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准离开岗位。
二、交班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交班前应填好值班日志和工作表格;
(2)记录好当班期间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设备变更情况;
(3)交代当班时有效的上级指示、命令;
(4)交代当班出现的设备故障及处理措施和本班所发生的设备缺陷;
(5)交代天气情况,整理工器具,仪表,备品,消防安全用具等;
(6)做好值班地点和设备的清洁工作;
(7)做好本班未完事项。
三、接班人应做好下列工作:
(1)会同交班人全面检查所管辖设备情况,查阅交班记录的事项是否与实际相符;
(2)详细了解曾发生事故情况和设备缺陷情况;
(3)检查运行日志和各种记录内容是否完全正确,索取有效的上级指令、命令;
(4)检查接受的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
(5)负责抄录交接班最后一次仪表指示读数;
(6)检查值班地点和设备的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四、遇到下述情况不准进行交班:
(1)接班人刚喝过酒;
(2)发生事故或正在处理事故;
(3)正在进行其他不宜交接班的工作。
五、正式办理交接班手续,双方认为无疑问时共同在交接班日志签字后交班人方可下班。因交接班手续不全或交接班不清而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篇2:煤矿矿井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站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工作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机房,全面检查设备运行及各种记录记载的情况。
2、正式交接工作必须由交接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按巡回检查线路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交接人员必须对本班的设备状况、巡回检查情况存在问题、下班注意事项、工具材料和配件存放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4、交接班必须严格执行五交与五不交。
1.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交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情况,交不清不接。
5.交清设备记录和室内卫生情况,交不清不接。
5、发现当班人员有酗酒或精神不正常拒绝交接。
6、接班人员缺勤时,当班人员不准擅离岗位,并报矿领导及时安排人员接班。
7、当班人员正在操作时,不准交与接班人员操作,必须交清当班工作后,方可交与下班人员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