5#穿越(1+300—1+580)280米钻机(乙)完成4#穿越后,原地调头,向东进行5#穿越,出土点(1+580)需开挖工作基坑长5米,宽1.5米,深2.5米。5#穿越计划3天内完成回拖。以上穿越施工预计15天可完成。在穿越施工完成后,由管道安装单位进行段与段的连头、工作坑回填、路面夯实等后续工作。后续工作可在1周内完成。三、安全文明施工:本工程位于平度市老城区,为避免对道路、交通、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间我公司将采取以下方式有效地进行控制:1、施工中做到操作面干净整洁,随产随清,达到施工现场周边无扬尘,低噪音。同时准备好排水、沟槽支护等防护措施,并且施工现场全部采用彩钢瓦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在施工现场沟槽、用电、起重设备等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于影响行人通过的沟槽,必须安装便桥及明显的警示灯,并于最短的时间完成回填。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和施工运输过程中的降尘和飘尘对周围大气的污染,可采用清扫、洒水、遮盖、等措施降低污染。2、钻机设备进场后,将严格控制噪音、扬尘、泥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设备摆放整齐。为避免影响居民生活,19点后不得施工。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水污染的排放,减少污水的产生,泥浆采用专业设备清理并外运,不得就地处理,外运过程中避免任何的洒漏情况发生。3、管底垫层及沟槽回填根据建设局要求全部采用中砂,如堆放在现场并且短时间内无法及时回填,将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4、现场施工人员整齐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牌,并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志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5、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对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护,分类放置,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立明显标志。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及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并配备专业电工负责工地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查维修。不准在帐篷内私自安电线,安装照明。电气设备维修时应挂警示牌、停送电由专人负责。6、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始终保持交通运输道路的畅通。7、现场的材料、设备都要存放整齐,堆放在指定的场所,现场已施工完的设备及时清理,以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文明。四、工程目标1、安全目标:零施工安全事故。2、工期目标:20天。3、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模范工地,日产日清,零投诉。4、工程质量目标:安装一次验收合格,回填恢复一次验收合格。五、施工项目组织1、项目组织机构及质保体系:实行项目责任制,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配备相应的施工班组,现场设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平度市人民路天然气穿越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张强项目安全负责人:邵勇项目技术负责人:范壮壮项目质量负责人:赵峰项目部设置两支专业施工队伍,一支为土方开挖、管道安装队伍,一支为水平定向钻施工专业队伍。2、水平定向钻劳动力配备:岗位人数(人)岗位人数(人)控向工程师2工具车司机1泥浆工程师2泥浆车司机1司钻工2普工83、机械设备及车辆配置:定向钻DDW320水平定向钻2台,搅拌系统及搅拌机1套,解放工具车1辆,钻头2个,回扩头Φ350mm一个,Φ450mm,各1个,抽水机2台,发电机2台,钻杆4箱,粘土1200袋,添加剂20桶,警示帽10个。4、安装队伍人员配置管工16名焊工8名起重工8名测量工2名壮工10名5、施工设备机具配置与进场计划序号设备机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1汽车吊8T或16T辆22挖掘机辆23风镐台54生产指挥车辆15自卸车东风5T辆46双排辆37焊机DN350台208发电机组50KW台49试压泵3DSY40-2/16台210水准仪拓普康台2六、穿越施工安全措施:1、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在工程项目过程中,建立符合项目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参加施工的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认真执行并遵守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要符合国家和地方,以及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条例、规范和标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等。2、安全分工具体明确建立强有力管理体系,项目经理任组长,设立专职安全员,充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个人的责任范围。3、安全技术措施A、施工开工前,专职安全员必须对施工区内的周围环境、地下管线、地质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详细了解。对穿越区内地下管线、防空设施、水渠等必须熟知位置、走向、深度,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钻进工作区内的地下管线、防空设施等指令专人妥善处理。B、开工前,项目经理必须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在下达任务书时向参加施工人员认真地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广大职工知道采取哪些安全技术措施,说明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有效的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必须防止那种只讲形式,不求实际效果的作法。C、穿越工程开始前,对定向钻进行试钻,并进行设备调试运转,对定位系统进行调校,发现异常现象及时研究处理,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施工。D、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装卸钻杆时必须戴防护手套,应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E、穿越过程中,司钻手注意压力表的指数,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特别是压力突然上升,经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施工。F、在穿越过程中,定向手时刻注意钻杆的穿越方向、深度。如发生偏差,及时进行纠偏,确保钻杆沿设计穿越曲线进行钻进。如发生卡钻现场,立即撤出卡钻区,停钻检查,找出解决方法,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G、拖管前,均应由项目经理检查吊装设备及辅助设施是否安全无损,安全可靠,拖管工序有专人指挥,在挖掘机吊起管子时严禁管了下方有人。H、穿越输电线路与电缆保护区时,必须申报区、县以上供电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I、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周围设立防护围拦,设置警示标志。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员进入现场需戴安全帽、穿警示服、工作鞋及其它安全用品。4、项目安全检查要确保施工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每天巡视现场,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险情,纠正施工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配合有关技术人员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安全技术方面问题。

