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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治理方案

2024-07-13 阅读 5648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市、县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夯实公司安全基础,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4]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和防范重伤级以上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煤矿治本攻坚规定为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力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持续保持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办公室主任安检科长通风科长防水办主任

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生产副总机电队长掘进队长回收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排查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

检科,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体实施与协调工作,相关科室根据本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一组:基础管理及几大系统优先建设排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安检科长通风科长防水办主任机电科长

第二组:“一通三防”、爆破排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安检科长生产副总掘进队长回收队长

第三组:地测防治水排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防水办主任

成?员:生产副总掘进队长回收队长

第四组:机电、运输排查组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科长

成?员:机电队长机电工程师、机电技术员

第五组:采煤、掘进、巷修排查组

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生产副总掘进队长回收队长

第六组:安全管理及职业危害排查组

组?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安检科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

第七组:开工手续及工期管理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工程技术科长安检科长

第八组:联合试运转管理组

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办公室主任安检科长通风科长防水办主任

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工程技术科长生产副总机电队长掘进队长

三、工作步骤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到2015年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公司自查自改阶段。2015年1月1日-10日

公司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开展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全面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验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集中全面排查。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3月底,迎接市、县工作组检查和所查安全隐患整改。

(三)、总结汇总和评估阶段(2015年4月)市、县进行汇总分析、效果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提出完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和进一步贯彻煤矿治本攻坚“双七条”的具体措施。

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安全隐患排查方式

1.各区队认真开展日常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

2.各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存在问题开展隐患排查,认真督促整改。

3.安检科负责组织突击检查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二)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内容及责任划分

各隐患排查组要对矿井范围内的隐患全面进行排查并重点排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1、基础管理及几大系统优先建设排查

做好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资质等相关证件批文是否齐全有效,以及制度、措施、规程图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分包转包分包、一包代管等问题;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等问题。

矿井通风、局部通风、供电提升运输、排水、六大系统、消防是否符合要求。

2.一通三防、爆破专业排查

(1)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等违章作业问题。

(2)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问题。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瓦斯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转等。

(3)煤尘注水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洒水降尘设施安设及使用是否符合要求,隔爆水棚安设及维护是否符合要求,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隔离式自救器等装置配备、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落实《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5)爆破材料、器具是否满足矿井安全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储存、发放、运输,爆破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3.地测防治水排查

(1)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2)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

(3)各采掘工作面、主要排水泵房排水设施安设是否符合要求,底板注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是否落实《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4.机电、运输排查

(1)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矿井供电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2)局部通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

(3)各采掘头面、采区轨道、回风巷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是否稳定可靠,各采掘头面、矿井及采区主要排水泵房排水设施是否完好、供电系统是否稳定可靠。

(4)斜巷运输各项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严格做到“行车不行人”。

5.采煤、掘进、巷修专业排查

(1)支护管理。采面工作面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维护,扩修。做好悬移支架安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到上下安全出口畅通。工作面端头支护、高度、超前支护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工作面不得出现扭斜棚、卸压柱、缺柱,单体柱防倒措施到位、不得出现空帮空顶不安全隐患等情况。

掘进工作面采用u型钢支护时,棚距、背木、网片、连扳必须按《作业规程》作业。u型钢棚、腿搭接长度间距要求±30mm,卡缆间距要求±20mm,卡缆及连扳螺丝拧紧拧牢,支架扎脚及应山角符合要求。

(2)顶板管理。掘进工作面及巷修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按规定使用临时支护、前探梁,空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掘进过程中,“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4)是否存在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6、安全管理及职业危害排查

(1)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等。

(2)是否按规定进行全员培训教育;煤矿矿长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依法签订煤矿劳动用工合同。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等级进行登记上报;重大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到位。

(4)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和劳动保护工作。

(5)施工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接受岗前安全培训时必须同时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做好现场个体防护。

7、开工手续及工期排查

基建矿井开工所取得的证件及批文齐全有效,是否超技改工期施工。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有效证件持有情况。

8、联合试运转排查

公司联合试运转准备进度情况。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单项工程质量质量认证、六大系统验收、安全验收评价、环保设施验收、消防设施验收、职业卫生验收、卫生设施验收、劳动保护验收、档案验收、安全质量标准化等验收准备进度。

五、方案实施要求

1.各隐患排查组、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井下各作业地点逐头面进行排查,排查工作要与市、县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相结合,确保我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安全检查问题深入有效。

2.重点排查整治生产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安全没有把握的工作面、设备和装置坚决停产整顿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整改隐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该查出而未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公司将对相关单位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附:煤矿建设项目隐患检查表

渑池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日

篇2: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篇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出租汽车公司经理或负责人按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对象及范围应包括:出租汽车等机动车辆及相关装置;管理制度、管理台帐、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和消防设施;以及营运证件等。

三、列入安全检查范围的项目,有专项维护检查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要害部位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规范及程序。

四、对检查出的隐患,检查人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实行责任人及受检当事人签字制度和隐患整改跟踪排查制度。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作好隐患的跟踪控制工作。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后,应主动向公司汇报,公司应收缴被吊销驾驶员的营运证件并上交管理部门,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驾驶车辆。

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台帐”。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规范化,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七、对违反本制度及违反本制度造成后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