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高层办公楼装饰工程回访维修服务

高层办公楼装饰工程回访维修服务

2024-07-13 阅读 8398

高层办公楼装饰工程回访维修服务

1工程回访程序

1、在工程保修期内至少要回访一次,一般在交工后半年内,每三个月回访一次,以后每隔半年回访一次。

2、工程回访或维修时,由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本工程的回访维修记录,根据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

2回访组织

本工程将由我单位总经理其授权人带队,单位总工、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

在回访中,对业主提出的任何质量隐患和意见,我方将虚心听取,认真对待,同时做好回访记录,对凡属于施工方面质量问题,耐心解释,并热心为业主提出解决办法。

在回访过程中,对业主提出的施工质量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处理解决,同时应认真分析原因,从中找出教训,制定纠正措施及对策,以免类似质量问题的出现。

3工程服务及保修

我单位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我方的工种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主将依据保修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的利益。

3.1保修期限与承诺

按照国家的保修规定及施工合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

3.2维修程序

1、维修任务的确定:当接到用户的投诉和工程回访中发现的缺陷后,应自通知之日后两天内就发现的缺陷进一步确认,与业主商议返修内容。可现场调查,也可电话询问。将了解的情况填入维修记录表,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主要原因制订措施,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工程维修记录由工程部发给指派维修单位,尽快进行维修,并备份保存。维修人员一般由原项目经理或就近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当原项目经理已调离且附近没有施工项目时,应专门派人前往维修,工程部门主管应对维修负责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强调本企业服务原则,要求维修人员主动配合业主单位,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满足,坚决防止和业主方面的争吵发生。

3、维修负责人按维修任务书中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成后,通知单位质量部门对工程维修部分进行检验,合格后提请业主/用户验收并签署意见,维修负责人要将工程管理部门发放的工程维修记录返回工程部门。

3.3保修记录

对于回访及维修,我单位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并由工程部门保存维修记录。回访及维修记录主要有:

工程回访记录表

回访工程质量问题汇总表

工程维修记录表

4服务保障措施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我公司建立了专门的服务体系及保修、回访制度。我公司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重视对工程的保修服务。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我方的工程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司将依据建设部第80号令,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及施工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证,以优质、高效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的利益。

篇2:工程回访维修服务措施

工程回访和维修服务措施

工程回访和维修服务也是整个工程质量的延续,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调查掌握工程质量情况,了解业主的要求,及时解决发现的质量问题,为确保工程质量做好竣工后的服务工作。

保修期限和范围

保修范围

对于本工程,本单位作为总承包将对整个工程进行保修,其中自行施工部分由本单位执行保修任务,对专业分包单位部分,则由我们督促其执行保修任务。

保修期限

按《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回访程序

在工程保修期内至少要回访一次,一般在交工后半年内,以后每隔半年回访一次。

工程回访或维修时,由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本工程的回访维修卡,根据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

回访组织

本工程将由质量经理带队,总工、技术、生产、质量负责人参加。

向业主发出保修卡

保修卡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同时发出,保修卡的内容是:

关于保修的原则和目的;

负责保修的部门和人员;

工程回访结束后,部门应集中回访人员意见,写出回访报告,报送工程部,对于在工程回访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应立即制订纠正措施并尽快维修。

(3)保修的内容及保修期限。

维修程序

维修任务书的确定

当接到用户的投诉和工程回访中发现的缺陷后,应自通知之日后两天内就发现的缺陷进一步确认,与业主商议返修内容。可现场调查,也可电话询问。将了解的情况填入维修任务书,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主要原因并制订措施,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经审批后的维修任务书连同维修等级单,由生产计划部门发给维修人员,要确定完成的日期,并备份保存。

维修人员一般由原项目经理或就近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当原项目经理已调离且附近没有施工项目时,应专门派人前往维修,生产部门主管应对维修负责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强调本单位服务原则,要求维修人员主动配合业主单位,对于业主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满足,坚决防止和业主方面的争吵发生。

(3)维修负责人按维修任务书中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成后,维修负责人要将工程管理部门或业主确认的维修任务书返回生产部门,并填写维修登记单送生产部门、财务部门,并报送工程部备案。

保修记录

对于回访及维修,本单位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并由工程部保存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