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制氧站安全操作规程

制氧站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2 阅读 3822

[一]一般规定

1.氧气贮存球罐及管道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清理,把所有的焊接管、钢锈、垢泥、灰尘及其它杂质除掉,保持管道干净。贮存球罐和管道的气压试验,应用无油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5倍。

2.调节阀组的管道和快速切断阀前后管道都应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

3.氧气贮存与输送不得超过额定工作压力。为防止超压,应定期检验超压报警系统和压力自调系统,使管道在超压下自动放散。各种安全阀、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等应经常保持灵敏可靠,不得随意拆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采取措施。

4.氧气管道禁止与油管和电缆敷设在一个地沟内。氧气输送过程中,阀门的开、闭应该缓慢进行。尤其是在压力较高的情况下,更应注意。

5.氧气贮存球罐、管道、阀门等应定期检查,不得有泄漏或裂缝,周围不应有易燃物,氧气放散不得在室内排放,室外排放必须引至安全地点。检查漏气时,绝对禁止用明火的方法检查,要用涂肥皂水的办法来辨别。

6.氧气贮存与输送区域,应视为危险区域。在此区域内严禁烟火。不许穿带钉鞋,不许铁器碰撞。机器间、充瓶间和仓库以及氧气站的周围20米以内严禁明火和抽烟,并应设遮拦和挂“禁止烟火”的警示牌。空分塔及其附属设备、装置应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并应经常查看是否完好。

7.设备容器和管道,需动火检修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报消防队备案。动火前,应化验动火处的空气含量应低于爆炸极限,同时,应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工作时指定专人监护,以防万一。

8.氧气站工作人员的手套严禁有油类沾污。并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任何时候不得离人,不准存放易燃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工作人员有权阻止车间及一切部门采用氧气作介质试压、试漏、吹扫设备、吹风乘凉,以免引起人身事故。

10.站内应保持清洁,地板和机器附近应保持无油,也不许将油脂滴入基础上。

11.用四氯化碳清洗制氧装置时,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门窗要打开,操作者要带防毒面具,穿工作服和戴手套。

12.所有测量仪表应定期校验确保性能良好。压力表每年校验不少于2次。压力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作定期检验,并有定检标志。

13.液氧中乙炔含量应每天分析一次,当达到报警极限时,必须放出部分液氧,并从下塔送大量液态空气送至上塔,使液氧稀释,直到乙炔含量符合要求。在装置内取液态氧、液态氮或液态空气放入杜瓦瓶时,要经批准,并设人监护。液氧或液空的排放要有专用管道和地沟,不得在车间或设备周围任意倾倒。

14.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破坏。非氧气站人员、无特殊出入证者,禁止入站。本站人员及经批准入站人员出入站房时,应按规定登记和遵守安全制度。

[二]制氧工

1.制氧操作人员需经安全技术教育,了解安全知识,掌握防范措施,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进行操作。

2.所有仪表、阀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压力容器、管道要定期作水压、气密试验。

3.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转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严禁超压、超湿运行。

4.操作氧压机、分馏塔、充气台及其它与氧气接触的设备和阀门时,所使用的工具、手套应绝对禁止沾污油脂,设备附近不准放置油桶、油壶等物。

5.氧压机运行时,应经常检查蒸馏水的供给情况,不准缺水或断水;经常检查氧压机上,下密封圈的密封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避免油被活塞杆带入气缸。

6.定期分析液氧中乙炔的浓度,控制在规定数值以下,利用吸附法消除水分、一氧化碳和乙炔杂质时,应经常检查吸附器的效果是否良好。如果过滤器与乙炔吸附器一起再生,应在再生前排放其内的液体。再生后严密关闭吸附器进、出口阀门。设备、管道的修理工作应在卸掉负荷后进行。绝对不准在受压时拧螺钉等。

7.凡与氧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等需动火修理时,应首先进行吹洗、置换,经化验空气含氧量在22%以下,并报告有关部门,方可进行。动火时应有人监护。

8.修理或安装与氧气接触的零部件时,应进行脱脂。

9.禁止用氧气进行试压,检漏和吹扫工作。

10.进行化碱工作和用四氯化碳脱脂时,应戴防护眼镜的面具和橡胶手套,避免被火碱烧伤,加强通风及戴防护面具,预防四氯化碳中毒。用汽油清洗应戴多层防护口罩及胶皮手套,工作完后,皮肤外露部分要及时用肥皂水清洗。

11.放掉空分馏塔内液体时应认真、细致,避免冻伤。液体流经管道及地段不得有油脂,此时厂房内禁止动火作业。

12.分馏塔的加热气体,进口温度不准超过70℃。

13.低温阀门泄漏时,必须在结冻后处理。

14.制氧站内和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不准用火检查是否漏气,并严防铁器撞击产生火花。

15.站内消防器材应齐备,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6.站房内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同时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17.非本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厂房。外单位参观人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人陪同方可进入。

