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手司机:安全责任状
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
1、乙方必须持证上岗,持有劳动厅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合法操作证或驾驶证;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操作(驾驶)的法律、法规操作机车,不准酒后开车开机;
3、乙方接受上级和项目的安全管理,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学习;
4、行车前后要始终注意认真检查机车的发动机、传动系、转向系、制动系、以及各种仪表、轮胎、灯光是否正常;
5、发动机启动前和操作开始前应发出信号;
6、自卸车在卸料时,应注意上方有无障碍物,卸料完毕应立即放下车厢才能行车;
7、起重机械应注意起吊物件下始终不能有人;
8、有回转机构的机械应注意回转区域下不能有人,回转作业时应尽量放慢速度;
9、装载机、挖掘机和推土机等在停机前应将铲斗放回地面;
10、洒水车在前进后退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障周围民工安全;
11、严禁强行操作机械进行超负荷作业和严重超载行车;
12、严禁任何机手、司机将机车交给他人特别是无证人员操作(驾驶)。
13、车辆、机械前进后退时,要注意保障前后左右人员的安全。
14、在高压线下或高压线旁工作时,要注意车斗升高或机械臂升长升高必须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万一车辆机械触电,要么设法通知电业部门关闸断电,要么开车开机脱离,要么双脚跳离,绝不可单脚着地下车下机离开。
15、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
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
反映。
16、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工程处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司机、机手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乙方:
签定日期:年月日
篇2:安全生产责任状:行车操作工
一、行车必须有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严禁闲杂人员操作行车。
二、操作人员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熟悉其工作性能,了解其结构和工作原理。
三、作业时的准备工作:
(一)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应确保良好。
(三)对行车实行日常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2、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荷。3、限位开关失灵。4、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5、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四)对行车进行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使用:
1、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2、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3、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4、转子、电阻一相开路。5、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6、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7、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8、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四、作业时应做到:
(一)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工作前4小时严禁饮酒。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3、开车前检查行车上应无碰、卡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报警后再送电试车。4、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之(三)、(四)中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5、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人员密切配合。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6、行车检查、维修过程中,应统一指令,密切配合。
(二)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歪拉斜挂不吊。5、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6、易燃易爆物品不吊。7、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8、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9、埋地物品不吊。10、违章指挥不吊。
(三)吊运物品坚持“三禁止”:
1、禁止行车从人头上越过;2、禁止行车从设备上越过;3、禁止行车吊模板,人站在下面维修模具。
(四)操作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在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报警,地面配合吊装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2、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3、起吊重物水平行走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4、吊运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5、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6、上下车时需由平台梯子通过,不准沿轨道行走。7、无载荷运行时,吊钩应升至上极限位置。8、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控制器必须置于“0”位,切断电源。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员一端,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
五、作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断主机电源。
(二)检查设备,确保设备状态完好,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三)切断总电源。
篇3: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制度范本
1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强化“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现重奖重罚,国电科技公司决定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签定办法。
2责任状考核目标:
2.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2.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责任事故;
2.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3根据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的意见》,结合公司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预扣各承包商一定数额的安全施工保证金(由公司财务另外建帐)。
4责任状的奖励与处罚:
4.1奖励:全年实现责任状考核目标,对施工队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4.2处罚:
4.2.1对责任状目标突破任何一项,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对事故单位实施经济处罚(见奖惩制度),对事故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给予经济处罚
4.2.2发生重伤责任事故一次扣保证金50%;对事故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给予经济处罚
5责任状的执行
1.本责任状经国电科技马鞍山项目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生效。
2.责任状到期,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安委会审核后由国电科技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实施。
3.各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做好工作,建立以各级第一责任人为主的安全风险机制、安全监督机制和教育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顺利完成所承担的工程建设任务,为国电科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进入全国同行业、同系统先进行列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