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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管理部监控中心作业指导书

2024-07-12 阅读 1141

1.0目的

1.1规范物业服务中心监控中心的工作流程、内容与要求,提高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的工作质量,发挥指挥调度中枢的作用。

2.0适用范围

2.1适用于保利(佛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各物业项目内安防管理部监控中心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负责监控中心安防监控画面的观察,以及消防报警和安防系统报警的处置。

3.2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受理业户通过安防岗位电话提出的投诉、报修、求助、质疑、问询、建议和报警。

3.3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负责整理各岗位在岗位上接到的业户投诉、报修、求助、质疑、问询、建议,以及对公共地方清洁卫生、公共设备设施报修问题,填写《工作协作单》交安防领班转到客户服务部门处理。

3.4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负责监控录像资料、安防与消防报警记录以及自己发出的《工作协作单》等工作记录、资料的归档保管和日常管理。

3.5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负责对监控中心设备系统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工作的检查、监督以及提供必要协助。

3.6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负责监控中心室内清洁卫生和设备表面的日常清洁工作。

3.7安防领班负责对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日常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在《安防管理部岗位检查登记表》上做好检查记录。

3.8安防服务部门负责人负责不定期对监控中心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在《安防管理部岗位检查登记表》上做好检查记录。

4.0工作流程

4.1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必须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基本操作方法,熟悉摄像枪的分布工作性能等情况。

4.2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必须掌握监控中心安防、消防报警系统的基本原理与基本操作方法,熟练掌握各类报警的处理流程。

4.3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必须了解物业服务中心对业户投诉、建议、报修、质疑、问询、求助的处理工作流程与要求,以及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与要求。

4.4监控中心管理

4.4.1监控中心安防员负责值班期间室内秩序维护工作,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会客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4.2严禁因私事占用报警电话,一切进出电话要有详细登记。

4.4.3监控室内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4.4.4未经上级领导许可,非监控中心当值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内。对经上级领导许可进入监控中心内的人员要在《来人来访记录表》上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4.5治安监控

4.5.1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要时刻注意观察监控画面,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通知巡逻岗前往查看,如巡逻岗正在处理事务,无法立即赶往现场时要立即报告领班处理,要求查看人员必须及时反馈现场情况和处理结果,并记录在《安防员交接班记录表》。

4.5.2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要时刻留意业户室内的智能化监控电脑,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按各类报警处理流程操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在《安防员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5.2.1收到业户家红外线、窗(门)磁报警信号时的处理流程

a.利用可视对讲致电业主家中,接通后首先明确自己身份和致电原因,确认接听电话人身份,能够确认是业主的告知家中红外线报警,请其查看是否撤防(夜间要提示其查看室内是否有可疑人员),完毕后请其消警,恢复电脑正常工作。

b.无法确认是业户身份或说话可疑时,要尽量拖住对方,设法通知巡逻岗到现场确认。

c.无人接听时,通知巡逻岗到现场查看,家中无人时通知客服前台联系业户,确认情况或请其返回查看,夜间客户服务部门无人在岗位的要及时上报领班处理。

4.5.2.2收到业户家中瓦斯报警信号时的处理流程

a.利用可视对讲致电业主家中,接通后首先明确自己身份和致电原因,请业户查看厨房是否有瓦斯泄露,或是否有其他异味,找出报警原因,消除干扰瓦斯探头的正常工作。

b.可视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巡逻岗到现场查看,家中无人时通知客服前台联系业户,确认情况或请其返回查看,夜间客户服务部门无人在岗位的要及时上报领班处理。

c.属瓦斯泄露要及时按照《紧急事件处理工作规程》处置。

4.5.2.3收到业户家中紧急求助报警信号时的处理流程

a.立即通知巡逻岗到现场查看,家中有人的首先明确自己身份和来意,确认接待人员身份,能够确认是业户的告知家中紧急求助报警,有什么紧急情况,如是误报的请其消警,完毕后向监控中心反馈情况,恢复电脑正常工作。

b.家中有人,但无法确认是业户身份或说话可疑时,要尽量稳住对方,按照《紧急事件处理工作规程》处置。

c.家中没人,通知客服前台联系业户,确认情况或请其返回查看,夜间客户服务部门无人在岗位的要及时上报领班处理。

4.5.2.4属于设备故障引起报警的要向业户说明原因,请求谅解,做好记录,并向领班报告。

4.5.3监控录像管理

4.5.3.1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要留意监控录像状态,保持各监控器随时处于正常录像状态。安防服务部门负责人要定期查看治安监控录像存储情况,监控录像资料必须具备保存30天的条件。特殊情况复制永久保存。设备故障或储存空间无法达到储存需要时,要及时报告领班处理,并做好记录。

4.5.4治安监控录像资料保管

4.5.4.1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未经安防服务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的批准,非岗位人员不得动用电脑。

