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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库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2 阅读 7161

1.易燃易爆仓库应通风良好。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仓库内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9.报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0.运送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

11.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安全操作规定

1、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厂房、车间必须按照火灾危险性的类别,满足建筑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结构构造、防火分区分隔、厂房防爆泄压、通风采暖、安全疏散、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并在建筑物内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

2、使用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对生产设备除了经常检查维修管理外,要定期进行停产大检修,检修的设备要经安全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启用。

3、易燃易爆场所应禁止电焊氧割明火作业,将需要动火检修的设备拆卸到安全地点动火修理。

4、对无法拆卸必须进行电焊氧割的设备,凡装过或使用过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贮罐、容器、管道等,须事先采取水冲刷、蒸气吹扫,或用惰性气体置换,经取样分析有科学根据不会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5、动火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管理规定,预先提出申请,报生产物资部,经主管负责人审核后,交专职安全员确认批准。特殊场合及危险性较大的,需报厂长批准方可动火操作。

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车间内严禁烟火,禁止带入一切火种,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车间,开启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时,应采用碰击部发火光的工具。

7、生产车间内不准作仓库存放易燃易爆原料和成品,使用易燃易爆品时,要做到使用多少,由领料员到仓库领多少,余料要在每天下班前归还至仓库,不允许随处放置,车间内不应有余料过夜。特殊情况必须密封处理好,并远离可能发生火源的场所。

篇3: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操作规程

1、易燃易爆场所如热交换站、鼓风机房、消化池车间、沼气柜附近应严禁烟火,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2、在积存有可燃性气体或蒸汽管沟、下水道、阀门井附近不允许动火,必须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作业;

3、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可使用热水进行解冻作业;

4、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自燃的物质如脱硫剂,应密闭避免与空气接触;

5、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表面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6、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7、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职工应穿戴防静电的衣帽,严禁穿化纤衣物进入,更要防止铁器撞击地面;

8、不能用水及泡沫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及泡沫可导电,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比重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可浮在水上,造成火灾蔓延;

9、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当监测仪表报警后,应采取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监测仪表校验或维修期间,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关闭各处气源阀门,尽量不开动生产设备;

10、易燃易爆场所,应尽量避免焊接作业,必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且焊接地点应和易燃易爆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搬运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容器、气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防止相互撞击;

12、生产过程中,应防止易燃易爆物的跑、冒、滴、漏,避免其外逸、扩散,引起爆炸;

13、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入过滤器间、污泥控制间等防火防爆重点区域必须开启防爆排气扇30分钟以上;

14、在非冰冻季节,保证过滤器间等防火防爆重点区域的空气流通,把全部窗子打开,冰冻季节保证防爆轴流风机的长期通风运行;

15、定期保养紧固各法兰阀门等,避免沼气外逸现象的发生;

16、严禁在过滤器间有动火作业现象,沼气柜周围20米之内严禁动火作业;

17、严禁闲杂人员在沼气柜、沼气火炬、脱硫塔等区域活动;

18、严格消化池区域人员出入管理制度,严禁将火柴、打火机、手机等火种带入;

19、沼气系统的所有厂房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甲级防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