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某乡年度对村考核制度

某乡年度对村考核制度

2024-07-12 阅读 1577

一、考核范围:村“三职”干部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0分)

(一)党建(100分)

1.班子建设(45分)

(1)村支两委班子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群众满意,记10分。班子涣散、工作不力,未及时完成上级交办事宜,每次扣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为止。

(2)能够按时完成乡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有记录、有学习资料、有签到簿,记满分25分;缺有关资料,给全乡迎检工作造成影响的,每少一项扣5分每次,每缺少一次支部活动的扣5分每次,资料不全的扣5分每次,扣完为止。

(3)按时参加乡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记满分10分;班子成员无故缺会一次扣该村2分,班子成员迟到一次扣该村1分,扣完为止。

2.阵地建设(20分)

(1)能够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活动室整洁有序,各项制度墙上无缺失,记5分;否则按完成情况扣分。

(2)有符合要求的党务公开栏,党员活动经常,党组织活动资料健全,档案规范,记5分,缺一项扣2分。

(3)远程教育设备正常运行、教育资源按时按质进行运用,相关记录完善,计基本分10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3.队伍建设(15分)

(1)各支部每年必须发展1-3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1-2名党员,记5分,否则不得分。

(2)各支部党费收缴及时,记录完整,记满分5分;不按时完成党费收缴任务的扣3分,不完成的不计分。

(3)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作用发挥好的,记5分,否则不计分。

4.制度建设(20分)

(1)能够按组织部门的要求完善“四议两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记10分,否则按工作完成情况扣分。

(2)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乡的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的记10分,否则按工作完成情况扣分。

(二)廉政建设(50分)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廉政规定,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记25分,否则按完成情况计分。

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村务财务规范,全年没有违纪案件,记10分,发现一起违纪案件扣10分。

3.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尽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记10分。对群众反映热烈且村级无力解决的问题,不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不积极予以配合解决的,该项不得分。

4.年底按要求向乡党委、乡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双述双评”制的记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三)武装(50分)

为加强基层武装建设,落实加强新形势下民兵建设的决策指示,做好基层武装工作,制定本年度武装工作考核细则。全年考核总分50分。

1.成立民兵应急机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包括所有三职干部、组干部),未成立扣5分;

2.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应急任务,未及时按要求组织人员及未及时参与各项应急任务的每项扣10分

3.年度征兵工作未及时认真完成的,每差一人扣15分。

4.出现责任退兵者每一人扣20分。

(四)农业农村经济工作(100分)

1.大、小春未按乡上要求完成试点示范任务的分别扣10分。

2.未按要求完成水稻强化栽培,玉米、大豆膜侧栽培后扣10分。

3.未完成渠道岁修任务的扣5分。

4.未按要求完成撂荒天地治理的扣5分。

5.畜禽、犬只防疫未达90%以上的,扣5分。

6.未完成春、秋季绿化,退耕还林地补植补栽的,扣10分。

7.观庆、火花、龙吉、自生、高升、彭河、三星等村,每个村完成红苕种植150亩以上,并交50吨红苕到淀粉加工厂,未完成任务的,扣10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加分。

8.现已有规模养殖场的村,每减少一个养殖场扣5分,新发展一个规模养殖场加10分。

(五)民生工作(50分)

1.乡级以上民生工程

为保证目标,以乡政府文件为准,未完成的按10分每件扣分。

2.村自定民生工程

由村申报或分管领导提出,主要领导核定,每件加10分。

(六)安全工作(100分)

为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落实各村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安全生产包括大安全、食品卫生、道路交通、消防、水上安全五个方面)全年按百分制计算。

1.安全生产资料

(1)成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机构(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未成立扣5分。

(2)划分责任区域(分两个区域,负责各自区域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划分责任区域落实责任扣5分。

(3)设立安全信息资料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信息上报及资料收集管理)未设立扣5分。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较轻的扣10分,重大的扣30分,特大的扣50分。

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未上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料信息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每项扣10分,并立即整改。

(2)未及时完成及未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每项扣20分,并限时完成。

(3)未及时处理及未极积参与处理各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的每项扣30分,并追究责任。

(4)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不合格的每项扣10分,并立即整改。

(5)发生安全事故后,不按要求及时上报的,扣20分。

(6)发生一件安全责任事故的扣50分。

(七)信访维稳(100分)

1.各种资料齐全,责任落实到位,记10分,否则不计分。

2.及时上报和反馈信访维稳工作信息的记10分,否则不计分。

3.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效果明显,记20分,否则不计分。

4.全年无信访案件和不稳定因素发生的记15分,凡是出现一例区级上级*1人次的扣10分,到市级*的扣20分,到省*的扣30分,到北京*的扣40分。

5.民事纠纷调解率达95%,计基本分20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发生民事纠纷不积极主动调解的,每次扣10分。

6.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计基本分10分,否则不计分

7.辖区内无*练习者、无*反宣案件发生,经常开展防*育,群众知晓率达100%,防*意识显著的基本分10分,凡发现不主动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该项基本分为止。