4.5.4.2业主无权查阅录像,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因公务需要查阅录像资料时需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盖有相关部门公章的工作函,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4.5.4.3安防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掌握存有录像资料查阅系统的进入密码,查阅/外借录像资料申请经批准后,安防服务部门/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方可给予查阅录像资料。

4.5.4.4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在《监控中心查阅/外借录像资料登记表》上做好相应记录,妥善保存工作函。

4.6消防监控

4.6.1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应留意消防监控系统运行状况,每班至少记录一次各种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并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记录表》。

4.6.2消防监控系统出现任何报警信号时,安防员应立即通知巡逻安防员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确警,巡逻岗正在处理事务,无法立即赶往现场时要报告领班处理。到现场处理人员将现场情况反馈回消防监控中心,属误报要及时消除原因,使系统复位,并填写《火灾报警/确警情况记录表》。

4.6.3发生火警时,监控中心立即逐级上报,视情况启动消防联动系统,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4.7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每班下班前将本班各安防岗位发现的问题和接到的业户投诉、建议、报修、质疑、问询、求助集中整理,由安防班长填写《工作协作单》报到前台处理。

4.7通讯管理

4.7.1监控中心岗位安防员接到来电时首先要说:“您好!这里是××监控中心,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对业户来电诉求时,要耐心倾听业户的诉求并做好记录,并尽量给予正面回应,对自己不清楚或不确定的事情要向业主做好解释,请求谅解,并告知相关部门电话,请其直接致电相关部门咨询。本部门能力范围内的事情应立即报告领班视业户需求派人立即赶到现场处理;

属其它部门的视情况的轻重缓急,可直接致电相关部门的岗位人员立即到现场给予处置或由领班员以《工作协作单》形式报客服前台,由客服人员按《前台服务工作规程》处理,并在《安防员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简要记录。

4.7.2监控中心安防员处理业主来电时,一定要将业主房号、姓名、电话号码、来电时间、来电事由详细记录在《电话信息记录表》上,以方便对业主的来电诉求进行跟踪处理和回访。

4.7.3监控中心值班电话主要使用功能为了方便接听业主诉求和部门应急联络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公话私用,正常工作使用电话必须详细记录在《电话往来记录表》上。

5.0相关文件/标准

5.1《安防交接班工作规程》

5.2《紧急突发情况处理规程》

5.3《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

6.0表格

6.1《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记录表》(JL/WI-AF-005-01)

6.2《火灾报警/确警情况记录表》(JL/WI-AF-005-02)

6.3《监控中心查阅/外借录像资料登记表》(JL/WI-AF-005-03)

6.4《电话信息记录表》(JL/WI-AF-005-04)

6.5《来人来访登记表》(JL/WI-AF-003-01)

6.6《安防员交接班记录表》(JL/WI-AF-006-01)

6.7《安防管理部岗位检查登记表》(JL/WI-AF-001-02)

篇2:安防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总则

?为保障本公司所承接工程的安装质量,参照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范、规定和专业技术标准,编制本《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

《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系我公司在施工现场安装作业中,入门性、概括性的指导资料。以消防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施工为例,安施工作业顺序编制。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的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维修作业,其*性的部分也可共安防、监控等工程作业的参考。

本作业指导书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军工、火工等特种、危险场所的工程施工安装作业。

本公司的工程施工安装,应由公司审核批准的施工队伍承担。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件。

本公司的各项施工、安装、调试、维修等作业,除执行本作业指导书外,上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规范、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和规定。

当本作业指导书与相应的法规、规范、标准,工艺要求的表述有差异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同一级的标准,先期发布的让位于后期发布的;

不同级别的标准,按上一级的标准执行;

不同地区的标准,按施工所在地区的标准执行。

?本作业指导书中的执行,由中消伟业工程技术部主管负责。

施工安装前的准备

施工前应确认工程合同的施工内容、范围等事项。应具备施工的平面图、安装图、系统图、接线原理图,以及其它施工必须的技术文件和法律法规,并应加以熟悉和明了。

依据合同及图纸的要求勘察施工现场,查阅其它相关专业、工种的图纸,并进行核对。了解工程的现状与图纸要求是否冲突或不符之处,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明确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要求。确定其品种、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以及生产厂家、资质,服务状况等详情。

明确施工方法、操作顺序及工艺要求,明确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入场前应进行施工安全及有关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纪律的教育。

与甲方、总包、监理及有关工种等方面进行很必要的交流、沟通与配合,并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施工进度计划。

对于不明确、有疑问之处,应与相关方面及时联系,在施工之前妥善解决。

凡施工机具、工具和仪表仪器,应能满足施工高峰期的需要。落实其性能、规格、数量,并应进行检查、检测,证实其安全有效。

进场的材料、原料、机具、用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的现行标准,应附有生产厂家有效的资质证书、检测报告、材质单、合格证、说明书等,并按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检测,填写相应的记录。

凡专用的系统设备、系统器材等,进场后应单独存放保管,不得倒置、倾斜、倾倒,不得爱损、受潮,包装物不得破坏。安装前应会同生产厂家代表或技术人员共同开箱检查、检验、试验,签字移交。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凡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均应考虑防范措施,并做姨应争准备。

