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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系统措施

2024-07-13 阅读 7958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系统

依据有关规范要求,对现场施工配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施工用电采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机具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保证施工安全。

现场设主电箱,接驳位置按设备安装承包商在业主单位提供的电源接口,引入主配电箱接至各楼层配电箱最后引入各分配电箱,施工机具用电再从分箱接出。根据施工要求,照明系统覆盖分布大部分施工区域,个别区域(较小)临时拉线照明。

1、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1)用电器具特征:

1)动力负荷电以II类手持式及移动式小型电动工具为主。

2)照明:以白炽灯作为临时施工现场的照明光源。

(2)临时施工配电原则

采用总配电箱(px)和分配电箱(Fpx)二级配电。配电系统为TN-S制。专用PE保护接地线。

动力配电采用一机一闸,并加配自动脱扣漏电保护开关。照明由专用回路供电。

(3)临时用电总量约为25KW(包括照明及施工机具用量)

2、安全技术措施

(1)分配电箱至开关箱线段采用双重聚氯乙烯绝缘型(BVV)铜芯导线穿PVC保护管架空敷设。对地高度不小于2.5M。

(2)总箱px外壳及零线应重复接地(与现有的接地干线网可靠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3)配电箱底边距地1.5M。周边不得堆放足以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4)进出箱体的电气线路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5)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电线采用YZ-1000V橡套软电缆。

篇2:装饰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外电防护

1.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1.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1.3?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1.4?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1-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1.11.92.75

1.5?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2?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2.3?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2.4?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2.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2.6?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3.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2?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强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5?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排线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3.6?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3.7?配电箱必须采用铁箱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8?配电处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4.现场照明

4.1?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4.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蕊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4.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4?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纳灯应大于5m。

4.5?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①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②在潮湿和易燃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4.6?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篇3:装饰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则

(1)在任何用电范围内,均需接受电工的管理、指导,不得违反;

(2)严禁一制多机(或工具)用电;

(3)一切电线接头均要接触牢固,严禁随手接电,电线接头严禁裸露空间;

(4)一切临时电路均要在2m高度以上,严禁拖地电线长度超过5m;

(5)任何拖地电线必须做好防水、防漏电工作;

(6)每一工作小区(分区)设一漏电保护开关;

(7)照明灯泡悬挂,严禁近人及靠近木材、电线、易燃品;

(8)一切金属外壳的机具均设地线接地;

(9)凡用电工种均须配备测电笔、胶钳等常用工具,严禁任何危险操作;

(10)手持电动工具均要求在配电箱装设额定工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工作时间不大于0.15s的漏保护装置,电动机具定期检验、保养;

(11)每台电动机械京戏有独立的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

(12)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持供电局核发的操作许可证上岗,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擅动电气设施,电动机械发生故障,要找电工维修;

(13)施工现场内一般不架设裸导线。现场架空线与施工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0m,与地面距离不小于6m,跨越建筑物或临时设施时垂直距离不小于2.5m;

(14)各种电气设备均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严禁在同一系统中接零、接地两种混用,不准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