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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安全措施

2024-07-13 阅读 2574

1、塔吊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采用二台塔吊,属于群塔施工,需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要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2、塔机运行原则

a)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

b)后塔让先塔:在两塔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

c)动塔让静塔:在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

d)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3、信号指挥规定

a)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

b)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

c)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d)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e)塔臂旋转时,发出指示方向的指挥语言,应按国标执行,防止发生方向指挥错误。

f)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应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4、起重工(挂钩工)操作规定

a)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规定。

b)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

c)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d)起重工作业前、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5、塔机顶升规定

a)与相邻塔机无影响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塔的顶升高度和顶升时间。

但必须书面上报塔机指挥中心,经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顶升。

b)塔机指挥中心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本着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项升高度和到位时间。

篇2:塔吊施工电梯与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办法

(1)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篇3:塔吊施工电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说明

为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及保证龙泽苑A、B栋工程做到安全有序施工,特编制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本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的《龙泽苑A、B栋工程监理规划》;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6、《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7、《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8、《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9、由施工单位编制的《龙泽苑A、B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各专项施工方案。

(二)、本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名词和用语,含义参照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术语”。

(三)、本监理实施细则引用的表格中,AQ系列是《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之表格,GD系列是《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统一用表(深圳版)》之表格,都应严格执行。

(四)、本细则中的黑体字,均为相应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泽苑A、B栋?

2、工程地址:位于宝安区民治街道(龙华二线拓展区)

3、建设单位: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4、设计单位:中信建筑设计(深圳)研究院有限公司

5、勘察单位: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8、质量监督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9、安全监督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10、工程规模:90266.58平方米

11、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难点:安全指导、监督、审查是其特点;难点是施工单位的整改与落实。

三、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组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称安委会),安委会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成员组成,一般由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任安委会主任,总监、业主代表、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副主任,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监理人员、业主方的其它人员为安委会的成员;总包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和负责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协调日常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监督安委会的工作。

2、安委会要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经安委会成员通过后打印盖总包、监理、业主公章后分发各单位,严格执行。

3、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要明确奖、罚的对象,罚单开处过程和罚金的保管和处置。一般来说,处罚的对象应是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罚单应由施工单位的安全主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签署后,从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后,可由业主财务代为保管。罚金主要用来奖励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功人员、或安委会的开支。

四、塔吊(施工电梯)安全监理细则

(一)、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1、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承揽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2、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安装拆卸、顶升技术方案,方案应包含详尽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方案更改须重新进行审批。

3、安装拆卸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须符合下列条件:

须由机械工程师编制,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核,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须经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二)、塔吊(施工电梯)登记备案核查要点

1、按照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塔吊(施工电梯)等施工起重机械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2、塔吊进场前,应提供《深圳市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备案证》或《深圳市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复印件报监理核查。

(三)、塔吊安装旁站监理:

1、督促安装单位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应将各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盖红章报监理)。

2、作业前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参加安装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卡上双方签字。

3、督促安装单位在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时须严格按照施工专项方案进行。

4、施工起重机械安装过程需由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监督,安装区域须设立警戒线,设专人监护,禁止他人进入。

(四)、监理单位对施工起重机械监理必须做到:

1、审核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核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登记备案证;

2、审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总监签署审查意见;

3、审核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4、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5、参与起重机械的验收;

6、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做好设备检验检测和登记备案工作,发现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责令使用单位整改。发现使用过程出现的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