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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控制要点

2024-07-12 阅读 8145

一、施工现场各类违章操作控制要点

1.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各工种操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增强政治觉悟,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3.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4.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进行违章作业,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6.施工过程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7.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8.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杀害的一样技术措施。

9.积极参加突发事故应急演练,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10.了解各类安全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要点,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11.能掌握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正确使用方法,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2.能在施工过程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及工作环境和其他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13.参加相关培训,,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14.能注意劳逸结合,搞好自身的劳动保护。

15.爱护和保护各类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二、施工现场防止触电伤害的控制要点

1.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2.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3.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4.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5.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烧、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6.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7.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8.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9.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或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卫,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三、施工现场防止机械伤害的控制要点

1.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2.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3.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4.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7.机电设备应做到岗位和岗位职责。

8.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修理保养。

9.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10.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四、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安全控制要点

1.进入施工现场上下应乘坐载人的垂直运输工具,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异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2.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通过。

3.高处作业应按要求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平稳的物体上操作。

4.施工现场,闲人免进;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5.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6.进入施工现场,应注意周边的安全提示,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在夜间或黑暗环境施工,应按要求配备照明设施,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或无足够采光条件的环境内施工、行走、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9.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五、施工现场防止车辆伤害的控制要点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2.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3.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的部件如作用不良不准出车。

6.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7.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8.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9.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的照明。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六、施工现场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控制要点

1.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3.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牢靠,使用必须正确。

4.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

5.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遥远,万不可防碍通行。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零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7.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9.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10.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或许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七、施工现场防止工人盲目操作的控制要点

1.新工人、复工换岗或转移工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岗位教育。

2.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到位,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落实,并保证操作人员能熟练使用。

3.管理人员必须了解现场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要求工人进行冒险作业。

4.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必须按要求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持证上岗,非本职工作不得操作相关机械设备。

5.进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口头讲解相关施工环境、明确作业对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结合工程现况,合理部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针对现场各重大危险源,预控各类不安全因素,提前排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7.新工人、复工换岗或转移工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岗位教育;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8.各类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等搭设安装后,必须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9.所有高处作业、禁火区作业、带电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及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准进行盲目操作。

篇2: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及时报告和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规范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管理,促进我公司安全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身安全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定义

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生产、工作区域范围内,非本矿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范围

1、在公司生产、工作区域中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均作统计上报;

2、所有与公司承包的工程,在施工承包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公司上报,并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3、外包施工队员工不在本公司生产、生活区域发生的伤亡事故不作统计上报;

4、公司与矿外任何单位、集体、个人承包工程,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向地方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第四条?外包施工队员工伤亡事故报告

1、轻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并由发生事故单位(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在一个星期内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报送安全环保部门;

2、炮烟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发生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安全部门;

3、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原因,以最快的形式报告安全部门,安全部门接到报告后再通知相关人员。

第五条?事故现场的保护

事故发生后,现场相关人员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份物品时,应做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六条?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1、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发生后,都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2、轻伤事故、重伤事故的隐患由外包施工队组织,安全部门参与进行调查分析,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报一份给矿安全部门备案;

3、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由香格里拉县安委会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分析,最终形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由外包施工队负责人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结案。

4、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结案时间的规定要求:

(1)轻伤事故应在一个星期内调查分析、处理、结案;

(2)重伤事故在三十天内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

(3)死亡事故在九十天内调查分析结束。

5、事故调查分析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性质

(3)事故类别

(4)事故经过

(5)事故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6)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7)事故发生现场的生产设备、设施、工艺及条件

(8)事故经济损失统计

(9)确定事故责任者

(10)事故防范措施

第七条?发生伤亡事故的处罚规定

1、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扣罚外包施工队500元,并同时按《迪庆有色公司对外发包工程综合安全管理现状量化考评表》进行考核处罚。在结案前将处罚款项交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列为安全专项奖励基金;

2、外包施工队一年轻伤人数超过五人次,扣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1000元,一次性扣罚;

3、外包施工队在迪庆有色公司一年累计发生工亡事故3人以上(含3人),自动解除当年的工程承包合同,下年也不准再签合同。

第八条?事故档案管理

1、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登记表;

2、外包施工队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3、现场调查笔录及现场图纸、照片;

4、人证、物证材料;

5、经济损失计算单;

6、死亡证明书;

7、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8、事故结案报告及上级批复文件等。

第九条?上述规定若与国家和矿务局有关伤亡事故统计上报的规定发生矛盾时,按国家和局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3月15日之日起执行。

篇3:防止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治理规定

为了提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止施工坍塌事故,现将开挖施工的基坑、模板工程、围墙或围栏的使用列入防止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治理的重点,特作规定如下:

一、深基坑施工

1、基坑施工必须编制支护方案,方案必须经上级审批。

2、基坑开挖设置安全边坡时,其放坡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基坑施工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4、基坑周边的堆料、堆土必须按方案设计规定,不能超过基坑设计时所允许的附加荷载。大型机械设备若要行走至基坑边或停放在基坑边,必须征得基坑工程设计人员的同意。

5、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1.2米高的固定防护栏杆。

挖土作业前,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签发“挖土令”。不准擅自进行基坑开挖。

6、挖土作业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准超挖。

7、基坑开挖后,应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要进行沉降观测。

二、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必须由项目部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设计计算,方案中有计算书和完整的模板支撑搭设图。单独工程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时,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单独工程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时,由项目工程师组织审批。

2、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审批通过后,项目部应认真按方案组织实施,不允许擅自变更方案内容,若确系客观原因要求变更时,必须修改方案,经审批后方能组织实施。

3、高于4米的满堂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部开始向下每隔2步,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

4、模板安装后,由项目工程师负责对模板支撑系统按方案组织验收,填写《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安全员参与验收;合格后才开始浇灌。

5、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附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报告,并由施工负责人填写《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经监理单位、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

6、在模板拆除区域应设置警戒线,配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进行安全监护。

三、围墙或围栏的使用

1、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在本市中心城区和其他主要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设置的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8米。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应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

2、施工现场的围墙或围档应符合施工总平面图要求。

3、施工现场的围墙或围档内外,不准依墙壁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土方和中小型机械设备。

4、施工现场的围墙或围档不能作为挡土墙,不能作为广告牌或机械设备的支撑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