现场施工中,应按照质量控制及过程控制的要求作好各项记录,做到事事有记录,步步可追溯。以利一旦发生差错,便于及时预防纠正,也便于明确责任。

第二章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施工

第一节管路的布控

根据图纸对照现场结构的状况,确定预埋接线盒对应于墙壁,墙柱的高度及位置。

按照钢筋绑扎状况,确定预埋接线盒与墙面、墙柱的预留量及固定方法。

确定标记形式和油漆颜色,以区别与其它工种、其它专业及其功能、用途。

管路的敷设宜沿最近的路线布设,并应尽量减少弯曲。斜行的管路入盒时应适度加弯,以使管路入盒时与盒壁垂直,管头入盒处要处理严密,不漏灰浆。

管口入盒要插接到位,螺钉要拧紧,锁母要锁牢。线盒固定要结实,线盒口要贴近模板,管路所到钢筋之处要与钢筋绑牢。

接线盒和管口要堵塞充实、严密,保证不透灰浆且易于清除。不准使用废旧报纸、水泥袋纸等作为填充物,胡乱卷塞。

按图纸在模板上作好标识,要求清晰、醒目、易找、易识,不丢落、不遗漏,不与其它工种、其它用途的管、盒相混淆。

两线盒之间的管路宜略向上弓起,以利排除可能的积水。

管路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管径的10倍,弯扁度应小于管径的0.1倍。注意管子的焊缝应安排在拐弯处的外侧,避免从弯处开裂。

管路较长时,中途应加妆线盒,其间管路长度应不大于以下距离:

(1)无弯曲时?30m;(2)有一个弯曲时?20m;?(3)?有二个弯曲时?15m;(4)有三个弯曲8m;

现场切割管子时,管口要打磨光洁,去除毛刺。引出模板时,所用的开孔钻应与管子的外径一致,不得小孔大开。

多根管引出模板时,不准开凿长形通孔,必须一管一孔,排列整齐,管口应依次作阶梯状排列。并使用适当的塑料管帽封口,不得用废纸卷胡乱填塞。

当管路的敷设与原图纸有差异时,应按其实际走向、线盒增减情况等,在图纸上标明,并做姨记录。

现场浇注混凝土时,应有专人在场看护所敷设的管路,防止震捣混凝土时冲动管路、线盒。看护的重点部位是管路拐弯及梁下翻弯处。如发现异常情况,应详细准确记录,并在图纸上标记清楚。为日后的纠正提供依据。

现场局部浇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检查,查看管路的预埋状况。如发现有缺陷、欠妥之处,应作好标记,适时采取纠正措施。

现场拆除浇注模板后,要适时根据所作标识、标记,找到原预埋接线盒的地点,用小锤轻击附近的墙面、柱面进行探查。不可用力过大,不得大范围盲目敲打。找到接线盒后,将填充物清除干净,勿使线盒变形,线盒变形,线盒的边角不可缺损,丝扣不可堵塞、损伤。

线盒经过清理后,须涂刷二遍防锈漆,防锈漆应刷满、刷严。

用钢丝穿通管路后,可缠结棉纱,反复抽拉,将管内的积水、锈杂等物清除,戴好护口,以备穿线。敞开的无盒管口应加以塑料管帽,不得用纸卷胡乱堵塞。

第二节管路的明敷与暗敷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管路,管口及管路各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所有管路的起点、终点、规格、位置,均应按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改动。

管子入盒时,其盒外部分应加锁母,盒内管口应设护口,管子在吊顶内入盒时,盒的内外两侧均应加锁母。

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或支撑物固定。

支持管路的支架、吊杆、卡箍应在安装前做好防腐、刷漆。

支、吊架,吊杆可以采购系列产品,也可现场预制。选材宜用:

圆钢?≥6mm;

扁钢δ≥10×3mm;

角钢δ≥25×25×3mm;

支、吊架,吊杆设置的间距要求如下:

钢管直径mm?15~20?25~32?40~50?65以上

厚壁管m?1.5?2.0?2.5?3.5

薄壁管m?1.0?1.5?2.0?―――――

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杆或支撑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杆或撑点;

线槽接关处;

距接线盒0.2m处;

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管路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其两端应固定,并应采取补偿措施;当图纸有设计说明时,按设计说明实施,无设计说明时参照以下做法:

通常在缝的两边,各设置一个大接线盒,例如:A,B。盒间以大于线管两个型号的厚壁管连接。厚壁管的一端用内外锁母与A以大接线盒紧固,或以点焊焊牢。厚壁管另一端伸入B大接线盒内,视具体情况预留伸缩余量(例如200mm)。管内的导线一端卡固,另一端也预留相应的伸缩余量;

