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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员理论试卷及答案

2024-07-13 阅读 6798

注意事项1.考试时间:120分钟。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题号(一)(二)总分应得分6040实得分得分评分人一、选择题(选择正确的答案,将相应的字母填入题内横线上。每小题1.5分,满分60分)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C。A.安全宣传标语??B.安全宣教挂图C.安全警示标志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有效期为?C。A.二年B.三年C.六年3、《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B?。A.应立即处理??B.有权停止作业C.应立即报告4、发生触电事故时,应:?C。A.使用绝缘工具切断电源??B.使用绝缘材料将触电者拖离电源C.优先使用开关切断电源5、电工用的绝缘安全用具是:?C。A.辅助安全用具??B.重要工具?C.基本安全用具6、能清除皮肤上的油、尘、毒等沾污,使皮肤免受损害的皮肤防护用品称作:?A。A.洁肤型护肤剂B.防油型护肤剂C.防水型护肤剂7、安全带在使用中应:?C。A.平挂平用??B.低挂高用?C.高挂低用8、起重力矩指的是幅度与?B两者的乘积。A.最大起重量??B.起吊重量?C.额定起重量?D.跨度9、桥式起重机的金属结构是由?A、端梁、走台及栏杆和司机室等组成的。A.主梁?B.支腿?C.标准节?D.螺栓10、起重机的基本载荷有?A。A.起升载荷?B.地震载荷C.风载荷?D.试验载荷11、我国工频交流电的频率为?BHz。A.25?B.50??C.100?D.20012、当电力线路电压等级为35-110千伏时,与电力线路导线的安全距离应为?B。A.2m??B.4m??C.6m?D.8m13、控制元件中流量阀根据用途和工作特点不同分为几种类型,有调速阀和D?等。A.方向阀B.减压阀?C.溢流阀??D.节流阀14、为了避免冲击或过载,在液压回路应设置?D阀。A.减压??B.方向?C.流量D.溢流15、物体所受的重力方向一定总是?C的。A.水平方向??B.向左?C.竖直向下D.向上16、物体处于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表明物体?B。A.受力不平衡B.受力平衡C.不受力D.合力大于零17、B?钢丝的钢丝绳用于严重腐蚀条件。A.光面B.甲组镀锌C.乙组镀锌D.丙组镀锌18、减速机构中齿轮传动的齿轮失效形式不包括?D。A.齿面磨损??B.齿面点蚀?C.断齿??D.齿面变形19、汽车起重机的安全方向有?C。A.吊钩上升??B.仰角减小C.仰角增大??D.臂架伸长20、轮式起重机的起吊方位中稳定性说法正确的是?C。A.前方稳定性最好??B.侧方稳定性最好C.后方稳定性最好??D.各方位稳定性一样21、对有两台发动机的汽车起重机停机时,要先关闭?B发动机。A.上车??B.下车?C.前车D.后车22、汽车起重机的回转机构的作用是使?A绕起重机的回转中心做回转运动。A.上车部分B.下车部分C.底盘?D.车架23、挠性变幅机构必须设置幅度限位装置和防止吊臂?B装置。A.前倾??B.后倾??C.左倾?D.右倾24、支腿的作用是使起重机与支撑面形成?B支撑,提高起重机的工作能力和稳定性。A.柔性??B.刚性??C.半刚性?D.整体25、箱型吊臂侧面间隙不得大于?Dmm。A.1?B.1.5C.2?D.2.526、汽车起重机的安全方向有?C。A.吊钩上升??B.仰角减小C.幅度减小D.臂架伸长27、下面属于起重机的不安全方向有?C。A.下降方向??B.缩臂方向??C.幅度增加方向D.幅度减小方向28、塔式起重机上多用C?超载限制器。A.半自动型B.报警型C.自动停止型?D.综合型29、同一轨道上多台起重机作业时,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A米。A.2?B.4??C.5?D.630、超重货物或重量不明的货物应A?。A.坚决不吊??B.采取措施后吊运C.领导同意后可吊D.以上说法均正确31、金属结构主要受力构件出现?C时应立即报废。A.塑性变形B.疲劳下塌??C.整体失稳D.不能承受额定载荷32、金属结构主要受力构件的腐蚀厚度达原厚度的?A时应报废。A.0.1?B.0.07?C.0.05?D.0.0333、B?在设备运转时进行维护保养。A.可以??B.禁止??C.经领导同意可以D.以上都不对34、桥式起重机主梁下挠的原因有?D。A.轨道上沾有油污?B.轮压不均匀C.车轮直径偏差过大?D.长期超载使用35、起升机构发生溜钩的原因有?A。A.制动轮表面有油污?B.主弹簧弹力过大?C.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80%?D.制动螺栓弯曲36、起重作业中的“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B?。A.不伤害机器?B.不被他人伤害?C.不伤害设备?D.不伤害环境37、指挥人员应与被吊物体保持?B距离。A.一定?B.安全?C.细小?D.零38、电器和油类着火时严禁用?C灭火。A.干粉灭火器?B.干砂?C.水D.四氯化碳39、起重机检修属高处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应?A。A.高挂低用??B.低挂高用??C.高挂高用??D.低挂低用40、起重吊链由于工作状况复杂,要求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B。A.8??B.6?C.5?D.3得分评分人二、判断题(将判断结果填入括号中。正确的填“√”,错的填“×”。每小题2分。满分40分)(?√?)1、《劳动法》特别强调从业人员的权利包括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都要载明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2、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3、胸外心脏挤压法的挤压次数大约每分钟100次左右。(?√?)4、“紧急停止”的通用手势信号是:两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同时水平挥向两侧。(?√?)5、跨度是指支撑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6、桥门式起重机大车运行机构分为分别驱动和集中驱动两种形式。(×)7、起重作业通常是单人独立完成,不需要和他人配合。(×)8、只要电流通过人体就会对人体构成伤害。(?√?)9、当发现有人触电时,用干燥木棒、干绳索、硬塑料棒等不导电物体把触电者从电源上解脱下来。(?√?)10、平衡阀和液控单向阀与执行元件的连接必须采用刚性连接。(?√?)11、重物在下降过程中突然溜钩是由于平衡阀控制压力太低。(?√?)12、物体内部各点都要受到重力的作用,各点重力的合力作用点就是物体的重心。(?√?)13、几何形状简单的圆柱形物体,其重心位置在中间横截面的圆心上。(?√?)14、外层股的数目越多,钢丝绳与滑轮接触的情况越好。(?√?)15、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小达到7%时应报废。(×)16、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17、轮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允许有坡度。(×)18、平衡阀可用软管直接连接在变幅油缸和卷扬马达上。(?√?)19、桥门式起重机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1米以上。

