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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加工企业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2 阅读 8609

●人工切胶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认真检查油箱油位,电气限位开关,传动装置及液压系统等,保持切胶机完好,切胶机必须装有串联双开关装置。

2手推车运输,不准超过本厂规定的限额。

3切胶时必须用铁钩。

4切胶时生胶放好后方可启动,启动后应严防胶块弹出伤人,切胶时身体任何部位不准越过刀位线切胶刀下降时不准再用手,脚推动生胶。

5禁止连续切胶,禁止切冷、硬生胶和杂物。6设备运转时,严禁在传送带上跨越爬行

或躺坐休息

7往刀口糟衬垫时,切刀升高垫好木块,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8停用时,切刀应放下,切断电源,整理场地。

●自动切胶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人工切胶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自动切胶人员应与相应机台的磅秤人员联系后方可进行作业.

破胶机安全操作规程

1送带上,严禁跨越、爬行、躺坐等,防止伤人。

2必须使用传送带送料,传送带被胶料挤轧住停转时.必须停车处理.搬运胶料时防止胶料脱手压伤。

3破胶时严防胶料弹出伤人,辊筒不易下轧胶料时,必须用专用工具处理,严禁用手向下压胶料。

4其他同((开放式炼胶机安全操作规程》。*HM系列密炼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外带好专用防毒防尘口罩,有吸尘装置必须先打开。

2开车前必须检查混炼室转子问有无杂物,上、下顶栓、翻板门、仪表、信号装置等的完好。

3开车前必须发出信号,听到呼应确认无任何危险时,方可开车。

4投料前要先关闭好下顶栓,胶卷逐个放入,严禁一次投料,粉料要轻投轻放,炭黑袋要口朝下逐只向风管投送。

5设备运转中严禁往混炼室里探头观看,必须观看时,要用钩子将加料口翻板门钩住,将上顶栓提起并插上安全销,方可探头观看。

6操作时发现杂物掉人混炼室或遇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7如遇突然停车,应先将上顶栓提起插好安全销,将下顶栓打开,切断电源,关闭水、汽阀门。如用人工转动联轴器排料,注意相互配合,严禁带料开车。

8上顶栓被胶料挤(卡)住时,必须停车处理。

9下顶栓漏出的胶料,不准用手拉,要用铁钩取出。

10操作时要站在加料翻板活动区域之外,排料口下部,不准站人。

11使用运料行车、小车运料时要谨慎小心,搬送物料要轻拿轻放,防止伤人。

12排料、换品种、停车等应与下道工序用信号联系。

13停车后插入安全销,关闭翻板门,落下上顶栓,打开下顶栓,关闭风、水、汽阀门,切断电源。

篇2:橡胶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厂内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特制定本企业管理办法。

一、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车间、班组、项目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车间、科室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工种、部位,新上岗的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保卫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科室对防火责任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有关科室每天班前班后,应对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卫科应严格值班检查巡视制度,落实监督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认真整改。

五、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仓库内应建立自动报警设施、灭火设施,配备消防器材。配、发、变电室内,各部门的档案室和油料存放室,严禁存放各种油料及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六、电源线路、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规范规定,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严禁乱拉、乱安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对线路老化、裸露、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各车间、科室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及家用电器。

七、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严格管理生产用火(焊接例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提前向保卫科和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同时保卫科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应灭火器具。

八、保卫科应按国家消防法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要便于使用,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添置要列入保卫科的年度经费预算,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换。

九、各车间、科室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车间、科室和个人由厂部给予表彰、奖励。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车间、科室、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由厂部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当年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不得评比为先进单位。

十一、本办法由保卫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3:低压橡胶电缆管理办法

1、低压橡胶电缆管理由机电科组织负责,在管理方法上尽力做到数量准确、状态明确,检修、运行有记录,情况、去向有登记,消耗有数据。

2、设立电缆台帐、统计电缆领取、支出和年度耗损情况在台帐上应表明。

⑴电缆在册总数;

⑵分规格数量;

⑶年度新领增加数;

⑷年度损耗总数,分规格数量;

⑸电缆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核对。

3、设立低压电缆牌板,及时把井下使用情况反馈到地面上来,在牌板上应说明。

⑴电缆规格、长度编号;

⑵电缆使用地点;

⑶投入运行日期。

4、电缆的发放要做到由主管单位统一领取,统一发放,新进电缆,经检查合格方能发放,不合格禁止使用,电缆主管单位发放电缆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⑴生产单位要求增加电缆,一律要有审批手续。

⑵电缆运行中,因电缆损坏需要更换,经审批后,要查出原因责任者,并按制度赔偿(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

⑶新安装或更换需有报告、计划,经矿长批准审查后发放。

5、拆除不用的电缆应及时回收,如数交库,主管单位验收。

⑴检查每根两端计量数与实际尽寸相符否。

⑵电缆护套是否完整。

⑶有无断线和损伤。

⑷如果电缆完好,应注明登记卡,如电缆有损坏和被割断必须查出原因,进行处理(有使用单位或者原分管单位,无第二次移交者按价赔偿)。

6、各单位的低压电缆,原则上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如出现电缆被割,被剥和损坏一律由各单位照价赔偿。

7、橡胶电缆的敷设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