伸缩缝丙端的接线盒之间,也可采用金属波纹管,内穿导线,弯曲成Ω形,卡固在伸缩缝两边,成为可伸缩的过渡线管。

埋入夸墙内的管路,应在砖墙上剔槽敷设。在轻体墙内敷设管路时,要用无齿锯槽,埋管。然后用强度等级大于M10#水泥砂浆抹面保护,其厚度大于30mm。

管路宜沿最短途径敷设,并应尽量减少弯曲和交叉。当管路过长时应加装接线盒,具体要求参照第二章第一节第10条。

弯管时就注意以下事宜:

管路明敷时,其弯曲半径应大于钢管外径的6倍,暗敷时不应小于钢管外径的10倍。管子的弯扁度应小于管径的0.1倍;

管子的焊缝应安排在弯弧的外缘,弯管时不应有死弯、褶皱、裂纹;

应使用弯管器弯管。

暗配管路不得穿通设备基础。如必须穿通时,要有保护措施。入盘、箱、柜、盒时应排列整齐、顺直,管口在盘、箱、柜、盒内的长度应一致。

线管不应有折扁和裂逢、管内无铁屑及气刺,切口平齐、光滑。

线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明配线管如用丝扣连接,管端丝扣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

暗配线管应采用套管焊接,套管长度不小于管子外径的2.2倍,管子的对接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央,焊口应牢固、严密,无烧蚀。

明配线管应排列整齐,管卡的距离应分布均匀,管路沿线的管卡间距如下:

G15~20为1.5m;

G25~30为2.0m;

G40~50为2.5m。

暗配管路如遇管路不通、有盒无管、有管无盒等情况时,应在图上标记,采取弥补措施。

线管进入箱、盒时,暗装配管采用焊接固定,但不得将管口、线盒烧蚀。管口进入箱、盒的深度应少于5mm。明装配管时,应用锁母或护圈帽固定,露出锁母的丝扣宜为2~4扣。

线管与设备连接时,线管应敷送到位。如不能直接到位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干燥房屋内,可在线管出口处加保护软管引入设备,管口应处理严密;

在室外或潮湿房屋内,可在管口处装设防水弯头。由防水弯头引出的导线应套绝缘保护软管,经弯成防水弧度后再引入设备;

管口距地面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00mm。

当电线管、线槽与热水管、蒸气管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气管的下方。如必须敷设在上方时,其净距应不小于下列数值:

敷设在热水管下方时,净距为0.2m;上方时,净距为0.3m;

敷设于蒸气管下方时,净距为0.5m;上方时,净距为1m。实际安装时如有困难,应采取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气管,其净距可以减少至0.2m。

当电线管、线槽与强电的线管平行敷设时:

1KV≥200m;

10KV≥500m。

当电线管、线槽与通风。给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应大于100m。

金属软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金属软管的与钢管或设备连接时,应采用金属软管接头连接;

金属软管不应有开绞,中间不应有接头,两端应使用金属软管接头连接;

金属软管与钢管、箱、盒或设备连接时,长度不应大于2m;

金属软管禁止埋在地下、混凝土中和墙体中;

金属软管须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的间距应不大于0.5m;

金属软管在没有吊顶,明敷的情况下,必须刷2遍防火涂料;

不得利用金属软管作为接地导线。

防爆管路的敷设:

防爆管路的敷设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钢管,不允许使用套接式薄壁管;

防爆管路在穿越防火分区、墙体及楼板时,应采取密封措施;

防爆管路的接线盒、弯头、三通、管件及挠性接头等,均应选用防爆件。必须有E*标志、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厂家资质证书等;

防爆管路必须做接地保护。除设计另有规定外,防爆管路的连接处不宜用焊跨接线的方法。应在每段管路之间采用不小于4mm?的铜线做跨接连通。并妥善接地;

防爆管路内的导线应采用护套线或屏蔽电缆。屏蔽层应可靠接地。不宜采用绞线及散线;

管端的螺纹应光滑、完整,组装时应涂以导电性油脂,不允许缠麻、涂胶;

DN25管以下连接时,入扣应不少于5扣,DN32管以上连接时,入扣应不少于6扣;

对于有可能产生冷凝水的场所,管路应有2‰的排水坡度,其最低端应安装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

防爆管路的任何连接处不允许采用“反扣”螺纹连接。在连接发生困难时,可采用防爆活接头,其结合处应严密;

防爆管路进入端子箱、模块箱、设备箱、探测器等部件的开孔处,应设有防爆胶垫、胶圈,以保持其密封性;

防爆密封胶垫、胶圈等应符合规格要求,无皱折、无老化变质。

顶板场所管路的敷设:

按设计图纸及现场情况,确定敷设管路所在墙面及管路的走向;

敷设无顶板场所管路时,要求先用墨线弹出管路走向的直线,测算确定线盒的标高、位置。支点、管卡的间距要均匀。

线槽的敷设:

按照图纸及现场情况定线槽的走向、高度,及支、吊架的位置。注意与其它专业、其它工种的协调避让。支、吊架的间距要求小于1m;

线槽拐角处的两端必须设支、吊架,其距离拐角以300mm为宜,不应大于600mm;

