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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厂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

2024-07-13 阅读 5020

木材加工在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木材加产业的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进步,加工厂点也不断增多。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房耐火性能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燃点一般在250—300℃,自燃点一般在350℃左右);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锯未、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其中,如木屑等遇火后,阴燃时间较长,不易及时发现;为了缩短生产周期,常采用人工干燥法(烤房)进行干燥,使用明火多,用电量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相应地增加了火灾危险性。木材加工企业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猛烈、蔓延发展快,易造成“火烧连营”。但是由于一些木材加产业主对防火工作熟悉不足,且大多存在侥幸心理,造成很多火灾隐患。笔者通过近年来对木材加工行业的防火监视检查,将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题目及预防措施回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工作存在的题目

一是主管审批的各职能部分缺乏相互制约机制。长期以来,在木材加工企业审批过程中,各主管部分之间没有完全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机制。造成很多分布在乡村的木材企业在建厂之期漏审,未经消防部分审核验收就投进生产,造成先天性隐患突出。

二是木材加工企业多是简易建筑,耐火等极低。从事木材加工厂的生产车间和库房有的是租用居民住宅,有的则是用木板石棉瓦(油毛毡)搭建,形成尽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都是耐火等级低的简易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必将助长火势的迅速蔓延扩大,给防火、灭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是规划不公道,违章用电、用火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受到土地的限制,大部份木材加工厂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间,布局随意性较大,厂内的生产区、木材堆场、库房、生活区等混为一体。电气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安全操纵规程,厂内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老化、穿越可燃物的线路不穿管保护,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自备发电机、柴油机加工,在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四周堆放原料和成品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是消防基础设施和灭火器材匮乏。木材加工企业大多数设在郊区和离市区、县城较远的地段,在那些地段没有公共消防给水管网。而多数加工厂房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足,有的缺乏保养失效。

五是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大部分木材加工厂无防火安全治理制度,无安全操纵规程,一些企业虽有一些简单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纵规程,但只能做到制度上墙,口头落实。对存在的隐患和题目不能及时改正,只做表面文章。

六是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有待进步。小型木材加工企业只注重生产经营,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大部分企业主及员工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对木屑废物不及时清扫,对机械设备和消防器材不及时保养检查等现象突出,不能正确使用现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灾,不知道该怎样进行火灾的扑救、职员和物资的疏散。

二、做好当前木材加工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一是建立各相关部分的联动治理机制,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各项审核工作,从源头上堵住火灾隐患。在木材加工厂建厂之初严格各项审核制度,特别是建筑防火审核和验收,是避免火灾隐患的重要手段。当地的工商、林业、消防等各相关部分应相互联系、联动治理、严把建审关。企业主应将建筑施工图和厂区的规划图送消防部分审核后方可施工,对没有消防部分审核意见书的单位,建设部分不发给施工许可证;对消防验收分歧格和未经消防审核的加工企业,林业、工商等不给办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二是加强消防组织建设,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大多数木材加工厂阔别消防队,很多地方交通、通讯不便,因此必须着力进步自防自救能力。首先建立防火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员,做到有专门组织、专人抓企业防火工作。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器材专人治理、维修,对消防安全作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对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其次要建立规章制度,层层制定责任制。责任到位、齐抓共管、把消防安全工作融进到企业治理当中往。

三是加大消防的执法监视力度,适时开展治理,规范木材行业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消防执法监视是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基本手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要督促其当场改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边生产边改正,对一些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停业整改,对拒不改正和无法整改的单位,要采取调销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或搬迁改变用途等强制措施解决。公安消防机构在对木材加工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中应注重督促落实解决以下题目:

1、督促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自检自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治理制度,不断加强消防工作。

2、对本地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木材加工厂房的耐火等级,占地面积和防火间距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目前仍在使用的易燃建筑应要求逐步加以改造。

4、木材加工厂内的厂房、库房、烤房、料厂、生活区要分开设置,并留有一定的防火间距,对无法留足防火间距的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5、要求木材加工厂露天堆放的原木应堆放整洁,不得占据通道,堆放地点应在阔别锅炉及其他明火作业地点,不得靠近危险物品仓库及成品仓库。

6、木材加工厂车间内堆放的木材量要严格控制,不得存放过多。加工的成品要及时运走。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四周不得堆放原料和成品。

7、木材加工生产中产生的锯末、木屑,不得堆放在车间内。刨花和废物应天天清除。

8、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更换、检验、保证用电安全。

9、督促木材企业落实基本的消防灭火设施和器材、修建消防水池并保证消防水源充足。

10、不得在木材加工车间内使用电焊、气焊、气割或其他明火,必须使用时,应办理审批手续,采取防火措施,将动火部位及四周的可燃物彻底清除,并预备好灭火器材,动火后应有专人检查,防止留下余火。

11、加强干燥工序的防火措施,改进和淘汰一些落后的、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工艺。

总之,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治理,要靠政府和各职能部分的高度的重视,公安消防部分和公安派出所应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到重点职员培训到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到位,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安全治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从而使企业的消防安全行为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为木材加工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篇2:车管部机动车辆火灾预防措施

1、各类机动车辆应配置灭火器,司机应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2、车辆出行前,事先检查油箱和输油管是否牢固,防止车辆在行驶中松动、脱落或断裂,老化的机械零件要及时更换。

3、电源线路的接头也要经常检查是否牢固,老化的分电器、点火线圈和高压线,要及时更换。车辆在行驶中发现电线被烧,应立即断开电源,车辆减速停放在安全地带并立即采取扑救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4、清洗车辆时,必须先将电瓶线拆掉,使用汽油清洗车辆零件时,一定要用毛刷并将机件搬到室外远离火源的空旷地方,需要照明时应使用手提式应急灯。

5、车辆应停放在有人管理的停车场内或安全可靠的单位内部,以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放火破坏。

6、禁止把擦车用的油棉丝到处乱扔。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篇3:住宅工程电气火灾预防措施

住宅楼工程电气火灾预防措施

a.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b.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c.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d.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e.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确运转。

f.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g.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械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h.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花引起火灾。

i.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j.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k.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启示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此回路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l.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m.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载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