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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3

2024-07-13 阅读 2071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3)

三、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附落的措施

1)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a.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b.交叉作业通道搭护头棚;

c.高处作业的工人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d.高处码放的板材要加压重物,以防被大风掀翻吹落,高处作业的余料、废物须及时清理,以防无意碰落或被风吹落;

e.高处作业的操作平台应密实,周围拦杆底部应设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以防物料从平台缝隙或拦杆底部漏下。

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a.施工电梯的基础、安装和使用须符合生产厂商的规定,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使用中定期检测;

b.卷扬机须搭防砸、防雨的操作棚,固定机身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须装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c.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d.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须装不少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e.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f.经常保养机具,按规定润滑或换配件,所用刀具必须匹配,换夹具、刀具时一定要拨下电源插头;

g.注意着装,不穿宽松服装操作电动工具、留长发者应带工作帽,不能戴手套操作;

h.打开机械的电源开关之前,检查调整刀具的扳手等工具是否取下,插头插入插座前先检查工具的开关是否关着;

i.手持电动工具仍在转动时不可随便装置;

j.操作施工机具必须注意力集中,严禁疲劳操作;

k.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因现场杂乱发生意外。

3)防止高空附落要点

a.洞口、临边防护

①1.5×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1.5m以上的孔洞,四周须设两道护身拦杆(高度大于1m),中间挂历水平安全网;

②电梯井口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井道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封严;

③在安装正式楼梯栏杆、扶手前,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中央的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④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若不能随层安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⑤建筑物楼层临边,无围护结构时,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b.外沿施工防护

①外沿装饰施工采用单排水外脚手架和工具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地面不小于3m(高层建筑不少于5m);

②外沿装饰施工用脚手架须按规范搭设,特殊脚手架和高度超过20m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装饰施工用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N;

③插口、吊篮、桥式脚手架及外挂架应按规定支搭,设有必要的安全装置。工具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用保险绳,操作人员须系安全带,吊钩须有防脱钩装置;使用荷载不超过1177N;

c.室内装饰施工高处作业防护

①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台面满铺木板,四周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并安装登高爬梯;

②凳上操作时,单凳只准站一人,双凳搭跳板,两凳间距不超过2m,只准站二人,脚手板上不准放灰桶;

③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篇2: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4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

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2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篇3:酒店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施工一般安全要求

1.1项目负责人进场前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

1.2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由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员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1.3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1.4对于高空作业工人,供给工具袋;

1.5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要随时清扫。

1.6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2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1成立工地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小组,设专职安全主任一名,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严格管理。

2.2严格执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进场时、上岗前、专业工种)未经教育和交底工作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2.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2.4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照明,直接用于操作照明灯,采用36V低压防爆工作灯。

2.5切实落实施工安全规范,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及时纠正,凡未通过安全检查员认可的配电箱、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架及其它作业行为,一律先停止停止作业,纠正后再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2.6成立电工组,专司施工用电,办公设施、仓库用电管理,并对电运设备及安全方面可能的因素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理,对违章用电者,除责令其改正外,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必须的惩处。

2.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班时必须穿胶鞋,严禁穿拖鞋上班。

2.8按规范要求,安置消防器械、消防设施醒目方便,材料堆放处,仓库安放足量的灭火器,易燃品另设铁皮仓库堆放。

2.9对楼梯口、通道等容易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场所,按规范要求加设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