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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搅捣: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3 阅读 3302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持振动棒的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不得穿“三鞋”上班。

4.用车子向基坑或料斗倒砼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应用脚踩住斗车脚慢慢放下。

5.灌砼使用的溜槽及中间节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6.灌注框架、梁、独立柱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7.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确保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

8.施工面的每台设备电源线包括照明线路都必须使用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及其他导线,进线电缆必须架空,出线电缆不准有接头。

9.操作平板振动器等设备必须两人一组配合操作。一人操作设备,一人随机整理电缆线,操作设备及整理电缆线人员必须穿长筒胶鞋,戴绝缘手套,严禁违章作业。

10.使用插入式振动器人员应当穿长柄雨靴,不得有漏水破洞,戴绝缘手套,电缆线不得有破皮,接头绝缘要良好,电源线要架空,湿手不得接触开关。

11.用塔吊运送料斗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料斗降落到离地1m以下始准靠近,同时塔吊必须有专人指挥吊运。

篇2:搅拌机:安全技术交底

1、安装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好个人的防护用品、用具。

2、安装前应先将场地平整夯实,垫好机座、垫牢固垫水平。

3、挖好、砌好排水沟,做到排水畅通不积水。

4、安装前应先检查好各零部件是否齐全、齿轮箱润滑油是否足够;转动部位是否润滑、活动自由灵活;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钢丝绳磨损情况一般不大于7%;检查无隐患后方可安装。

5、应安装专用的末级开关箱,并符合“一机一闸一漏电一保险”,末级开关箱要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采用直径16MM的圆钢或镀锌管、扁铁、角钢打入地下1.5米,露出地面20厘米。

6、电源线绝缘要良好,接头、螺丝要拧紧无松动,进出线距地面1.8米必须设置套管保护。

7、采用钢管搭设双层防护棚,建筑物高度小于24米的可搭设单层防护棚。

8、安装后要调试运转正常之后,且经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

篇3: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改善工程现场劳动条件,动保护,保护现场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为实现创建集团公司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目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适用于承担大唐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建设、设计、施工、设备厂家、调试运行、监理公司等单位父第二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交底内容和管理职责,

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内容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康的〉、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污染环境、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措施,不要生产、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1〕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施上加以保护。

3〕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第四条实行逐级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由公司项目部对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首次交底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职业健康和环境目标、文明施工目标。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源的控制、专项施工方案清单和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施工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各施工单位分部(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负责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文明施工交底。

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要全面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不得代签。

各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第六条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内容和贯彻执行负责,执行国家、行业、

团、项目公司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负责对相关施工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所有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如无安全措施,无交底的,严禁开始施工;无安全措施,无交底就开工的项目,视为违章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经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更改。

第九条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针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如间隔周期超过两周或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措施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