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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知识问答题

2024-07-13 阅读 8679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什么情况下需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答: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用量50KW及50KW以上。此外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1KV以下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大于多少米?

答:4米。

3、变配电室要求做到“五防一通”指的是什么?

答:五防:即防火、防水、防雷、防雪、防小动物。一通:即保持通风良好。

4、使用的电气设备按有关安全规程,其外壳应有什么防护措施?

答: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5、对电击所致的心博骤停病人实施胸外心脏挤压法,应该每分钟挤压多少次?

答:60-80次。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箱是指哪三级?

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7、在操作闸刀开头和磁力开关时,为什么必须将盖盖好?

答:防止万一短路时发生电弧或熔丝熔断飞溅伤人。

8、电工在停电维修时,必须在闸刀处挂上什么警示牌?

答:“正在检修,不得合闸”。

9、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哪种保护系统?

答N-S接零保护系统。

10、我国根据环境条件不同规定安全电压有哪几个等级?

答:6、12、24、36、42为安全电压额定值等级。

1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的漏电保护应如何设备?

答:应按两级设置,并应具备分级分段漏电保护功能。一级漏电保护设在开关箱,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客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另一级漏电保护应设在总配电箱。

12、接地装置的接地体应采用什么材料制作?

答:施工现场接地装置接地体应采用圆钢、钢管、角钢、扁钢等材料制作,螺纹钢不能作接地体。

13、配电屏(盘)上的配电线路应有什么标志?

答:配电屏(盘)上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14、什么叫触电,它对人体有什么危害?

答:电流通过人体进入大地或其他导体,形成导电回路,这种情况就叫触电。触电时人体会受到某种程度的伤害,按其形式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

15、常见的触电事故是怎样发生的?

答1)人体直接接触带电体;(2)人体接触发生故障的电气设备;(3)与带电体的距离过小;(4)跨步电压触电。

16、什么叫短路?

答:电源两端直接短接,从而导致电路中的电流剧增,这种现象叫短路。

17、什么叫断路?

答:断路是在闭合回路中发生断线,使电流不能导通的现象。

18、对短路保护有何要求?

答:短路保护应能保证当发生短路时,或接近于短路电流数值的电流出现时,可靠地切断电源。

19、过载保护有何要求?

答:过载保护庆能保证当线路或设备的负荷超过允许范围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

20、接地和接零按其作用分为四种方式,请说出哪四种?

答1)工作接地;(2)保护接地;(3)保护接零;(4)重复接地。

21、什么叫中性线和零线?

答1)低压侧星形接法的配电变压器,其三相线圈的公共点称为中性点,由中性点引出的导线即中性线。

(2)如果发电机和变压器和中性点是接地的,则这时的中性点称为零点,中性线则称为零线。

22、从安全角度来理解电气设备为什么要接地?

答:从安全角度考虑br/>(1)消除漏电。电气设备如果通电部分的绝缘性能欠佳,就会轻则感到“麻手”,重则伤人。倘若接地,漏电电流就从地线漏到大地,从而保护了人身安全;

(2)避免雷击。电气设备上的避雷器是一种防止雷击的器件,必须埋好地线,以便引雷入地;

(3)消除感应。电气设备会受到静电感应,如果机壳接地,就可将感应电荷安全地导入地中。

23、在同一配电线路中不允许一部分接地,另一部分设备接零,这句话对吗?

答:对。

24、由同一个变压器供电的采用保护接零的配电系统中,能否同时采用保护接零和保护接地,为什么?

答1)不能混用。(2)如果个别设备采取了保护接地措施,而离开零线网,则情况是相当严重的。当采取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这里该设备和其他所有接零设备的外壳对地电压也都升到110伏,以至所有接触该设备和接零设备的人都有触电危险。

25、防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防爆场所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基本原则是整体防爆。整体防爆是指在爆炸危险区内,安装使用的电气动力、通讯、照明、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动工具)及其输配电线路等,应全部按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达到要求。如果其中之一不符合爆炸危险场所的要求,也就不能说达到了电气整体防爆,就存在着爆炸危险。

26、具备哪两个条件会发生电气火灾和爆炸?

答1)场所空气中存在各种可燃易爆物质;(2)电气装置中产生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源。

27、电气设备着火灭火的安全要求?

答:首先要设法切断电源,采用适当灭火机,如二氧化碳、二氟一氯一溴甲烷、干粉等灭火机。

28、防止电气装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答1)根据周围环境和生产性质,选用合适的电气装置;(2)电气装置不得超负荷运行;(3)要保证电气装置的安装与检修质量,使之处于良好状态;(4)电气装置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5)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29、避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当遭到直接雷击时,能迅速地将雷电流引入地下,保证在放电时,雷电流能安全地分散。

30、为什么电线接头不好会引起火灾?

