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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4-07-13 阅读 2899

华政办函〔2008〕113号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华容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华容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3组织体系框架图3.预防预警机制3.1预警级别3.2信息监测与报告3.3预防预警行动3.4预警支持系统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求援程序4.3信息报送和处理4.4指挥和协调4.5应急处置4.6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8信息发布4.9应急结束5.应急保障5.1通信保障5.2应急求援与装备保障5.3技术保障5.4资金保障6.善后工作6.1善后处置6.2社会救助6.3后果评估7.监督管理7.1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7.2监督检查7.3奖励与惩罚8.附则8.1名词术语解释8.2预案管理与更新8.3预案解释部门8.4预案实施时间华容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生产、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华容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2.应急指挥组织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华容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质监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工业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卫生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建设局、环保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财政局、广电局、监察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由县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下设专家技术咨询组。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大问题;统一发布事故有关信息。2.2.2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督查、落实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相关信息,做好事故处置工作中的上传下达和沟通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现场监测的人员培训,组织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3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质监局综合协调和督查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安监局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工业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电力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工作。消防大队参与特种设备企业事故引发的火灾的现场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公安局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工作。卫生局组织事故医疗救护工作。交通局参与、协调管辖区域内公路运输行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参与、协调管辖区域内水路运输行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建设局制订、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参与、协调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环保局负责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及处置工作。民政局受理、储备、管理和调配救济物资,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总工会组织、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财政局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广电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监察局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救援单位、人员渎职、失职等行为的处理工作。2.2.4县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级别特种设备事故时,成立县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处置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组由县质监局牵头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的调配,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抢险救助组由县质监局、消防大队牵头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警戒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医疗救护组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负责事故医疗救护工作。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次生灾害防治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建设、民政、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负责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新闻办、县广电局牵头组织,县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保险机构、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专家技术咨询组负责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及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划分的有效证明及处理建议。2.4组织体系框架图

综合协调组抢险救助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次生灾害防治组信息报道组善后工作组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质监局)事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

3.预防预警机制3.1预警级别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一般(Ⅳ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事故。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事故。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的事故。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2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的事故。3.2信息监测与报告3.2.1县质监局做好全县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3.2.2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收到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后应迅速报告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进行核实与风险分析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3.2.3县质监局应建立全县特种设备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并公布特种设备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3.3预防预警行动3.3.1接警县质监局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内容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类别、伤亡人数、被困人数及危险程度、抢救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县质监局应明确接警机构,公布接警电话。任何公民和组织均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3.3.2处警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或事故隐患后,应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事故分类分别向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3.4预警支持系统3.4.1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建立全县统一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实现特种设备企业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共享,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准确、高效。3.4.2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与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安监局、市质监局事故报警系统的联系,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确保24小时畅通。3.4.3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建立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技术专家组,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提出应急救援的意见,做好应急准备,关注事故发展情况。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Ⅲ级):事故发生后,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行动。并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反馈,及时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事故报告并争取支援。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Ⅱ级):事故发生后,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报告市、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前期工作。请求上级政府启动相关预案。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县、乡镇积极参与、协调、配合。特别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Ⅰ级):事故发生后,县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自救,立即成立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行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报告市、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县、乡镇积极参与协助、协调、配合。4.2救援程序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自救,同时报告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关预案,并立即成立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开展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行动。4.3信息报送和处理4.3.1应急信息系统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配置电话、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确保准确接收信息。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建立通讯联系网,满足信息传输需要。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及时接收。4.3.2信息报送和处理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小时内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质监及其他主管单位等部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上级质监等部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提出启动相关预案的建议。特种设备故事处置工作信息应及时更新和上报。4.4指挥和协调县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相关建议;协调事发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直接相关单位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与指挥部办公室保持通信联络畅通。4.5应急处置4.5.1特种设备事故单位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事故发生后,应迅速组织职工按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开展自救、互救,将次生灾害降至最低限度或充分利用社会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4.5.2特种设备事故单位和当地救护力量不足以有效抢险救灾时,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增加救援力量。4.6应急人员及群众安全防护参加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处理事故现场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应急救援需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确定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的疏散范围,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动员有关人员和调用有关物资、设备、器材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配合。4.8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县特种设备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新闻办会同县广电局按照《华容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4.9应急结束当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时,由启动应急预案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结束,并通报相关部门单位。5.善后工作5.1善后处置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受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5.2社会救助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社会各界捐赠活动。保险机构依法做好有关定损、理赔工作。5.3后果评估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成立专门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对处置工作予以评估。6.应急保障6.1通信保障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建立包括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专家组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县通信运营部门确保通信联络畅通。6.2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相关单位部门应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树立防范意识,加强安全保卫措施。6.3技术保障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技术组,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科学研究,并制订事故处置安全技术规范。6.4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根据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的需要和《华容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7.监督管理7.1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县、乡镇人民政府及质监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每年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7.2监督检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质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到位。7.3奖励与惩罚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中积极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渎职、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8.附则8.1名词术语解释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8.2预案管理与更新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8.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县质监局负责解释。8.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2:某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总工程师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

