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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探测井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2 阅读 9015

1.从事测井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防护规定,做到安全生产。

2.仪器设备在运输和搬运时要妥善包装,注意防潮、防震,汽车运输时不准与笨重的机械和管材等混装。

3.测井前,机场上一切妨碍测井和影响测井人员与设备安全的工作都必须停下来,待测井工作结束后方可继续进行。

4.夜间工作时,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

5.布置井场时,必须将井口附近有可能掉入孔内的工具、物件移开。

6.仪器设备启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外接电源的电压、频率等是否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各开关、旋钮是否在安全位置,接线是否正确,经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电启用。

7.井下仪器在下井前应仔细检查其连接和密封情况,在与电缆连接处应留有弱点,其拉断强度不得大于电缆最大拉力的二分之一。

8、绞车和滑轮在启用前要检修完毕,不许在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

9.电缆在提升和下放时禁止跨越,禁止用手抓摸井口滑轮附近的电缆。

10.井下仪器下到孔底后应立即进行提升测量。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在检修的同时,应将井下仪器提到安全位置。

11.不准用井下仪器冲击孔内障碍物。

12.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将各开关、旋钮等置于安全位置。

13.井下仪器在孔内被卡后,如经上下松动不能解脱时,则可在电缆拉力许可范围内使用大于弱点的拉力提升,强行将其在弱点处脱开,尔后用打捞工具捞取。如采用其它方式处理时,以不损毁电缆和仪器为原则。