答:电流流过导线接头,设备都会发热,电流发势量与电阻大小成正比,当接头不好,接触电阻应大为增加。因此发热量大大增加,使绝缘层烧坏而引起火灾。

31、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多少?

答:1KV以下距离为4米;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154-220KV距离为10米;350-500KV距离为15米。

32、施工现场的架空线路的档距、线间距离如何规定?

答:档距应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

33、施工现场架空截面有什么规定?

答:铜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平方毫米,铅导线水小于16平方毫米。

34、为什么保险丝不能用铜、铁丝代替?

答:因为铜、铁丝的熔点比保险丝的熔点高,当电流突然增大时,不能即刻熔断,起不到切断电流的保险作用,会使电气设备因短路或过载而起火。

35、安全电压的电源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1)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屋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就采用36V。(2)使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超过36V。(3)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于36V。(4)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5)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6、一套完整的防雷装置包括哪些?

答:有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37、旋转臂加械起重机的任何部件或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应为多少?

答:不得小于2m。

38、在架设外电防护设施时应有什么人员负责监护?

答: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39、什么是TN-S接零保护系统?

答: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叫TN-S接零保护系统,俗称三相五线制系统。

40、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是什么?

答:绿/黄双色线。

41、禁止使用什么导线作电气设备的负荷线?

答:绿/黄双色线。

42、配电箱、开头箱的安装高度有何规定?

答:固定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3-1.5社。移动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米。

43、配电箱、开头箱中导线的进、出线口有何规定?

答: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外。

44、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有何要求?

答: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室外灯具不得低于3米。

45、照明系统中的第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多少个?

答:25个。

46、配电室的门应向内开还是外开?

答:应向外开。

47、手持电动工具所采用的漏电保护器,其动作参数有何规定?

答:应选用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48、对保护零线的线路有何规定?

答: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头或熔断器。

49、保护接地电阻、重复接地电阻、工作接地电阻、防雷接地电阻值有何规定?

答:工作接地电阻值和保护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电脑阻值不大于30欧姆。

50、什么叫工作接地?

答: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的接地叫做工作接地。

51、什么是保护接地?

答:保护接地是将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时不带电而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金属外壳(或构架)和接地装置之间作良好的电气连接。

52、什么是保护接零?

答:保护接零是将设备在正常情况下带电的金属外壳或构件等用导线与系统零线进行直接连接。

53、什么是重复接地?

答:在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线路中除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以外,在零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称为重复接地。

54、白炽灯、高压汞与可燃物、可燃结构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多少?

答:0.5米。

55、引起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1)使用有缺陷的电气设备,触及带电的破旧电线,触及未接地的电气设备及裸露线,开头,保险等;(2)无保护性的地线或地线质量不良;(3)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器维修;(4)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便携式灯具;(5)缺少电气危险警告标志。

56、施工现场电气发生火情,可否用水及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答:不可。

57、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如何急救?

答:首先迅速接电闸或用木方、木板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分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58、建筑物高度大于多少米偿还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答:大于24米。

59、安全带使用几年后应检查一次?

答:二年。

60、“三宝”、“四口”指什么?

答:“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61、安全带使用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米。(2)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当作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摆动碰撞;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不应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

62、高处作业禁止穿哪些鞋?

答: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63、患有什么疾病的人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答: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疾病的人,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64、如何用好安全“三宝”?

答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2)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先挂好安全带。(3)脚手架外侧悬挂密目式安全网,电梯井每隔2层并最多隔l0m设一道安全网。

65、国家标准规定安全帽的三项永久性标志是什么?

答1)制造厂名及商标、型号;(2)制造年、月;(3)许可证编号。

67、高处作业指的是什么?

答:凡在坠落高度基准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68、当高处为15米时,坠落半径为多少米?

答:3米。

69、洞口作业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答1)凡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

(2)1.5m×1.5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3)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安全网。

(4)施工现场的通道口上部搭设安全防护棚。

70、在公共场所的施工现场,须设置哪些设施?

答: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71、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是哪几种颜色?

答:安全色是:红、蓝、黄、绿。

72、什么样的气候条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答:六级以上强风、雷雨或暴雨、风雪和雾天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73、安全帽由哪几个部份组成?

答:帽壳、帽衬、下颏带。

74、进行沥清施工时,沥请锅的设置地点,应距行人来往的道路至少多少米?

答:5米。

75、为防止预留洞坠落事故,在混凝土楼板预留的洞口上,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答: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76、在工期紧,任务重情况下,非电工人员也可以自己接线,对吗?