T9002-2006)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规定编写煤矿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煤矿应急预案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井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当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修订后,经矿长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发布实施的应急预案应每年评审一次。

(六)预案培训。针对已批准的应急预案,应编制对各专业应急人员、职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职工应熟悉避灾路线,掌握危险自救和互救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在学习和考试后,应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演习。应急预案如有修改补充,要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七)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篇3:安全应急预案措施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做好京沪高铁的监理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根据现场监理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此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京沪高铁设计图纸3)本监理组危险因素、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4)本监理组的危险源1.3适用范围监理二组及管辖DIK428+714~DK428+714范围内的所有工点的监理安全范围。1.4本监理组应急预案体系监理组长安全监理副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各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1.5应急工作原则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组负责人报告;本组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处置措施按照监理人员的责任范围迅速对事故进行处置,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2:危险性分析2.1单位概况京沪高速铁路监理三标监理项目部监理二组隶属于乌鲁木齐铁建监理公司,监理中水二工区辖区的桥梁、路基、隧道等工程,里程为DIK428+714~DK428+741主要工点为罗尔庄特大桥、玉符河特大桥、红石岭特大桥、井字坡特大桥、马鞍子山大桥、西渴马1#、2#隧道、张夏隧道等,现有监理23人。监理组设在万德镇小万德村,紧临104国道。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详见下页。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机构鉴于本段工程特点,为了预防灾害的发生、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监理二组结合项目管理机构,成立了防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关键人名单:序号姓名职位电话1毛学安组长2赵耀文副组长3刘加强试验室主任4范娟调度5秦德会文秘6各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员3.2指挥机构及职责监理组成立以监理组长毛学安为组长、赵耀文为副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调度、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组员的防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制定措施,与建设指挥部、各施工单位部署相应的物资和设备,安排好抢险人员。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杜绝违规操作。督促检查各施工队做好灾害的防治各项准备工作。发生自然灾害时,一方面具体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另一方面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便于进一步协调救灾力量,安排指导救灾工作。监理组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按照建设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好防治灾害应急人员和机械设备。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强对职工的教育,认真进行物资设备的存储和养护工作。3.3培训与演练应急演练的规模:全体监理人员应急演练的方式:主要是灾害发生时监理处置事故的过程。报警电话:医院:泰安市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4现场处置方案4.1.防范灾害发生的措施根据现场情况,施工线路主要经过济南~泰安。灾害主要从预防洪水防洪、防泥石流和隧道崩塌着手。为了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必须成立强有力的防治灾害应急组织机构,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提前做好通讯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工作。4.1.1.应对洪水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在进行生产生活设施布置时,生产、生活设施及临时堆土场避开洪水范围,位置选择就高不就低,且注意场区周围加固;进入雨季后,对所有生产、生活设施进行防洪检查、加固。风雨天要加强对高压电力线和通讯线路的巡回检查,保证施工用电和通讯正常使用。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网络,随时掌握当地气象情况,指导施工,雨季施工前,编制实施性雨季施工组织计划。严禁在河滩堆放材料,避免造成损失。对于洪水发生地段,马上将人员、机械设备撤离危险地段。若无法全部撤离,则选择重要的部分进行撤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若有伤员则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待灾害停止后,动员一些力量,清除污泥,抢救剩余的设备,修复便道,维修设备,尽快恢复生产。