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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六打六治方案

2024-07-13 阅读 7035

《深化“打非治违”,集中力量开展“六打六治”》宣教展板热销中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切实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全省非煤矿山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非煤矿山非法违法导致的事故,确保全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贵州省非煤矿山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负责协调推进全省非煤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组长:李钢平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李立奎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负责人

成员:赵承志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副处长

张勤省安全监管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尹虹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副调研员

张玉燚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主科

谢雪峰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主科

邱宁省安全监管局执法总队主科

崔磊省安全监管局执法总队副科

顾亮业省安全监管局执法总队副科

何永成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一处科员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非煤矿山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机构。

三、工作内容

根据我省非煤矿山灾害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全省非煤矿山“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

(一)打击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打击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行为,整治“一面墙”开采问题。

(三)打击尾矿库非法建设、运行的行为,整治危库、病库运行的问题。

(四)打击不执行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行为,整治九类事故隐患。

(五)打击不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行为,整治违反十条规定问题。

(六)打击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行为,整治外包工程不规范问题。

检查的重点内容见附件1“非煤矿山专项检查表”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中旬)。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全面部署非煤矿山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时限、计划。

2、各地要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数量,重点企业分布情况,建立非煤矿山数据库,全面掌握非煤矿山基本情况、生产规模、开采规模、开采矿种、持有证照、安全标准化、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用主要设备和开采工艺等信息情况(附件2),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全面开展自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把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所有从业人员,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底)。

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所属县(区)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抽查,省安全监管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和九个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试点县交叉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访暗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省专项检查组和交叉检查组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对停产整顿后,经治理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地区非煤矿山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复查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全省非煤矿山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辖区内非煤矿山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通过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广泛宣传,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要及时对专项行动工作的有关数据、资料以及典型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重点问题着力研究深层次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一要切实解决查出隐患一罚了之、停产整顿一停了之、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一挂了之、有关会议一开了之、事故通报一发了之的“五个了之”现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二要按照《贵州省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小型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小型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三要敢于动真碰硬,在专项行动期间,同一非煤矿山一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严格规范检查,切实整改隐患。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要创新检查方式,采取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暗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四)狠抓事故预防,严肃事故查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监管重心放在预防事故上,要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对近年来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举一反三,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对非煤矿山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事故,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县、乡政府及其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注重统筹兼顾。要将非煤矿山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严防九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小型露天矿山专项整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

(六)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于每月6日前报上月专项检查隐患整治表(见附件3),并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情况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联系人:张玉燚,传真电话:0851-6891251)。

篇2: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暨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化学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暨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全市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贵安委办〔*〕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继续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控力度,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六打六治”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危化科,名单如下:

组长:陆*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庄*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刘*

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科长

市安全监管局主任科员

三、范围

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单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打击范围如下:1.打击危化企业无证生产、超越批准的生产行为,整治生产储存在役装置设计未经过正规设计,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2.打击危化企业无证经营、超越批准的经营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等问题。

3.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4.打击危化品无证运输和非法改装、认证、运输行为,整治危化品运输企业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5.打击危化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6.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按照属地监管为主,各单位自查自纠与督查检查、执法检查相结合。专项行动从7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要传达到辖区所有企业。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1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按照以上打非治违范围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上述重点打击整治的六类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每月1日前生产经营单位要向当地安全监管局报自查自纠情况。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12月上旬)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通过开展督查、联合执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重点对已公告安全许可证过期或已经注销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在整改期限到期仍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四)总结阶段(12月中下旬)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及时收集“六打六治”资料和信息,全面记录行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和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动长效机制建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把开展危化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严格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专项行动期间,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实行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通报相关部门。

对“打非治违”不力,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定期分析、研究和研判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指导。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及推广。同时,要将专项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中,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联动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1、附件2、附件3),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所有资料盖印签扫面或拍照后通过q群报送)。

篇3:大酒店工资管理方案

某大酒店工资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酒店薪酬体系,提高酒店内部竞争力,根据酒店的经营管理方针,现制定出**大酒店《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1.酒店实行岗位工资制,即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不同工种的差别和技能的高低及对酒店的贡献确定工资级别。

2.酒店对员工工资实行动态管理,以岗位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体现工资差别,即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和贡献可升可降。