答:不对。

77、建筑施工中的“五临边”指哪些?

答:“五临边”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侧边。

78、佩戴安全帽有哪些要求?

答:1、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两部分组成,帽衬与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间隙,当有物料坠落到安全帽壳上时,帽衬可起到缓冲作用,不使颈椎受到伤害。2、必须栓紧下鄂带,当人体发生坠落时,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

79、施工现场危险地区夜间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应设红灯示警。

80、登高作业时,使用工具要注意什么?

答: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

身上,所需材料或其他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来回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所用工具应清点收回、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81、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必须采取什么措施,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答: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板或者其他隔离措施。

篇2:公司6S管理活动思考问答题

公司6S管理活动的思考问答题

1.我们公司在6S管理活动的主要差距有哪些是地、物的明朗化呢,还是人的规范化呢

2.造就我们企业6S管理活动效果不够彰显的原因有哪些

3.为什么日本企业到今天仍然认为6S活动是企业管理的三大支柱

4.我们是以怎样的心态、怎样的眼光进行自我现状诊断

5.清扫是简单的问题打扫吗

6.清扫点检作业指导书有哪些要点

7.如何利用“问题票”帮助我们改善工作

8.如何避免6S活动成为一阵风潮

9.如何建立激励体系创建改善平台

10.为什么说员工具备问题意识是6S活动成功的关键

11.怎样才能让我们的地、物均处在有形和无形的管理状态之中

12.你认为看板管理是简单作秀吗

13.你对“客厅工厂”这样的主题活动有哪些感想、

14.我们在思想上和做法上还有那些误区吗

15.公司如何培养指责高手、被指责高手和感受高手

16.作为主管能做到常自律吗

17.员工素养是如何提升的

18.你对精细管理、精确管理及精益管理的提升有何感想

19.现场做得不好是因为我们的素质差吗

20.一个连地、物都管不好的企业可能让客户相信它会制造出高品质的产品吗为什么

21..如何将6S活动有效地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

22..我们现阶段能从哪一方面进行突破

篇3: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问答题试题

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试题(问答题部份)

四.问答题

1.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时,享有哪些权利

答: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2.安全生产监察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有哪些

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3.《安全生产法》对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情况,规定了哪些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安全生产法》对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安全行为的定义是什么

答: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程序和冒险、违禁的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行为。

6.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基本执法准则和要求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哪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答: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9.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和责任是什么

答: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1.《安全生产法》的适应范围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应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航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指的是什么

答: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指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3.《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14.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十二字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5.《安全生产法》第9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什么事情,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答: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

16.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答:(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2)按规定如实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3)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7.当从业人员遇到单位负责人强令冒险作业时,应当如何对待

答:行使《安全生产法》赋予的拒绝权,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18.《安全生产法》中对重大危险源是如何定义的

答: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有哪些

答:(1)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3)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4)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20.《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那些职责

答:(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安全生产法》对安全设备有什么规定

答:第29条规定:(1)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3)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2.《安全生产法》第8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如何处理

答:(1)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3.按照《安全生产法》第21条的规定,从业人员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达到哪些要求)

答:(1)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首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其次是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再次是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离知识。

(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条逐字掌握,熟悉其内容。

(3)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4.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5.《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做了哪些规定

答:《安全生产法》第49、50、51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其中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行为有哪些

答:(1)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转移、隐匿有关证据;

(2)隐匿有关事故发生的情况;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4)干涉对事故性质的认定或者事故责任的确定;

(5)干涉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27.《安全生产法》第52条规定,工会的权利有哪些

答:(1)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3)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4)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5)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8.《安全生产法》第56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哪些职权

答:(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3)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5)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6)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29.《安全生产法》第82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哪几种违法行为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3)未按照本法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未按照本法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5)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3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5)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6)拘留;(7)关闭;(8)吊销营业执照;(9)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1.为什么说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是错误的

答: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强迫从业人员与其订立"生死合同",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从业人员承担责任的协议。《安全生产法》规定,这种协议属于违法协议,从签订之日起即为无效。这种行为既严重侵犯了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也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严重违*主义的公德,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89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2.《安全生产法》对特种设备、危险物品容器及运输工具管理中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本身应该是安全产品,否则很容易造成事故。保证这些设备和容器、运输工具的安全、可靠,是从源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此,《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3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投入资金由谁来保证

答: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而定。一般来说,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由董事会予以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投资人予以保证。同时,法律还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等后果,上述保证人将承担责任。

同时,为了保证从业人员能够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接受有关安全生产培训,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安全生产法》第39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