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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区检查工(消防火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2 阅读 7188

1、下井前认真检查co检定器筒活塞是否严密,不漏气,拉推是否润滑正常,检定管、比色管、校正表为同期生产的或相同批好的检定管应在有效期内。切不可用过期失效的检定管检查。检查温度计是否完好,有无破裂断线等缺陷。

2、测定方法:在欲测地区拉推活塞3~5次,清洗取样筒后,抽取气样迅速将锥形阀杆打到45度关闭位置,锉开检定管两端,其红胶端或低浓度端插入筒胶座,再将阀杆打到垂直位置,按检定管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推动活塞,使气体均匀地通过检定管。如果是比色管,则根据变色深浅程度与比色板对照,查表得出co浓度。检查时,如被测气体中co浓度大于检定管的上限,可以稀析气体或缩短送气时间,然后将结果扩大稀析或缩小的倍数,即为被测气体中co的真实浓度。如被测气体中co浓度低于检定管的下限时,则可增加送气时间,将结果缩小增加时间的倍数,也可用一支检定管测定几次,将结果缩小测定次数。检查时,使用过的检定管如未发生变色,可在当班继续使用,但发现有co时,宜用新检定管再进行观测,以获准确数值。

篇2:禁火区动火工作规程

(一)总则

根据我公司生产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为确保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不论本公司、外公司或单位、个人要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二)禁火区动火三原则

1、凡能移动或拆卸的设备装置,应尽可能移动或拆卸到非禁火区内进行动火。

2、能够用其他方法代替的应尽量用其他方法,不动用明火。

3、非动用明火不可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禁火区范围划分

1、一级禁火区范围:

(1)煤气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装置;

(2)氨水氨气设备及管道;

(3)粗苯堆围墙内;

(4)鼓冷房及焦油池;

(5)焦油加工、工业萘、筑路油等生产区;

(6)油库、回收系统各压力容器;

(7)苯槽苯罐区及脱硫设备、甲醇生产区和其他危险品库;

(8)属于情况不明的废旧化工设备。

2、二级禁火区范围:

(1)一级禁火区的外围;

(2)煤塔、焦仓、粉碎机房、焦粉加工房;

(3)木工间、木模房及车队院内;

(4)公司仓库和各车间小仓库。

(四)申请办法与要求

1、一级禁火区动火,应在动火前一天(临时抢修例外)由动火单位提出,同执行动火单位共同研究,填好“动火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措施,落实监护人,经工程负责人和车间主任签字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方可动火。特别危险的重大动火由公司经理审批。

2、二级禁火区动火工作,由执行动火单位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经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批准后才能动火。

3、动火人员在未接到已批准的动火许可证,没有落实安全措施、没有做好动火准备工作、有权拒绝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出现异常或危险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

4、各级动火作业:受各级安全员和有关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动火作业,有权停止动火。

5、“动火安全作业证”禁止涂改、转借、更换动火内容、扩大动火范围或转移动火部位,并只准在批准期内使用,过期应重办动火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