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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024-07-12 阅读 4137

1、安全保证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

以人为本,防治结合,依法管理,持续改进,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A、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控制人身重伤、轻伤及职业伤害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及爆炸事故;

●杜绝重大施工机械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不发生群体性传染病及突发性中毒事件;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培训教育持续,人员遵章守纪;

●现场规范整洁,环境安全文明。

2、职业健康安全保证组织机构

2.1、组织机构

2.2、安全管理职责

2.2.1、项目经理

是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目标全面负责。

2.2.2、项目副经理

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员直接领导责任。

2.2.3、项目总工程师

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4、安监员

参加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制止违章行为;参加项目部及业主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监督整改;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协助项目经理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组织安全学习,考试取证工作,监督实施持证上岗。

2.2.5、施工队专职安全员

负责日常施工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组织班前安全会;记录安全台帐。

3、安全保证制度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工作的管理是全员、全社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安全施工的基础。

各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深刻理解并时刻牢记自己的安全职责,要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一丝不苟严谨的工作作风。要转变观念,正确处理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的关系,扎扎实实地把自己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工作中去,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承包书,项目部与各作业班组、施工队,各作业班组、施工队与个人,层层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使安全管理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目标责任明确。

3.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是保障安全施工重要前提,各级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我公司的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般施工项目,现场临时设施,一般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重大起重、运输作业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工程部、公司安监部等部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经有关部门审查,总工程师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应予以严肃查处。

3.3、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要坚持经常检查及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通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活动记录,查事故隐患,查违章作业情况等,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包括:

●定期检查:本单位安监部门定期每月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经常性检查:班组班前、班后进行岗位安全检查、自查自纠。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时也要检查安全生产。

●专业检查: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检查;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检查;防火检查等。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检查。

●工程项目坚持项目经理部领导日安全值班制度和项目安监部安监员日巡查制度,并有记录。

4、安全教育、安全会议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1、安全生产教育

●新进场工人或变换工种的工人都应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表)及台帐,教育者及受教育者双方履行签字手续,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已上岗的技术人员每年也应进行定期学习、岗位培训和考核。

●项目部各专业队、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班前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施工作业面的基本情况、注意事项、操作方法、安全防护要求、劳保用品的使用及维护保养、劳动纪律等,同时做好活动记录。

4.2、安全会议

●项目部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并指定有关管理人员、工长和安全员参加。

●各作业班组在班前后均应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全作业存在问题。

●对于危险作业,项目部要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监督岗,并在危险作业区附近设置醒目的标志,以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4.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台帐中登记清楚特种作业人员姓名、性别、工种、年龄、上岗证号及上岗证复印件等。

5、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5.1、厂外循环水系统工程重要危险源

序号施工工序发生部位主要危险因素

1土石方开挖、高边坡支护、人工挖孔桩基坑、管线基槽土方坍塌、机械伤害、

2土石方爆破基坑、隧道石方开挖放炮

3土方开挖、回填工程、砼搅拌基坑及管线基槽开挖、回填;基础及主体等砼施工机械伤害

4土方运输基坑、管线基槽开挖、回填车辆伤害

5砖石砌筑、抹灰、脚手架搭设主体及装饰工程物体打击

6砖石砌筑、钢筋、砼、抹灰、脚手架搭设主体及装饰工程高处坠落、触电

7隧道施工隧道石方开挖土方坍塌、机械伤害

8DN2400砼管、DN1800钢管、钢结构吊装钢屋架吊装、管线系统安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9隧道施工水下钢管法兰对接淹溺、机械伤害

10施工全过程施工现场其他伤害

5.2、土方开挖、高边坡支护及人工挖孔桩的安全技术措施

5.2.1、土石方开挖要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实行审批手续。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

5.2.2、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根据所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5.2.3、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m以外需堆土时,其高度不宜超过1.5m。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5.2.4、施工人员上下深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坑(槽)岗证。

5.10.2、在进行起重作业时,起重指挥人员要严格执行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保证吊臂、吊物与架空线路间的安全距离,1-10KV不得小于2m,110KV时不得小于5.0m,220KV时不得小于6.0m。当无法满足以上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5.10.3、起重作业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起重作业时吊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当工作地点风力>5级时,停止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6级时,停止起吊作业;遇有大雾、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起重指挥信号时,停止起重作业;密切与当地气象台保持联系,提前做好防风、防雨措施;起重操作人员在起重机开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发出预备信号。起吊重物时,首先检查吊臂及吊物上是否有人或浮置物。

5.10.4、合理选择起吊作业中的钢丝绳,千斤绳确保夹角不大于90度。

5.10.5、电焊皮线须在施工现场有序的排列,接头处用绝缘胶带绑好,防止电弧击伤钢丝绳;物件吊装过程中,钢丝绳悬挂点必须设可靠包角或垫层,以避开棱角和快口部位,保证安全绳的安全使用;起吊大件要对钢丝绳进行检查,若钢丝绳有扭曲、挤扁、断丝及严重锈蚀及时更换;每月对所用的起重工具进行外观检查及性能试验并做好检验标识。

