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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静电防护技术试题

2024-07-13 阅读 2153

一、判断题

1.电击伤害是指电流通过人体造成人体内部的伤害。(√)

2.电伤伤害是指电流对人体内部造成局部伤害。(×)

3.爆炸性粉尘环境内所用有可能过负荷电气设备,应装可靠的过负荷保护。(√)

4.爆炸性粉尘环境内,应尽量不装插座及局部照明灯具。(×)

5.电气设备线路应定期进行绝缘试验,保证其处于不良状态。(×)

6.静电是指静止状态的电荷,它是由物体间的相互摩擦或感应而产生的。(√)

7.接地是消除静电危害最常见的措施。(√)

8.雷电通常可分为直击雷和感应雷两种。(√)

9.浮顶油罐(包括内浮顶油罐)可设防雷装置,但浮顶与罐体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10.非金属易燃液体的贮罐应采用独立的避雷针,以防止直接雷击。(√)

11.接地装置可利用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装置。(√)

12.雷电活动时,还应该注意敞开门窗,防止球形雷进入室内造成危害。(×)

二、选择题

1.在爆炸性分产环境内,如必须安装时,插座宜安置在爆炸性粉尘A积聚处,灯具宜安置在事故发生时气流A冲击处。

A.不易;不易B.经常;经常C.可以;可以

2.电气线路中的接头很容易被氧化,接触电阻随接触氧化时间的延长而B。

A.减小B.增大C.消失

3.在爆炸危险场所,如有良好的通风装置,则能C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场所危险等级也可以适当降低。

A.增加B.提高C.降低

4.静电电击不是电流持续通过人体的电击,而是有静电放电造成的A冲击性电击。

A.瞬间B.间隔C.断续

5.当罐顶钢板厚度大于Bmm,且装有呼吸阀时,可不装设防雷装置。

A.3B.4C.5

6.当罐顶钢板厚度小于Cmm时,虽装有呼吸阀,也应在罐顶装设避雷针,且避雷针与呼吸阀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Cm,保护范围高处呼吸阀不应小于Cm。

A.3;3;2B.4;3;1C.4;3;2

7.覆土厚度大于Am的地下油罐,可不考虑防雷措施,但呼吸阀、量油孔、采气孔应做良好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AΩ。

A.0.5;10B.0.7;10C.0.7;8

8.易燃液体的敞开贮罐应设立避雷针,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BΩ。

A.3B.5C.10

9.为了防止跨步电压伤人,防直击雷接地装置距建筑物、构筑物出入口和人行道的距离不应少于Cm。

A.6B.4C.3

三、简答题

1.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基本条件有哪几点

答:(1)有产生静电的来源;

(2)静电得以积累,并达到足以引起火花放电的静电电压;

(3)静电放电的火花能量达到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能量;

(4)静电火花周围有可燃性气体、蒸气和空气形成的可燃性气体混合物。

2.防止静电危害主要应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答:(1)场所危险程度的控制;

(2)工艺控制;

(3)接地;

(4)增湿;

(5)抗静电剂;

(6)静电消除器;

(7)人体的防静电措施。

3.雷电的危害主要有哪几种

答:(1)电性质破坏;

(2)热性质破坏;

(3)机械性质破坏;

(4)电磁感应;

(5)雷电波入侵;

(6)防雷装置上的高电压对建筑物的反击作用;

(7)雷电对人的危害。

篇2: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范围内凡对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装运等有关作业,均应严格执行上级公司颁发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

第二条严禁在罐区内灌装化工液体料。

第三条防静电接地不得与防雷接地极共用,其间距应符合防雷规范。防雷、防静电接地极每年必须进行检查,并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防雷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大于100欧姆的接地极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加强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域内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第五条为防止雷击和静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公司应认真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安排整改,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常年处于完好状态。

第六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有专人管理。

第七条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防雷、防静电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通知、要求。并遵守地方有关部门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资料和管理台帐。

第九条为避免信息通讯和电子仪表等弱电设备遭受雷击侵害,公司在安装防直击雷防雷设施的同时,还应有防雷电波侵人措施。

第十条每年三月以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站对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委托时先行自查整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经检测站复查确认。

第十一条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技改项目中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设计方案须组织审核或技术论证。工程竣工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并要有验收、测试的详细资料,防止留下隐患,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防雷装置的被保护物(如建筑物、露天堆场等)发生变化,超出防雷设施原设计保护范围时,应参照第七条规定相应增加防雷设施。

第十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报废、更新,应及时向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在使用中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公司根据事故性质必要时向公司报告,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篇3: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管理,规避因雷电、静电引起的事故风险,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盛装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必须加设防静电装置,并经常检查,保障无损、好用。

4.2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必须做好防静电连接,并保证可靠。

4.3输送易燃易爆物料时,要严格控制流速,管道内流体的流速不准超过3米/秒,伸入贮罐的进料管道应加伸长管,从底部进料,以防发生事故。

4.4在装卸可燃液体过程中,禁止从槽车或其他容器中取易燃易爆液体样品,如需取样,应在停止取样5分钟后进行。

4.5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6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与避雷和电器保护的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应单独设置,并离开避雷的接地装置至少3米以上。

4.7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4.8为防止雷电可能造成的破坏,独立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接地电阻的测定必须在每年的雷季前进行一次。

4.9每个避雷针应设单独的接地极板,避雷针装置必须与其所保护的所有金属物体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