14.测井过程中突遇雷雨时,应立即断开仪器电源,并将井下仪器提到套,管或提出井口,暂停作业。

15.发生人身事故时,除立即将受害者送医院急救外,还必须按《伤亡事故报告规程》迅速上报。

篇2:石油勘探物探录井测井测试项目通用管理指南

1目的和范围为了明国际石油公司物探、录井、测井、测试项目通用管理的要求,确保承包商对作业活动过程实施控制与管理,参照IAGC、OGP、ISM和SMS及其他相关标准和指南制定本指南。本规定适用于为国际石油公司提供物探、录井、测井、测试服务的承包商。2职责2.1健康安全环保部、勘探部负责对承包商执行本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承包商负责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制定相关的控制文件,对作业过程实施控制与管理。2.3承包商负责按本规定、国际标准、作业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等效的规定开展工作。3工作内容3.1管理原则3.1.1承包商的HSE管理应满足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和作业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3.1.2承包商应制定HSE管理文件,文件内容应满足国际石油公司、国际标准和作业国家的法律法规的HSE管理要求。3.1.3国际石油公司和承包商的工作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履行和承担相关的责任。3.2国际石油公司通用管理要求3.2.1承包商可直接执行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的文件,必须遵守国际标准和作业国家的法律法规。3.2.2国际石油公司将把承包商纳入到所有的HSE管理活动中,通过管理活动回顾、隐患识别、采取控制措施来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保护作业环境。3.2.3不管是陆上作业还是海上作业,所有承包商人员都应接受HSE培训。3.3法律和其他要求3.3.1承包商应该和国际石油公司一样,满足相同的法律和甲方要求。3.3.2无论国际石油公司本身,还是代表国际石油公司作业的承包商,都必须遵守作业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如果作业国当地标准低于国际石油公司的要求,应当按照国际石油公司的要求执行。3.3.3开始施工之前承包商应全面地学习和分析作业合同中的具体要求,保证通过执行HSE计划来满足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要求。3.4承包商管理原则3.4.1承包商管理由六部分组成:——资格预审——评标——授标——执行(在工作中管理分包商)——监测(作业前后监测业绩表现)——施工后评估3.4.2为了保证服务或产品质量满足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的要求,我们要对承包商进行能力评估。3.4.3如果合乎国际石油公司的基本要求,承包商可以按照自己的HSE管理体系运作,否则必须遵守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3.5承包商需要控制的内容承包商应根据项目特点、合同要求,对可能产生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的关键活动制定控制文件予以控制,物探、录井、测井、测试承包商对下述工作制定文件予以控制(但不限于):l项目HSE计划;l应急计划;l电气安全管理;l监测装置(包括火灾探测器、硫化氢探测器、烟感报警器、压力表、拉力表、温度表等)管理;l设备防护装置;l工作许可证制度;l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栏杆;l个人防护用品;l设备操作规程。3.6承包商控制文件的制定3.6.1承包商在接到授标书后,要回顾和研究合同中有关HSE的要求,识别和列出项目所有的HSE活动,根据工作的风险制定控制文件。3.6.2承包商控制文件的编制应依据国际石油地球物理承包商协会(IAGC)、国际油气生产者协会(OGP)、国际安全管理法规(ISM)、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合同等标准、指南、文件。3.6.3承包商控制的文件应按照5W1H(Why,Who,When,Where,What,How)的原则制定,符合国际标准和作业国家法律法规要求。3.7组织机构和责任3.7.1承包商作业队伍应按线性管理原则建立HSE管理组织和应急组织,应根据作业规模配备专职HSE监督,人数不得低于用工总数的5‰,班组、机组、作业小组应设置兼职HSE监督,并在HSE作业计划中明确职责。3.7.2为雇员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是每个承包商的基本责任。3.7.3国际石油公司所在作业国家的国家经理负责对作业承包商的管理控制。国际石油公司现场管理代表和HSE监督负责承包商管理计划在各个层面的执行并保证其符合性。3.8监督检查为了保持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与承包商管理计划的一致性,国际石油公司及承包商都要各自根据已经制定的审计计划开展对承包商作业活动的HSE审计。在开始和执行作业期间,国际石油公司保留对承包商HSE程序、设备和作业的审计权利。3.8.1健康安全环保部、勘探部负责对承包商执行体系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8.2在项目运作的整个过程,国际石油公司可能随时会通知承包商项目管理层开展检查/审计。3.8.3承包商要允许国际石油公司和国际石油公司代表或任何国际石油公司指派的人员在任何可能的时间到办公室、作业队、设备人员和记录对涉及承包商施工的HSE方面和工作环境进行检查,承包商有权指派官员参与这样的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将提交承包商在检查后讨论。3.8.4承包商应与国际石油公司合作使体系有效运行,纠正和报告不安全行为和相关的队伍的活动情况;乙方有权利对甲方的最终验收报告作出书面的评价和反应。3.9培训、意识和能力3.9.1根据国际石油公司HSE培训最低标准、当地法律法规、项目合同要求,所有承包商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岗位培训。3.9.2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国际标准以及作业要求,承包商应确保其员工接受了相应培训并取得了资质证书。3.9.3承包商现场作业队长应保证培训活动的开展,同时保存好培训档案和相应资质证书(以下岗位要求资质证书,如司机、电焊工、电工、吊车操作手、叉车操作手等)。3.9.4承包商所有人员必须清楚国际石油公司HSE的原则、政策、程序和指导方针。3.9.5当访问者和承包商第一次到现场时,必须接受HSE简介培训/熟悉程序。3.10作业控制承包商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3.10.1国际石油公司将定期对承包商的作业进行审计/检查。3.10.2定期交流沟通。3.10.3提供必要的培训。3.10.4现场报告几乎事故和事故。3.10.5任何偏离国际石油公司标准的作业方法应当立即进行纠正。3.10.6具体纠正和控制措施应详细包含在项目HSE计划里面。3.11信息交流3.11.1所有承包商要将HSE政策传达到每一个为国际石油公司工作的承包商雇员,或者在国际石油公司的甲方现场工作的承包商雇员,并且保证政策得到有效遵守。3.11.2承包商发生的任何与国际石油公司有关的事故,必须立即向国际石油公司监督报告。4相关文件4.1国际石油公司HSE管理体系作业文件4.2《危险化学品管理》4.3《放射性物品管理》5记录

5.1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