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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2024-07-12 阅读 8651

为确保荆州市盐卡二期综合码头工程勘察水上钻探施工安全顺利实施。防止水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一、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机长组成,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领导小组对整个项目安全生产运行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安全管理目标

1、无死亡、重伤事故;

2、无水上交通事故,不危及周边居民及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安全技术措施

㈠水上钻探船及钻探设备安全

1、水上钻探船及钻探设备要始终处于完好安全状态下才能开工,在施工中发现故障及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整改;

2、工作平台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足板塔设牢固,并订防滑条防滑;

3、平台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开工前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4、钻探工作现场明显处放置公用救生设备,夜间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5、钻探器材、岩芯摆放整齐,保证钻探船船体平稳。

㈡交通船必须由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并严格按有关规定不得超载一人,乘船人员须听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嬉戏打闹。

㈢施工人员除必须遵守钻探安全技术规程以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穿救生衣。严禁赤背、赤脚或穿拖鞋作业,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2、严禁酒后作业;

3、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4、各岗位加强巡回检查,专职安全员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纠正违章行为,经常保持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完好有效,通信工具昼夜畅通;

5、严禁用千斤顶起拔套管;

6、定时测量水位,以便增减套管;

7、遇大风浪高大雨天气,停止钻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钻探船发生位移;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㈣施工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小组由4名具备水上救援业知识、技能、水性好的人员组成,备足救生器材,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一旦发生险情,钻探船上现场施工人员应立即自救,并与救援小组联系,救援小组应火速参与救援。现场不能自救时,立即与施工所在地海事港监等部门联系,通报险情,救援中服从指挥,协调配合,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湖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2005年12月5日

篇2:水上船舶施工规定

1、施工船舶应随时与调度室及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各种施工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偏载航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

篇3:水上施工一般规定范本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部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了解和掌握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防止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故。

7、严格执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止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录,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8、严格执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及水上航运安全管理规定,谨慎操作,确保安全,做到"十分把握七分开,留下三分防意外"。发生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9、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人员上下通道应挂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水上工作平台四周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栏杆和安全网。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0、认真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水底管线的安全警戒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水上施工安全作业区(施工水域)的范围,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1、落实作业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舶、排筏、设施不准进入施工水域内,防止本工程施工作业船舶与其他的施工船舶间发生有碍正常施工

的安全事故。

12、各作业队应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水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船舶、作业区、和水域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3、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及塑料品等不得任意抛入水内,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