3.各级员工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者经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可破格享受所担任职务的最上线工资。

4.工资构成:月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考核工资+相关补贴+绩效工资

1)岗位工资:是根据酒店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岗位职责所设置,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收入保障。岗位工资=工资总额×60%

2)考核工资:根据酒店整体效益、部门绩效所设置,与员工的月度绩效、日常奖惩挂钩,发放额随各部门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人员岗位编制情况上下浮动。考核工资=工资总额×40%

3)相关补贴:

a)夜班津贴:根据部门排班情况,凡正常排班情况下在24:00以后下班的夜班人员(含实习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贴。

b)店龄补贴:自入职起每满一年,每月补贴20元,并依次类推。

c)英语补贴:凡经省市级旅游局考核认证,通过英语等级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级别证书者,按相应的英语等级,当年每月享受英语补贴――A级:10元,B级:8元,C级:5元。如再参加第二次考核不及格者则取消。

d)技术补贴:酒店将对持有有关技术证(经劳动部门鉴定认可的)且得到酒店认可其技术(经酒店考核)的技术工种(如工程人员、厨师等)增加相应的技术补贴。由部门每年对试用期已转正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并按照考核情况按比例评定出各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报人力资源部。酒店根据其技术等级当年每月发放技术补贴――A级:80元,B级:50元,C级:30元。(技术等级每年考核一次,按每年技术等级考核情况发放技术补贴)

e)医疗补贴:酒店每月为员工发放30元的医疗补贴。

f)交通补贴:酒店为非住店乘坐公交车上下班的员工提供交通补贴,单站往返的补贴50元,中转一站以上的补贴80元。

4)绩效工资:根据各部门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将部门超额或未完成部分按比例分配到部门,由部门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进行二次分配。

5.月实际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总额÷30天×实际出勤天数(含有薪假)

6.试用期工资:

1)员工入店须经三个月试用,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上的试用期工资为工资标准的80%,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下的按照300元/月试用。

2)新招聘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享受所在职务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试用期三个月。

3)内部晋升人员试用期工资增加增资额的50%,原则上逐级晋升,试用期一个月。

7.工资调整:

1)员工因试用期满、职务升降需调整工资时,经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2)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原则上从员工E级起逐级调资,调资间隔不少于三个月。计算公式:月工资总额=调整前月工资总额÷26天×实际出勤天数+调整后月工资总额÷26天×实际出勤天数

3)各级员工均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待遇,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以业绩报告形式进行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可破格提升一级工资并进行公开表彰;对出现重大失误,连续两次列为部门考核最差者,经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降薪一级直至开除处分。对员工工资的上调和下浮,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

8.缺勤扣款:

1)事假不发薪。

2)病假期工资,五天内每天发日工资标准的40%,超过五天每天扣日工资额的100%。

3)婚假:男女双方达到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法领取结婚证明,除按规定的3天婚假外,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婚假7天(含周六周日),期间当日工资每天按12元发放,超过10天者按事假处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4)工伤期间工资:凡符合工伤条件的,假期均以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为准,按照岗位工资的100%标准发放当日工资。

5)产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年假、公休假均不影响工资。

7)慰唁假工资:如员工之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假期内(三天)按工资标准的100%支付工资,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

8)迟到/早退:扣款办法按《处罚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9)凡属旷工性质,以旷工时间的总工资三倍予以扣款。

6.加班工资:根据行业性质,酒店实行综合工时制,员工可在季度内跨月调休/补休,但不允许跨季度调休/补休,各部门必须根据经营管理情况做好每月排班并认真审核,季度内可调休/补休的,一律调休/补休。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由部门总监/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原则上日常加班以补休形式进行安排,如确因工作需要,当日部门需安排加班的,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1)月工资合计在1500元以上的人员无加班工资(节假日除外),由部门根据情况安排补休。

2)其他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补休一天,或按有关规定计发加班费。非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

7.工资结算:酒店每月15日将上月工资总额存入个人银行帐户,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8.离店工资结算:

1)正式员工:月工资总额÷26天×离店前出勤天数

2)新员工入职未满一周离职者不享受工资待遇。

9.备注:

1)此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下发的规定与此方案不一致的,以此方案有关规定为准,方案中未涉及到原有内容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此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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