(×)20、两用桥式起重机是装有两种取物装置的起重机,两

篇2: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范本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强化进场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登记管理,订立本制度。

一、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进场的起重机械,满足施工的要求。

二、进场安装前须认真检查超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不准将带病、残缺的起重机械投放到施工现场。

三、进场后,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定位,并由持证上岗的安装人员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须经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完善检测、验收的签证登记手续。

四、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

五、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规程作业,并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严禁机械带病转动。认真作好台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六、上岗人员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损坏了机械设备,或造成了安全事故和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但同级人民政府设有建筑业管理部门并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确定由该部门行使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使用、安装和检验检测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购置与报废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设备租赁单位或者个人购置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置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和本省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自行研制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它资料。

第八条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的;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报废后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

第三章安装与拆卸

第九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单位,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活动。

第十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应当依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安装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安装、拆卸作业前,编制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或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第四章使用与维修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未实行许可证的产品应当提供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

(三)产品合格证和注册商标;

(四)安装合同;

(五)检验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报告。

登记部门应当按机种分类统一编号。具体办法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建筑机械设备管理的机构制定。

第十七条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报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

第十九条租赁企业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达到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的要求。

出租企业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合格的方能出租。出租时应向承租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使用、安装、拆卸及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

第二十条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群塔作业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有防止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未实行总承包的,且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单位进行塔机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各使用单位统一制订避免群塔相互碰撞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对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安装后停用半年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在重新启用前,必须经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进行结构安全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五章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的监督检验应当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

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当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六章监督

第二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对起重机械设备购置、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行安全监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涉嫌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情况,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帐簿等有关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八条规定购置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可予以查封或者扣押,责令清除出建筑施工现场。

第三十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公布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数量;

(二)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分析、防范对策;

(三)其他需要公布的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桩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