线槽的接合部件、拐角、三通、变径等配件,应采用第系列的成品。结合处应坚实,严密。不准采用烧焊联接;

线槽沿竖井敷设时,不可贴墙固定,应安装在不低于50mm的托架上。两种规格以上的线槽并行敷设时,规格较小的线槽宜安装在内侧;

从线槽引出线管时,应使用开孔器开孔。必须一管一孔,孔径与管径一致,管口用锁母锁紧。不允许多管共用一长形孔;

线槽应有良好的接地。每段线槽之间以不小于4mm?的导线可靠连接。

在多震动的场所、温度变更不定的场所、高压配变电场所等,敷设管路时应使用?6mm以上的膨胀螺栓固定,并加弹簧垫圈锁紧。悬吊的管路应使用角钢支、吊架。禁止使用塑料涨塞、自攻螺钉作为紧固件。

接线箱及接线盒的安装:

接线箱、盒应先行固定。悬挂的箱、盒应以角钢加以固定,安装牢固;

线管进入箱、盒,应一管对应一孔,孔径与管径一致,用锁母锁紧,不可孔大管小;

多管进入箱、盒时,应排列整齐,间距均匀,应使用开孔器开孔,不允许共用长条通孔,不允许烧焊开孔;

设计要求做防火处理的箱、盒,安装前应先刷防火涂料,安装后再局部补刷。明配管及有可能暴露的管路必须刷2遍防火涂料。

阻燃塑料线管的敷设:

如要求采用塑料线管及其配件时,必须采用阻燃塑料制品。其外壁应有阻燃标记和生产厂标。阻燃塑料线管不可敷设在高温和易受机械员伤的场所;

阻燃塑料线管的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之间应采用插接件连接,连接处应涂以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并应符合以上要求:

A。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和长度宜为管子外径的1.5~3.0倍,管子的对接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央;

B。管子与配件连接时,接入深度宜为管子外径的1.1~1.8倍。

明配阻燃塑料管在穿过楼板等易受损伤的场合时,应采用钢套保护。保护套管应高出楼板不小于50mm;

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墙内的阻燃塑料线管,在其外露、易受损伤的部位应采取保护措施;

阻燃塑料线管如要预埋于混凝土内,震捣混凝土时应采取防止其受到损伤的措放;

阻燃塑料线管及其配件,在安装、弯制时,环境温度不得高于原材料允许的限度,温度的下限不得低于-15℃;

阻燃塑料线管在砖墙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沙浆抹面保护,保护层的厚度应不小于15㎜;

明配阻燃塑料线管应排列整齐,间距均匀。管卡与终端、拐弯中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为150~500㎜。管卡间最大距离应符合下列表的规定:

阻燃塑料线管管卡间最大距离

?敷设方式??线管内径(㎜)

支、吊架或沿墙敷设(m)?20及以下?25~40?50及以上

?1.0?1.5?2.0

敷设半硬阻燃塑料线管时应减少弯曲,当长度超过15m,或直角拐弯三个,及三个以上时,应增设接线盒。

布线

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自动报警系统的导线,应采用阻燃铜芯绝缘导线或阻燃铜芯绝缘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500V。

导线敷设应便于检修,更换。盘、箱、柜内的配线应整齐美观、标志清晰。

管内敷设绝缘导线截面积≥1.0㎜?;线槽内敷设绝缘导线截面积≥0.75㎜?;多芯导线截面积≥0.5㎜?。

导线进入端子箱、机箱、设备箱前,宜制作接线图表,并注明每根导线的编号、走向及功能、用途。

通常,探测器的信号线‘+’为红色,‘-’为蓝色,其余导线按不同用途应各有区分,线尾应有标识编号。穿线时宜预留适当数量的备用线。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道内。

在同一建筑物内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选择应一致。导线在管内或沟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应焊接或用接线端子连接。

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包括保护层)不得超过管子截面积的40﹪。

?10、线槽内导线的截面积(包括保护层)不得超过线槽截面积的60﹪。

?11、系统的导线敷设完毕后,应对每根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任一线间,以及共同对地的电阻值不应小于200MΩ。实测的绝缘电阻值应作记录。

?12、各种引入机柜、箱、盘的导线、缆线应符合下列的要求:

?(1)配线整齐、结扎成束、避免绞结、交叉,并卡牢固定;

?(2)电缆芯线及导线端头应作标记、编号,标记编号应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楚易识,不易褪色;

?(3)所有端子板上的每个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

?(4)所有导线在其接线位置应留有适度的余量;

?(5)电线、电缆引入线管时,线管的进、出口处均应加护口保护;

?(6)活动地板下敷设的电线、电缆,应采用金属线槽或金属软管保护,不得散乱自由敷放;

?(7)所有敷设的电线、电缆,其两端均宜表明编号、用途与功能;

?(8)导线与部位、端子的连接,宜采用接线叉,接线钩,接线圈等连接件。并应以专用的压线钳压接。不可用尖嘴钳、平口钳等替代,以保证压接紧密可靠;