[三)氧压机

1.操作氧压机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并检查蒸馏水、冷却阀、油面计、油表压力、旁通阀、送氧阀等是否安全可靠,并盘车试验,每次盘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检查油压,机械转动是否正常。

2.当机械运转正常后,可逐步关闭Ⅰ、Ⅲ级回路管上的旁通阀,检查Ⅲ级送氧阀要在全开位置,逐步关小Ⅲ级放空阀,使压力逐步提高至正常规定,同时检查各级间压缩比正常,机械运转正常后,关闭氧气放空阀。

3.氧压机正常工作时,检查氧气压力和温度,各级经压缩后的氧气压力和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

工作时注意运转部位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各级排气温度不得高于170℃。

4.经常检查蒸馏水供给情况,注意调节冷却器内进水的经常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经常排除油水分离器内的水。

5.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要定期校验,氧压机的压力表禁止与空气压力表交换使用。

6.曲轴箱内的油应保持足够的高度,不足时,应加够到油面计的1/2高度处。

7.油表压力为294~49千帕时,不许有油进入有氧气的地方。要特别注意活塞杆与密封周的密封性,如发现氧气与油脂接触,要及时进行脱脂工作。

8.禁止无关人员出入氧压机房,室内禁止吸烟和明火取暖,并应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9.事故紧急停车:

(1)停止电动机;

(2)打开皿级放空阀;

(3)关闭氧气进口阀,

(4)关闭Ⅲ级送氧阀;

(5)半小时后或根据情况停止供油供水。

10.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场地。

[四]气瓶间

1.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禁吸烟与带入火种。明火区应远离10米以上,禁止用油手及油手套开动阀门。

2.气瓶间必须将各种气瓶按规定分开存放,氢、乙炔气瓶禁止放在氧气瓶存贮间、充氧间或氧气站内。气瓶应直立放置并标有明显标记。放置必须整齐,并设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发生滚动。存放区要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

3.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压力表,气体管路,如发现不正常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4.冬季气瓶出口处结冻时,只许用蒸气、热水加热溶解。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五]气瓶充氧工

1.必须熟悉充装设备、工艺及安全操作规定。

2.氧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检查,未经检查不准充气。检查时,应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充装前,还应化验鉴别瓶内气体成分;充装时,气体流速不宜过快,防止气瓶过热。

3.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禁止用火试验。

4.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立即停止充氧。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气体:

(1)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

(2)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3)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5)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6)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

6.气瓶充装时,若发生着火,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气源后,再用灭火器材扑救。

7.灌瓶间、实瓶间、操作时,应防止气瓶倾倒,并轻卸轻放所有瓶子,应注意留有安全通道。

8.充气的卡具应灵活,确保锁紧可靠。

9.充装所戴的手套、工具、卡具等要防止被沾染油污。

篇2:机修车间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制氧)

制氧机修车间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2、天车工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天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天车。

3、天车司机上下天车时,应从规定的地点上下;严禁跨越轨道或从另一部天车上直接跨入其他天车。

4、每天在天车运行前,应对天车做系统全面检查(如钢丝绳,吊钩,警铃等),如有缺陷严禁运行。

5、为确保安全运行,司机在操作天车时,精神必须集中,不得抽烟,密切注意指挥人的指挥;天车动作前要鸣铃,运动中发现有行人必须鸣铃,如行人未注意铃声应立即停车。

6、天车工在开动天车的时候,必须只听从一个指挥人的命令,当指示不明确时应停止运行。

7、天车运行中,严禁在大车梁上站人;吊钩下和吊物下严禁站人和有人走动,严禁吊着重物从他人头顶通过。

8、起吊重物时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重物重量要求,且捆绑合格。

9、起吊重物时应平稳,慢行,尤其下放重物时应无冲击。

10、然停电,应尽快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断开电源开关。

11、严格执行“五不准,十不吊”。

12、任何人发出停止的信号,天车工都必须立刻停车。

13、工作完成后,应将天车停在指定待机位置。

14、定期试验天车各部的限位开关,各种保护开关,应灵活好用。

篇3:机修车间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制氧)

制氧机修车间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2、未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安全操作许可证人员,不得独立工作。

3、所有安全工具必须经检查,绝缘手套及鞋每半年作一次耐压试验。

4、掉闸后送电要注意电流变化,如果连续掉闸,立即找电工检查处理。

5、严格执行停、送电规程,禁止带负荷送电,对送电设备进行停、送电时,应提前准备好安全工具,履行操作程序。

6、如线路或设备停电检修时,必须合上接地刀闸并悬挂“停电”标志牌。检修结束后,未得到负责人命令前,严禁摘掉标志牌,更不准自行送电。送电前,必须断开接地刀闸。

7、高压停电检修的停、送电和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8、禁止配电工单独进行修理工作。高压盘后面也不得单独检查,须在交接班时进行。

9、不准手拿金属杆接近变压器和高低压开关,以及其它电气设备。不可换接超容量的保险环、片。

10、除处理紧急情况,如突然掉闸或发生人身、生产、设备事故的停电外,停、送电必须经过有关领导指示。

11、禁止用电话闲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