5.11、挡土墙、护坡砌石及砖墙施工安全措施

5.11.1、砌墙时,人应站在沿墙身铺设的脚手板上,禁止站在墙身上砌墙、沟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严禁在墙身上行走。不得用砖垛或灰斗搭设临时脚手;采用里脚手砌砖时,必须安设外散防护墙板(或安全网)墙身每砌高4米,防护挡板(或安全网)即应随墙身提高;用里脚手架砌筑突出墙面30厘米以上的屋檐时,必须架设挑出墙面的脚手架进行施工;脚手板上堆放的砖石材料距墙身不得少于50厘米,每平方米荷重不得超过270公斤。砖测放不得超过三层。

5.11.2、轻型脚手(吊脚手、挑脚手)上一般不得堆砖石;使用简易滑轮起吊灰、砖时,应检查其稳固性,吊升时不得碰撞脚手架。灰、砖吊上后应用铁钩向里拉至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用手牵引吊绳;施工人员严禁乘坐吊送材料的起重设备升降;在高处砍砖时,应注意下方是否有人。禁止向墙外砍砖。工作完毕应将搬运石料的绳索工具要牢固。俩人抬运片石料时,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筐或车运送石料时,不得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往坑槽运石料,不得乱丢,应用溜槽或吊运。卸料时下方不得有人。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且不得两人对面操作。

5.12、石方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12.1、爆破施工前应编制爆破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公司技术部和总工审批。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同意;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爆炸物的运输、保管、和爆破工作。爆破工应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爆破区内的电线、管线、器材、机械设备等在爆破前应予远离或隔离;放炮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及信号标志,警戒范围须符合规范规定。规定警戒时间,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应进行检查,必须待所有人员、车辆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人员、车辆。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掩蔽所至起爆点的道路必须畅通无阻。

5.12.2、连接导火线和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进行,房内不得有电气设施和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切割导火线用锋利小刀,严禁用剪刀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线的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员脱离危险区,但不得小于1000㎜;爆破前必须把隧道内的电气设备搬走、停掉电源;瞎炮的处理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5.13、引水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13.1、引水隧洞开挖施工同时要及时喷锚支护;高压空气枪、空压机及高压管路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5.13.2、引水隧道内安装通风除尘设施,确保洞内空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采用湿式凿岩法施工,以减少粉尘;引水隧洞管道施工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洞眼、裂缝等有可能产生涌水、突水的预兆时,要暂停施工,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如发生涌水、突水应根据情况采取措施,以人为本,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堵水。隧洞内要配置淹溺应急救生物品;水下钢管对接时要保证水下人员的供氧及应急救生物品。

篇2:装修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附件五: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本人/本公司是ty铺租(商)户指定聘用的装修承建商,对其租赁之单元,就装修改建工程同意以下安全规定:

1、施工人员名单送营运部备案,营运部根据提供的名单核发施工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及装饰材料从指定的货物电梯进出,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其他楼层闲逛。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营运部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区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3、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及临时排风设备,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于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严禁施工人员于施工现场吸烟。

4、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时,须事先以书面向营运部办理动火许可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负责人、监护人及施工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5、新设大型设备安装须进行结构负荷计算,并需提交于营运部转交原设计单位审核同意,认为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6、装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消防烟感器、温感器、消防喷淋系统规范要求及实际使用的需求,保证质量,并不能影响现实消防系统及机动喷淋设置使用的要求。

7、时时教育全体施工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不在施工现场或广场内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施工现场存放量不超过当日用量,不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代入本商场,不私拉临时电线,不超负荷用电,电器使用完毕后检查是否关闭,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开。

8、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是,不得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差作业。

9、服从营运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

10、对本单元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及火警发生后的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11、施工期间定期对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同时应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及营运部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12、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13、有责任保护火灾责任现场,协助营运部及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14、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属下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管理处的一切管理规定及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15、保证属下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如有违反,同意营运部对该人员进行清场。

16、保证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并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及防火安全工作。

17、保证属下施工人员爱护一切公共设施设备。

18、同意遵守装修管理处罚条例之各项内容。

19、确保施工期间不开启空调设备,并封闭空调风口。

20、如本人/本公司或属下施工人员违反上述保证,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装修承包商签署及盖章:

20年月日

篇3: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及分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3、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认真建立"职工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安全责任区划分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

5、安全防护用品、钢管、扣件、螺栓、电力线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6、中小型施工机具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

7、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

8、基础开挖前要对地下管线及障碍物进行调查,有地下管线的地段,改机械开挖为人工开挖,挖出的管线必须进行保护。

9、各种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良好,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多台塔吊施工作业相距较近时,塔臂的高度必须错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10、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片,安全员的配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11、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随时注意安全检查。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本着三定的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2、按《消防管理条例》和《建筑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成立安全防火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