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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冲击地压九项措施

2024-07-13 阅读 8537

(1)调整生产布局,减少煤柱高应力区。生产安排上将—730m水平原来按炮采划分的50多个采区,按其赋存标高及产状合并成东、中、西三个综采区。在开采程度上,始终遵循自上而下、由南往北逐个条带分层进行开采的原则。

(2)开展冲击地压预测预报。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矿冲击地压危险性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在预测预报工作上进行了区域性和局部性预测预报。预测方法采用钻粉法、电磁辐射法和矿压观测法。

(3)加大瓦斯抽放能力。为了提高瓦斯抽放量,降低瓦斯压力,杜绝冲击地压引发瓦斯燃爆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对瓦斯抽放系统进行了改造,矿井瓦斯抽放能力由350m3/min提高到500m3/min以上,瓦斯抽放纯量由1994年的0.75亿m3增加到20**年1.3亿m3。

(4)煤体注水卸压。从改变煤体的物理机械特性入手,对煤体进行静压、高压注水,以软化煤体和缓解应力集中,达到卸压的目的。

(5)超前卸压钻孔。在冲击地压严重的煤掘工作面,实施超前卸压钻孔,采取“两掘一钻”方式作业,即在每天的一循环中利用一个小班时间打7~10个超前卸压钻孔,上下两排布置,每天施工一排孔,孔深为10m,掩护掘进施工,使掘进工作在卸压圈内进行,杜绝了煤掘工作面前方冲击地压的发生。

(6)深孔卸压爆破。根据虎台煤业分公司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构造应力和集中应力引起的特点,为减少冲击地压对巷道的破坏,对地质构造、煤柱等应力集中区和电磁辐射值超标地点,采取深孔爆破卸压措施,使构造应力和集中应力得以缓慢释放,从而起到减震目的。

(7)提高综放面装备水平。提高工作面支架阻力,型号由原来的zfs4000—18/28提高到zfs6000—18/28,已采的68001#及78001#综放面虽然发生多次较大冲击地压,但没有发生压死支架现象及造成伤亡事故。

(8)改革巷道支护方法。为了解决落后的t铁棚刚性支护抗冲击能力差的问题,先后几次对巷道支护进行了改革,其形式有u型钢可缩支护、圆型支架、锚网支护、锚网和u型支架联合支护等;并在冲击地压较严重的巷道采用全长锚固支护形式,其抗冲击效果更为明显。

(9)强化现场安全防护。为减少冲击地压造成的损失,制定了5项31条预防冲击地压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了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分散作业人员、限制作业人数及作业时间、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闲置设备、必备的设备设施进行捆绑固定、缩小u型棚支护棚距、每架u型棚打六个卡子、延长掘进工作面躲炮时间(不低于30min)等一系列措施,成功地躲过了数次较大的冲击地压。

篇2:K矿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

为做好本矿井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冲击地压预测预报由防冲办负责,防冲办负责微震、应力在线系统及钻屑法指标分析,采掘区队及防冲队按照分工要求及工作安排负责现场监测施工。检测有冲击地压危险时,预测结果和处理意见由矿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审核,监测数据要存档。

2.冲击地压危险采取区域预测、区域监测、局部检测的综合预测方法。

3.区域预测:防冲办根据矿井年度生产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根据经验类比等方法预先划分出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并确定危险程度,进行冲击地压的早期区域预测,分析采掘工作面是否具有冲击危险,并制定相关监测方案、措施,对于重点冲击隐患地点聘请科研院所防冲专家进行防冲专项评估,制定防治方案及措施。

4.区域监测:防冲办负责应用微震监测、应力实时在线监测等方法,对矿井监测地点的冲击危险性进行区域监测,提出冲击危险预警。区域监测对预测的冲击危险程度应进行日分析汇报与中等及严重冲击危险及时汇报,并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区队进行冲击危险局部检测确定危险程度。

5.局部检测:采掘区队及防冲队按照措施规定采用钻屑法检测冲击地压危险地点的危险程度。

6.综合分析:防冲办结合矿压显现等情况综合采用以上方法预测冲击地压危险。

7.钻屑法施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防冲办或工区,检测数据应当真实有效。当出现煤粉指标超过警戒值或发生动力效应等冲击地压危险征兆时应立即停产撤人。

8.当检测存在冲击地压危险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将冲击危险区域内所有人员撤出,并设置警戒,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冲击危险区,并汇报调度室、防冲办、工区。

9.当分析存在冲击地压危险时,必须实施解危措施,解危前,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

10.采取解危措施施工的同时必须撤出危险区域所有与防冲施工无关的人员,停止一切与防冲施工无关的设备运转。

11.某地点发生冲击地压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和防冲办,矿调度室按重大事故处理程序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成立抢险指挥部,进行事故处理。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清点人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参加事故的抢险工作。

篇3:K矿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管理制度

1.危险区域警示制度:即采掘工作面进入预测的防冲危险区域时,实行挂牌警示,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注意事项,落实相关防冲措施。

2.危险区域限员制度:即控制工作面及顺槽生产人数,悬挂危险区限员牌板,正常生产期间,回采工作面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6人,综掘掘进工作面不得超过16人;危险区治理期间50m范围内不能超过9人,严禁人员在危险区顺槽内休息、停留,严禁从事与防治冲击地压无关的任何工作,工作面在沿空侧端头割煤期间,严禁除煤机司机外的其他人员停留。

3.封闭管理制度:即对经检测分析具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进行封闭管理,除解危检测人员外,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在150m以外设置拉线挂警戒牌。

4.危险区准入制度:即进入封闭区需要逐级请示,执行“准入证”制度,特殊情况下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冲击危险工作面有扰动工序(割煤、放煤、移架)后3个小时根据冲击危险监测情况限时准入。

5.双危制度:即通过资料分析研究,确定工作面危险时段、危险区域;对危险时段、危险区域不得安排其他工作,进行重点防冲卸压治理。

6.停采制度:工作面出现局部冲击危险时,工作面停采进行卸压治理,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7.其他规定

(1)实施解危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解危后,以钻屑法为主,结合其他方法进行效果检测,确认危险解除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2)解危主要采用钻孔卸压、爆破卸压,也可视情况采用强制放顶、断顶(底)、煤层注水等方法。

(3)采用大直径钻孔卸压时,必须有防止诱发孔内冲击伤人的专项安全措施。

(4)冲击地压煤层采用煤层爆破处理措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超前松动爆破、卸压爆破方法,消除冲击地压危险。

(5)在冲击危险区域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征兆及应急措施,发现异常立即撤出或躲到安全地点避灾。

(6)检测及解危人员应时刻注意围岩动态变化情况,发现有冲击征兆时,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设好警戒,同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

(7)在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加强个体防护措施,并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人员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