?(9)导线如需直接压接到部位,端子的接线孔内,则必须‘涮锡’。涮锡时不允许使用腐蚀性助焊剂,应使用松香等助焊;

?(10)焊接所用的电烙铁应温度适宜,烙铁头应清洁、吃锡。不允许烫伤导线的绝缘层。

?13、主机柜、联动柜、综合控制台等消防专用设备,其交流供电的电源,应就近由专用消防电源箱直接引入。不允许使用插头、插座连接。

第四节?探测器安装

1.探测器的安装应首先安装底座,应在室内装修基本完成,较为清洁的条件下进行。

2.普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在宽度小于3m的过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之间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

3.探测器安装在室内顶棚上时:

当顶棚上梁间距离小于1m时,可视为平顶棚;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时,可以不考虑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在200~600㎜时,应按照规定的图表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

当被梁所隔断区域面积,超出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则应将被隔断的区域视为一个需要增加的探测区域,并按有关规定计算需要增加的探测器的数量。

4.安装在顶棚上的探测器,与下列设施边缘宜保持距离:

与照明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m;

距风扇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m;

距不突出的扬声器净距离不应小于0.1m

与喷洒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3m;

与多孔送风口的净距离不小于0.5m,与空调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m.与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距离,一般在1﹏2m之间的适当位置。

5.感烟探测器之间的安装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墙壁尽头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之间距离的一半。

6.感温探测器距高温灯具(如碘钨灯、100W以上的白炽灯等)不小于0.5m

7.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在活动顶板上安装探测器底座时,活动顶板的背面须装有金属固定盒(接线盒)。

吊顶内安装探测器,应将固定盒安装在活动顶板上,在将底座安装在固定盒上。配线管进入固定盒时要封闭严密,避免尘土、虫、鼠危害。

探测器的接线头宜用剥线钳的适当刃口剥削,不得用刀割、火烧、牙咬,且不得伤及线芯。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处必须清洁,并应可靠地压接。如需涮锡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探测器底座的端子均有明显标志。在总线制系统中,信号线的‘+’‘-’接法以一致为妥。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做好防护,避免接触尘埃、涂料等污物。

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安装总线制探测器时,应核对底座上的编码是否正确。失灵报废的探测器不允许随意丢弃,应交由厂家回收。

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有特殊安装要求的探测器,应符合国家现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为0.3~1.0m,距地面高度不宜超过20m;

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

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至侧墙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

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受器之间距离不宜超过100m;

煤气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宜距地面300㎜,天然气可燃气探测器应安装在顶板上。或参照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安装。

第五节手动报警按钮的安装

?1.报警区域内每个楼层或每个防火分区内,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报警按钮;一个防火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2.手动报警按钮安装,应距墙边、柱体边缘、门框边的净距离不小于200㎜。

3.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3~1.5m处,同一层手动报警按钮高度应一致。

4.手动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得松动、倾斜。

5.手动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第六节?声光报警器、警铃的安装

1.声光报警器和警铃是火灾报警系统的灯光、音响报警设备,一般应安装在门口、走廊和楼梯间等人员经常出入的场所,其灯光、音响应能在楼层或防火分区内任何一处都能看见或听到。

2.声光报警器应安装在距地面2.2m处。有吊顶时应安装在吊顶下0.2m处。

第七节?端子箱、模块箱的安装

1.自动报警系统在建筑物内每一楼层或每一分区,应设置专用接线箱。本系统联动控制的模块,通常安置在模块箱内,并应有醒目标志。例如宜用红色涂料喷漆“消防专用”字样,以利警示和识别。

2.端子箱、模块箱的安装位置应按施工图纸确定,安装在便于检查、维修的地方。

3.端子箱、模块箱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上。暗装时,箱体四周应无空隙,其面板应紧贴墙面。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箱底边距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

4.进出端子箱、模块箱的管路应排列整齐,管路应用管卡固定,不应使端子箱、模块箱受力过大,箱体的入线孔处应妥善密封,防止灰尘、虫、鼠进入箱内。

5.端子箱、模块箱的入线孔应光滑,无毛刺,导线的入孔处应设置绝缘胶圈保护。

6.端子箱、模块箱内的端子板应牢固,每个端子不超过两根导线,并且不受应力。

7.端子箱、模块箱设置在弱电竖井、吊顶内时,必须留有检查口。

8.端子箱、模块箱内的导线,其功能、数量,应与被控设备的功能数量一一对应,并宜留有备份。信号‘+’、‘-’线,电源‘+’、‘-’线与其它导线应有明显的标志、能明确地识别。且宜用↑↓箭头符号表明其走向。

9.模块箱内的各种模块,各自应有其关于部位、类别、功能、编号等标志,且应与图纸或设计说明一一对应,如原图无具体标明应事前进行编制。

10.需要受联动控制的系统设备,如风机、泵类、电梯、防火卷帘门、非消防用电的强切等,应协调相关专业、工种配合。验证其独立功能的有效性。如:启动、停止,升、降,通、断等等,是否正常,返回信号的触点是否良好,有否对地漏电,有否对地漏电,有否存在短路,并做记录。无异常时,方可接入相应的模块。