4.2应对崩塌和落石、泥石流灾害的应急预案和措施⑴隧道有发生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成立管理机构,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成立工程抢险突击队,设置常备抢险物资、抢险组织、现场设置逃生紧急通道、应急照明线路、主动力线路等。⑵在生产、生活办公区选址时要充分考察地理环境,避开危险区域,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对现场的地质灾害做等级与影响分析,有必要时在山脚位置设置挡墙,拦截零散落石。⑶灾害管理机构设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负责灾情预测工作,并及时作出预报。由专人负责对地质灾害高发区、危险区的实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标明危险等级,发布预警通告。对已发生和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御地质灾害预案,制定紧急避让措施,选择好安置点,组织好紧急撤离工作,及时转移安置受灾人员。⑷根据应急预案对全体员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紧急撤离演练。⑸对山体陡峻、易发生崩塌和落石的地段,对较小的部分采用提前爆破清除。隧道洞门的防护工程尽量提前施作,保证施工安全。对于崩塌及落石发生地段,马上将人员、机械设备离危险地段,尽量避免人员伤亡。若有伤员则就近送医院进行救治。待灾害停止后,动员一些力量,清除碎落岩石,抢救剩余的设备,维修设备,恢复生产。对仍有危害发生的地带,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用爆破清除,人工清理后进行检查,保证安全,防止二次伤害。4.3隧道塌方的处理救援措施A在隧道施工时如遇塌方,立即撤出施工的多余人员,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实施救援。B塌方范围前后原有的支护进行加固,防止塌方扩大。C塌方范围顶部、侧壁上的危石和大裂缝,应先清除或锚固。D塌方范围内架设支撑或喷射混凝土,必要时增加锚杆加固。E加快衬砌,对塌方两端要尽快作好局部衬砌,以保证塌方不再继续扩大。F如塌方体较大或塌方体堵塞,救援人员无法进行救援支护时,可注浆加固。G破碎坍体,然后用“穿”的办法在坍体内进行开挖、衬砌。H如坍方处遇地下水时,应先加强排水(即治坍先治水)。及时支护加固。4.4应急物资设备的准备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应急预案和计划安排,提前根据施工需要的人数和工程数量,考虑一定的富余,制定《物资储备计划》。根据计划购买、备足必要的生活物资和施工材料,能够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如水泥、钢材、木材、砂石料、编织袋等,物资的储备量充分,满足在最不利条件下的抢险需要。并将其堆放在现场方便使用的位置,平时必须保证足够的抢险物资。在自然灾害易发生季节,物资部门、砂石料场严正待命,加强对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检查与维修保养。并经常对这些施工设备进行保养,试运转,确保使用时性能良好。监理组4台车作为抢险储备车.4.5灾害时工程施工应急预案和措施在施工当中减少对原有地貌的扰动。对必须开挖的地段,如路基边坡、隧道洞口地段,尽量安排在旱季,并及时进行防护。对弃碴场采用先砌筑防护再弃碴的方式进行施工,充分发挥挡碴墙的防护作用,减少水土流失。在挡碴墙上设置排水孔,在下部设置排水盲沟,保证碴体稳定。4.6加强教育,提高防灾意识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防范自然灾害的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认识到防治自然灾害的重要性,强化个人安全意识,杜绝麻痹大意思想的出现。定期开展专题会议,及时进行总结。认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以加深职工对灾害的认识。在指挥部的安排下,项目经理部对应急预案要进行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措施是否得当,做到当灾害发生时,能有的放矢,将损失减到最小。4.7外部联系协调措施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协调,及时了解当地气候变化情况,合理组织施工,提前做好防灾工作。当天气变化时,各施工单位指挥部和项目经理部设专人24小时值班。监理组在办公室设专职协调员负责与建设指挥部、监理项目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和救助。提前与物资供应方联系,在材料、配件紧张时,立即组织车队向工地运送物资。4.8灾害发生后的处理措施灾害发生后,应急预案立即运作,先进行自救,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除危险,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根据灾情大小,报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请求援助或救援。通过与当地气象部门协调联系,取得未来天气情况的准确资料,通过天气情况和灾情大小分析确认灾情有无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是否需要从其它施工队或其它标段调集救灾物资、设备及劳动力。项目监理站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确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抢险救灾方案调集物资、设备及劳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4.9防灾、减灾和救灾措施依据本工程特点在开工前认真分析并识别出所有影响工程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的危险源及施工风险,对识别出的施工安全风险采用调查法和层次分析法识别出主要的安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⑴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要求,对设计文件隧道防灾、减灾和救灾设施进行严肃认真的施工,确保施工效果满足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⑵编制《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控制管理作业文件和制度。⑶设火灾预警和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和设备监测系统等,并对突发的灾害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并进行演练。⑷施工完成后,按设计标准对横通道等进行封堵。⑸隧道内水仓泵站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和人员安全。⑹按规定设置各类安全防护警示牌。⑺保障安全用电和备有电源,确保网电停电时抽水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水淹,保障洞内施工人员、机械和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