8.无吸毒人员发生的计基本分5分,出现一例扣2分,直至扣完总分为止。

(八)环境卫生(50分)

1.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软件资料(10分)

①有组织机构

②有各项长效制度(奖惩制度、保洁制度)

③有专职保洁人员

④有职责分工及责任划分

每差一项扣2.5分

(2)硬件建设(40分)

①乡上月评检查(10分)

不合格扣3分/次。

②乡上平时突击检查(10分)

不合格扣2分/次。

③区、市以上工作督查(10分)

通报表扬分别加2分,3分/次;通报批评分别扣3分,5分/次;以此类推。

④生态养殖场污染治理(10分)

完成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的,得基本分10分,未完成任务每个养殖场扣5分;因污染与群众发生纠纷未及时调处造成*者,每例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每例扣10分。

2.考核方式

(1)乡上月评及突击检查由驻片领导带领驻干交叉检查,互评。考核结果报综合整治办。

(2)软件资料及其他考核内容由整治办考核。

(3)年终累计由整治办统计。

(九)非税收入(50分)

1.完成时限:一季度任务在旧历年团拜会前完成;二、三、四度,职工所驻村在每季度末月20日前完成。

2.考核时间:上年四季度、下年一季度按期完成的村当年考核;二、三季度按期完成的村在每季末月底前考核;未按期完成任务的村,任务累计到下季,并扣发当季考核及奖金。

3.考核标准:按任务的5%考核到村,按季度完成任务的单独奖200元/村。

4.考核办法:一季度10分,二季度15分,三季度15分,四季度10分,此为保证目标,在年末时考核,未完成的扣除当季全部分值.

(十)计生工作(50分)

1.人口出生(10分)

每漏报出生一人扣3分;每瞒报计外生育一人扣5分。

2.人口死亡(10分)

每月死亡人口数当月要上报,每漏报和不报1人扣1分。

3.现孕(10分)

对所有初婚育龄妇女,及时到服务站进行相应变更的,将15-49周岁育龄妇女的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微机,并及时变更婚、孕、育动态信息,准确率达100%以上(当月未变更,下月继续考核),未核对、变更的每一例减1分。

4.村民自治(5分)

(1)章程公约协议齐全记2.5分,每少签订协议一份扣0.5分。

(2)村务公开,有人口出生、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奖励等内容记2.5分,每少张榜公布一项扣1分。

5.计生奖扶(5分)

每错报、漏报1人扣1分。

6.计划生育“三结合”(5分)

有计划的村按“三结合”要求资料规范齐全记2.5分,每少一项扣0.5分。

9.计划生育业务报表(5分)

每年月报表记3分,每少一次扣0.3分。

其他报表按时按质上报记2分,每少一次扣0.2分

(十一)突击性工作(50分)

主要指在特殊情况下,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由乡主要领导确认。

凡安排的突击性工作不能到岗到位或到位后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扣100元/人?次,扣考核分10分/人?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0元/人?次,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考核分20分/人?次;特别重大、艰难的突击性工作,圆满顺利完成的奖100元/人?次,加考核分10分。考核由安排的部门、领导做好记录,工作结束后一式二份交主要领导审签,一份存安排的部门或领导处,一份存罗娅菲处,年底考核时统计。

(十二)新农保、新农合、新农小(30分)

各村按时完成任务的记15分

按规定时间交表的记10分

表册、发票无错的记5分

(十三)林业创森工作(50分)

新完成荒山造林50亩加5分;发现一次火警扣4分,若处置不当,上报不及时造成较大损失的一次扣10分;发现一次护林巡山员不到岗到位,未做好本职业务工作的一次扣2分。

(十四)其他业务工作(70分)

(十五)职工、各村互评(50分)

职工对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各项工作进行公认度评估,评估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其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30分、0分,测评后算平均分纳入考核。

(十六)党委集体评议(50分)

党委领导集体根据各村平时出勤情况,工作情况,廉洁情况给各村评分,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打分,算平均分纳入各村考核。

三、资金来源

一是村三职干部每人每月100元统筹纳入对村考核资金;二是年末由乡党委政府领导研究后,确定乡财政注入资金纳入对村考核资金。

篇2: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市运管所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科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00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科科长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a、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b、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c、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d、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e、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f、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g、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h、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i、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j、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k、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劳动关系。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本制度由黄陵县龙乡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修订和解释。

篇3:车辆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1、公司每年度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车辆安全考核指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层层签订车辆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要求达100%。

2、公司每半年组织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行车辆安全生产奖惩制和车辆安全生产“一标否决”制。

3、公司对车辆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车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方法详见各类《车辆安全目标责任书》(见附件)。

当公司当年度各类事故超过签订《车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考核值时,对该公司车辆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按如下标准从超过月度考核:

1、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职业病):

考核值

1.0‰以上

1.2‰

1.5‰

2.0‰以上

处理核

200元

500元

700元

1000元

2、车辆交通事故;

超过考核值

1起

2起

3起

4起以上每起

处理核

100元

200元

300元

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