总线制系统中,模块如果具有编码功能,应正确进行编码。

第八节?控制器及联动设备的安装连接

1.控制器应安装在消防控制中心或指定的值班室内便于操作和观察的位置。壁挂式控制器安装前应按照图纸或现场环境,确定具体位置钻孔安装。如果安装在支架上,应事先预制支架并进行防腐涂漆。直接落地放置时,应查看机柜四角是否完全着地,必要时用楔子楔紧。

2.控制器的周围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利操作和维修,不可有妨碍操作的障碍物。

3.控制器应垂直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如必须安装在轻质墙体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应使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不允许使用塑料涨塞。

在墙壁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5m;

落地安装时,其底部宜设置适当的基座,高出地坪0.1﹏0.2m;

其侧面靠近门框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集中控制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

区域控制器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集中控制器双列布置时正面操作间距不应小于2m;

控制器的后盖与墙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m;

控制器如必须一侧靠墙安装,另一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m;

控制器重量小于30Kg时,采用膨胀螺栓≥?6;

控制器重量大于30Kg时,采用膨胀螺栓≥?8;

4.控制器主电源的入端,应做醒目的标识,并应接入消防专用电源箱,不得接入通常电网。不可使用插头、插座连接。专用电源箱应有明显醒目的红色“消防专用”字样,以利识别、警示。

5.全部线管汇集至中控室后,应先引入总接线箱。总接线箱应有明显醒目的红色“消防专用”字样。

6.各部位、各回路、各模块、各模块箱的导线,其性能、状态,均应确认无疑。必要时可要抽测,无误时方可接入总接线箱。

7.进入接线箱的导线,应分机柜(例如:主机柜,1区机柜,2区机柜等)、分类别(如:报警、风机、泵类等)分楼段、分楼层,按照事前编制的接线图表,压接于预定的端子排上,并宜加注↓↑走向的符号。再由相应的端子排引出,经由金属软管、线槽,引入相应的机柜。

8.引入控制器机柜的导线符合如下要求:

确认所有导线正确无误;

配线整齐,结扎成束,不可铰结、交叉,装卡牢固;

导线的尾端应标明编号,且与事前编制的接线图表一致;

每个接线端子不可压接两根以上的导线。如超出时,应分散联通至其余闲置的端子上。

9.按厂家编程手册向各机柜输入正确的运行程序,并仔细进行核对。

10.控制器在特殊条件下工作时(如强磁场、强电场),应有效加强屏蔽保护措施。

?系统的接地

?具备专用接地专置时,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作为接地线,其截面积应小于4mm2,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当采用联合接地装置时,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质编织线连至接地母线。其截面积不小于4mm2,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控制中心备有联合接地母线时,所有控制设备均应妥善接至该母线上,宜采用总截面不小于4mm2的铜质编织线作为接地导线。

?由控制室引至接地母线的联线,如需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金属保护管。

?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的联线必须分开,任何接地导体不得以镀锌铁或金属软管代替。

第三章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调试

1.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完成,其它水电工程完工。无漏水、漏电的条件下,系统施工结束并经监理认定后进行。

2.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明确职责,并按照分工有序进行。

3.调试前应备有系统图、布线图、原理图、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编程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

4.准备好调试记录簿、必要的联络通讯器材、信号(烟、温)发生器或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认可的借用品等。以及各种型号、规格、数量足够的备品备件。

5.按“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状况。对于施工安装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要有文字记录。

6.系统线路、设备、部件,确认无差错、无遗漏、无短缺。对于错线、错号、开路、短路、错焊、虚焊以及错误“程序”等,必须进行纠正。

第二节?单机、部件的调试

1.分别对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源等,进行初步通电试验,观察控制器的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有否异常响动。打开后盖板,查看有否冒烟情况,有否焦糊异味,有否异常温升等。确认正常无误后,可进行下一步。

2.控制器通电无误后,应对下列功能进行检查:

(1)控制器自检功能:按下自检按钮,控制器应能顺利通过自检,然后转为巡检状态;

(2)故障报警功能:人为地摘除一只或多只探测器,控制器应能发出持续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灯闪烁,时钟停止,显示首次故障发生的“地址”和时间;

(3)警情优先功能:在控制器发生故障报警的状态下,人为地形成一处或多处警情信号,控制器应能从故障报警的状态自动转换为火灾报警状态,警情灯闪烁,时钟停止,显示首次警情的发生的“地址”和时间;

(4)消音、复位功能:按下消音按钮,报警声响停止。按下复位按钮,控制器恢复常态;

(5)报警记忆功能:无论故障或警情状态,控制器均能记忆并显示首次发生故障或警情的‘地址’和时间。即使故障或警情解除,控制器仍应显示曾经发生故障或警情的“地址”和时间。直接按下复位按钮,控制器才恢复常态;