篇2:管道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所承建的管道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

我公司所承建的所有管道工程。

3职责

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部门职责与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安全管理

4.1工程处(项目部)要设立以工程处主任(项目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4.2工程处(项目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作到工程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整改。

4.3按工程项目规模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单项造价在500万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单项造价在500万以上要设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处(项目部)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的投入。

4.4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作、土方开挖工程,摸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4.5严格执行《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4.6工程处主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都必须要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工、施工机械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7作业人员进人施工现场或新的岗位前,必须登记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工程处(项目部)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文明施工

5.1市区道路围档不得低于1.8米,移动出入口及十字路口可低于1.2米,但不得低于0.9米,降低围档长度延伸不得超过20米。

5.2市政管线工程采用不低于0.9米的围档,开挖区域必须进行围档,并做好警示标志,施工完成必须尽快按要求对路面及人行道进行恢复。

5.3材料应采用装配式活动板材,不得使用塑料布、土工布、纺织布、脚手片做维护。

5.4施工现场应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劳务工工资监控制度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规格要求不小于0.8×1.2m,字迹端正,张挂牢固。

5.5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危险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应设警示红灯。

5.6不得在工地现场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5.7施工现场应作到工完场地清。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应该密封、掩盖,不得沿途抛散、遗漏污染市容;严禁从2.0m以上搞出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5.8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和震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施工现场应在规定时间(7:00-12:00,14:00-22:00)内施工,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因特殊工序需要连续施工的,应按要求申报并告示周边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间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9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应按不同的作业条件,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

6安全防护

6.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前必须按批次批量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现场使用。

6.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额定少于1.2m,大中型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应根据施工方案、基坑壁支护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基坑(槽)施工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渗措施。基坑(槽)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6.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低压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现场应使用标准配电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按规范接线。

6.4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6.5吊车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6.6施工机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严禁用石油液化气替代乙炔、氧气进行相关施工。

6.7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小于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6.8距地下管线1.5米(燃气管线2米)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应用人工开挖。管道暴露后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处理。

6.9管线工程施工路段,必须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设置各类醒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车辆导向标志,在交通繁忙的复杂路段必须配备专人执勤指挥。

7相关文件

《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篇3:公司管道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

1、安全管理

1.1项目部要设立以项目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1.2按工程项目规模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单项造价5000万以下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针对分包单位:专业分包至少1人,劳务分包的工程50人以下的至少1人,50-200人的至少2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项目部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的投入。

1.3项目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做到项目部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整改。

1.4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作、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1.5严格执行《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6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电工、电焊工、施工机械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7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新的岗位前,必须登记造册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8夜间作业,必须保证作业区有足够的照明;在重点危险部位及路段,夜间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灯、警示牌等警示标志;夜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保证精力充沛;夜间作业前,应严格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利作业条件的,必须停止作业;加大夜班的跟踪巡查力度,尤其是危险施工区域;施工车辆夜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严防倒车伤人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夜间作业的用电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用电,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2、安全防护

2.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前必须按批次批量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2.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少于1.2m,大中型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应根据施工方案、基坑壁支护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基坑(槽)施工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渗措施。基坑(槽)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安全网封闭。

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低压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现场应使用标准配电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按规范接线。

2.4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2.5吊车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6施工机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严禁用石油液化气替代乙炔、氧气进行相关施工。

2.7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小于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2.8距地下管线1.5米(燃气管线2米)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应用人工开挖。管道暴露后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处理。

2.9管线工程施工路段,必须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设置各类醒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车辆导向标志,在交通繁忙的复杂路段必须配备专人执勤指挥,并设置带有反光标识围挡、警示地锥等警示标志。

二、文明施工

1.1市政管线工程开挖区域必须设置连续围档,围挡要坚固、平稳、严密、整洁、美观,并做好警示标志,施工完成必须尽快按要求对路面及人行道进行恢复。围挡材料应采用金属材质或装配式活动板材,不得使用塑料布、土工布、纺织布。

1.2工程造价100万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规格要求不小于0.8×1.2m,字迹端正,张挂牢固;工程造价100万以下的工程(含抢修),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注明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1.3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危险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应设警示红灯。

1.4不得在工地现场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5施工现场应作到工完场地清。当天不能及时回填、清运的渣土应用防尘网覆盖。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应该密封、掩盖,不得沿途抛散、遗漏污染市容。

1.6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和震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施工现场应在规定时间(7:00-12:00,14:00-22:00)内施工,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因特殊工序需要连续施工的,应按要求申报并告示周边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间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并佩戴上岗证,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1.8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施工现场不同的作业条件,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

该管理规范未尽事宜,参见《关于下发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12年11月13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