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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行走安全风险控制模版

2024-07-13 阅读 8280

平巷

行走

1.行走滑倒摔伤。

2.顶板掉碴砸伤。

3.利刃工具挫伤。

4.被车罐撞伤。

c

a

b

a

1.健步中速行走。

2.行走随时观察顶,底板。

3.利刃带护套,超过工具提胸前。

4.避让通过车辆。

1.走规定的行走路线。

2.及时找顶、护顶。

3.携带超长工具时前后人员距离不少于1m,携带利刃工具时加护套。

4.开车不行人。

1.行走精力集中。

2.专人维护顶板。

3.管理人员监察。

4.执行联保、互保。

1.不合格扣1分。

2.不合格扣5分。

3.不合格扣3分。

4.不合格扣5分。

斜巷

行走

1.行走滑倒摔伤。

2.顶板掉碴砸伤。

3.利刃工具挫伤。

4.被车罐撞伤。

c

a

b

a

1.健步中速行走。

2.行走随时观察周围情况。

3.利刃带护套。

4.上下坡前确认未开车。

1.班组长带领走人行道,开车不行人。

2.携带超长工具时前后人员距离不少于1m,携带利刃工具时加护套。

3.跨越或走人行过桥。

4.开车不行人。

1.行走精力集中。

2.专人维护顶板。

3.管理人员监察。

4.执行联保、互保。

1.不合格扣1分。

2.不合格扣5分。

3.不合格扣3分。

4.不合格扣5分。

过风

门行

1.被风门打伤,被车罐撞伤。

2.顶板掉碴砸伤。

3.利刃工具戳伤。

a

b

a

1.门前安全确认。

2.开启风门。

3.关闭风门确认。

1.进风侧开启风门,站在风门拉环外侧。

2.过一道风门关一道,关严。

3.不准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

1.开门前安全确认,行走注意力集中。

2.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1.不合格扣5分。

2.不合格扣2分。

3.不合格扣5分。

工艺流程:平巷行走→斜巷行走→过风门行走

篇2:井下行走安全规定范本

(一)井下大巷行走安全

1.一定要精力集中,多注意来往车辆,要注意听声音,前后多观察,随时防范突发情况。行走时更不能互相打闹或讲闲话。

2.在井底车场要走绕道,不准从立井或斜井井底车场穿过。

3.在大巷行走时,一定要走人行道,不要在轨道中间走,也不要随便横穿轨道。在人行道宽度不够的巷道内行走时,要在车辆接近前迅速进入躲避硐室暂避,等到车辆驶过后再出来行走。当遇到来往车辆通过时,要等车辆过去后再行走,以防跌倒撞车。

4.严禁扒、跳运行中的车辆或在停放车辆内穿行和休息。

5.遇到交叉道口要先观察,再行走。在横跨大巷、交叉口、弯道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

6.路过车场、有人工作和巷道维修的地点时,一定要先联系,经允许后方可通过。

7.严禁进入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巷道或硐室内。

8.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过时,要先同上方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请他们暂停工作,然后才能通过。

9.在巷道行走时,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随时注意围岩的支护与顶板情况。要注意脚下的路,防止掉人煤仓溜煤眼、水沟等。

(二)上下山行走安全

1.行人要走专用上下山道,因工作需要走绞车道时,必须听从蹬钩工的指挥和看红绿警示灯的警示,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如遇上绞车道正在拉、放车时,要先在躲避硐室内等待,等车拉放完再行走。凡是挂有“只准行车不准行人”的巷道不得通过。

2.严禁扒、蹬矿车。严禁乘矿车上下。

3.要走巷道较宽的一侧,行走时还要注意观察顶板和两帮是否有突出物或浮石,以防刮伤和垮落伤人。

4.从巷道一帮到另一帮,如果绞车的大绳正在运行,千万不能跨越,防止绞车的大绳弹起崩伤。

5.走下山绞车道时,一定要注意先把保险门关上后再往下行走。进入车场前,确认无放车后再继续行走。

6.跨越钢丝绳时要小心谨慎,无论如何都不准骑着钢丝绳行走,通过弯道时,要走钢丝绳外侧。

7.通过弯道、交叉口、风口时,应“一停、二看、三通过”,随时注意车辆往来。

(三)在胶带输送机道、刮板输送机道行走安全

1.要走胶带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人行道一侧,行走时注意刮板和胶带运行情况,防止胶带和刮板上面木料和大块煤、矸石等伤人。

2.严禁蹬刮板或乘坐胶带。

3.要跨越胶带时,必须从胶带过桥上通过。

4.严禁在溜煤眼的放煤口处停留。

5.严禁跨越搪瓷溜槽,必须从人行道上通过。

(四)通过风门安全

1.不准同时打开相邻的两道或一组风门,以免造成风流短路。特殊情况时,必须采取措施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

2.凡是不需要使用的风门必须立即取掉;凡是使用的风门必须关上。通风区调风过程中需打开风门时,必须有人在风门处站岗。

(五)工作面行走安全

1.在上下立眼时,要走行人立眼,手要抓好扶手,不许抓电缆。

2.在工作面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准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

3.溜煤眼和下料眼内不准行人,不准在溜煤眼的放煤口停留。

4.携带长件器具行走时,要集中精力,避免碰伤人或碰坏安全设施,避免碰到支架或巷帮顶反弹砸伤自己。

5.多人扛抬设备或物料行走时,要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待停车再行人,扛抬行走要协调配合,相互照应,安全抬运。

6.携带火工品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保持一定距离,中途不准逗留。

7.在采掘工作面要时刻注意周围的支护情况,并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8.班中餐时,要先关闭生产设备,到指定地或安全地点就餐。

9.不准随意骑跨越胶带、刮板运输机等运输设备。应行走行人过桥或打招呼停机后再通过。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有相应措施。

10.不准随意进入无支护的煤墙旁,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有相应防护措施。

11.不准在工作面互相打闹嬉戏,不准钻进采空区作业、休息,更不准井下睡觉。

12.采掘工作面因故停风或瓦斯超限,要自动停止工作,并在班组长的指挥下及时、有序地撤离工作面。

(六)其他井下行走安全

1.所有下井员工都应熟悉行走路线,特别是避灾路线。熟悉矿井各种信号、巷道标志等。

2.井下人员行走应有序地结伴而行,并不要乱动沿途设备,要爱护各类设施。

3.通过设有挡车栏、挡车门地方时,打开通过后要随手关闭。

4.已经设置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巷道或硐室,严禁擅自进入。

5.通过个别负压较大的风门时,应先打开卸压孔,要两人以上合作打开风门,等人员通过后,要及时先关闭风门后关闭卸压孔。

6.从有人工作的立体交叉巷道上面通过时,要先联系再通过。

7.行进中接近爆破警戒区域时,必须停止行进,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

8.沿途发现支护、设施有问题或设备、电缆有明火失爆以及有特殊烟雾和透水预兆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力所能及的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做好自我保护。

9.无论乘车或行走时,非紧急情况不准任何人随意乱发各种信号。

10.井下员工班中、班后乘车、行走、乘罐都必须遵守本“基本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