(6)主、备电源的自动互投功能:当消防专用电源意外断电时,控制器应能自动切换到机内蓄电池组继续工作。当消防专用电源恢复供电时,控制器应能由机内蓄电池组自动切换到消防专用电源继续工作。如其中某一项失灵,应及时通知厂家维修或更换;

(7)电源欠压、过压报警功能:正常状态下,控制器的电源以恒定电压维持系统正常工作,并对备用蓄电池组充电。如恒定电压因故超高、蓄电池组电压超高,控制器将发生“过压”报警。如恒定电压低落,或蓄电池组电压因故跌落,控制器将发生“欠压”报警。如果此项功能失常,应立即通知厂家维修或更换;

(8)打印机:按下打印机的自检按钮,打印机应能清晰顺利地打印出预置的全部字符。当警情或故障的“地址”和时间,否则不正常。应予调整、维修或更换。

3.系统主、备电源的标称容量应符合设备说明书注明的数值。

4.控制器监控整个系统时,即使发生最大限量的报警情况,其主电源仍能够正常工作,不得发生主电系统过热、跳闸、停顿、死机等异常现象。切换至备电运行40min后,其输出电压不得低于22V。如连续3次充电后,仍不能保证,应由厂家维修或更换。

5.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该性能一致。

6.调试过程中,系统的各项运行功能、故障现象、故障部位、解决途径、调试日期、时间等,均需在《调试记录》上详细记载,并由调试主持人、主要参与者共同签字。《调试记录》还应附有控制器当日的打印记录。

7.自动报警系统在连续正常运行120h无故障后,应按本公司规定填写调试报告,调试报告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及主要参与者的签字。

篇3:安防管理部固定岗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1.1规范固定岗安防员的工作标准,保障车辆、人员、物品出入的安全,树立公司良好的窗口形象。

2.0适用范围

2.1适用于保利(佛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各物业项目内安防管理部固定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3.0职责

3.1负责做好对进出车辆、人员、物品出入进行询问、检查、登记等日常卡口工作。

3.2负责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3.3负责岗位周边安全管理的防范,监控工作。

3.4安防班长负责对固定岗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及检查,并在《安防管理部岗位检查登记表》上做好检查记录。

3.5安防主管/经理不定时监督、指导和检查固定岗的日常工作,并在《安防管理部岗位检查登记表》上做好检查记录。

4.0工作流程

4.1工作要求

4.1.1熟悉小区的楼宇、业户、车辆情况。

4.1.2热爱本职工作,发扬乐于助人精神,遇业户需帮助时应主动、热情的给予帮忙。

4.1.3对外来人员要认真询问,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4.1.4按规定填写相关记录。

4.2人员进出

4.2.1辖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主出入口施行24小时安防员值勤,所有外来人员应明确说出所访问业户的姓名、单元名称等,确认后,凭有效证件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登记后进入(经业主同意确认的除外)。

4.2.2外来人员若遇证件不符,谢绝进入,若遇不愿出示证件,无理横行者,应以礼相待,用心做好解释工作。

4.2.3业户均凭业户卡(智能卡)进出。

4.2.4装修等劳务人员凭该服务中心办理的临时出入证进出,安防员应核对相片、出入地点、证件有效期等情况(施行双证管理的要核对主/副证,进出时收发副证)。

4.2.5家政服务、送餐、送报、送奶等临时进入的劳务人员直接在门岗由值员按照4.2.1流程进行处理,然后在门岗缴纳20-50元押金领取临时出入证,佩戴证件进入小区;值班安防员要将进入人员的信息详细记录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对逾期未退换押金证件的滞留人员,值班员要及时通报巡逻岗和班长进行处理。

4.2.6如遇外来参观团、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领导等各界人士参观指导工作应敬礼。

4.3物品搬运

4.3.1当业户需要搬出大件物品时,应告知业户提前到服务中心办理物品搬出申报手续,并在服务中心开具《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后,方可搬运。

4.3.2查验物品《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上记载与实际是否相符,若不符,应要求业户停止搬运,并报告领班向服务中心前台查明原因、及时告知业户补办手续;若相符,则放行并收回申报表,并填写《搬运货物登记表》。

4.3.3易燃、易爆、剧毒、有污染物品、放射性等违规物品严禁进入。

4.4车辆出入

4.4.1业户车辆出入按《车辆管理规程》进行管理,并填写《车辆进出登记

表》。

4.5工作交接

4.5.1安防员按《安防交接班工作规程》进行工作交接。

5.0相关文件/标准

5.1《安防管理部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5.2《安防管理部交接班作业指导书》

6.0表格

6.1《大件物品搬出申报表》(JL/WI-KF-012-01)

6.2《来人来访登记表》(JL/WI-AF-003-01)

6.3《车辆进出登记表》(JL/WI-AF-003-02)

6.4《搬运货物登记表》(JL/WI-AF-003-03)

6.5《安防管理部岗位检查登记表》(JL/WI-AF-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