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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工程施工范本

2024-07-12 阅读 9157

1一般规定1.1本章规定了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是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基本依据。1.2本章适用于各类建(构)筑物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1.3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除执行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2施工准备2.1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1施工对象已基本具备进场条件,如作业场地、安全用电等均符合施工要求。

2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预留孔洞、地槽及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符合施工要求。

4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杆路的情况清楚,符合施工要求。

5敷设管道电缆和直埋电缆的路由状况清楚,并已对各管道标出路由标志。

6当施工现场有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时,已提前清除。2.2对施工准备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施工:

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

2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3设备、器材、辅材、工具、机械以及通讯联络工具等应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

4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正常。3工程施工3.1工程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局部调整和变更的,须填写“更改审核单”(见表3.1),或监理单位提供的更改单,经批准后方可施工。3.2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随工验收。管线敷设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对管线敷设质量进行随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见表3.2)或监理单位提供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3.3线缆敷设应符合本规范3.11.5条的规定。3.4光缆敷设应符合本规范3.11.6条的规定。3.5工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安装。

1)各类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所选产品的特性、警戒范围要求和环境影响等,确定设备的安装点(位置和高度)。

2)周界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能保证防区交叉,避免盲区,并应考虑使用环境的影响。

3)探测器底座和支架应固定牢固。

4)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外接部分不得外露,并留有适当余量。

2紧急按钮安装。紧急按钮的安装位置应隐蔽,便于操作。

3摄像机安装。

1)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条件下,其安装高度:室内离地不宜低于2.5m;室外离地不宜低于3.5m。

2)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如镜头、防护罩、支架、雨刷等,安装应牢固,运转应灵活,应注意防破坏,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在强电磁干扰环境下,摄像机安装应与地绝缘隔离。

4)信号线和电源线应分别引入,外露部分用软管保护,并不影响云台的转动。

5)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厢门上方的左或右侧,并能有效监视电梯厢内乘员面部特征。

4云台、解码器安装。

1)云台的安装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

2)应根据产品技术条件和系统设计要求,检查云台的转动角度范围是否满足要求。

3)解码器应安装在云台附近或吊顶内(但须留有检修孔)。

5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

1)各类识读装置的安装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5m,安装应牢固。

2)感应式读卡机在安装时应注意可感应范围,不得靠近高频、强磁场。

3)锁具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安装应牢固,启闭应灵活。

6访客(可视)对讲设备安装。

1)(可视)对讲主机(门口机)可安装在单元防护门上或墙体主机预埋盒内,(可视)对讲主机操作面板的安装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5m,操作面板应面向访客,便于操作。

2)调整可视对讲主机内置摄像机的方位和视角于最佳位置,对不具备逆光补偿的摄像机,宜作环境亮度处理。

3)(可视)对讲分机(用户机)安装位置宜选择在住户室内的内墙上,安装应牢固,其高度离地1.4~1.6m。

4)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的管理机宜安装在监控中心内,或小区出入口的值班室内,安装应牢固、稳定。

7电子巡查设备安装。

1)在线巡查或离线巡查的信息采集点(巡查点)的数目应符合设计与使用要求,其安装高度离地1.3~1.5m。

2)安装应牢固,注意防破坏。

8停车库(场)管理设备安装。

1)读卡机(IC卡机、磁卡机、出票读卡机、验卡票机)与挡车器安装

——安装应平整、牢固,保持与水平面垂直、不得倾斜;

——读卡机与挡车器的中心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

——宜安装在室内,当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及防撞措施。

2)感应线圈安装。

——感应线圈埋设位置与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使用要求;

——感应线圈至机箱处的线缆应采用金属管保护,并固定牢固。

3)信号指示器安装。

——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应安装在车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宜安装在室内;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

——车位引导显示器应安装在车道中央上方,便于识别与引导。

9控制设备安装。

1)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作维护。

机柜(架)背面、侧面离墙净距离应符合本规范3.13.11条的规定。

2)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其中监视器(屏幕)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光措施。在控制台、机柜(架)内安装的设备

3)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排列、捆扎整齐,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3.6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的供电设施应符合本规范3.12节的规定。摄像机等设备宜采用集中供电,当供电线(低压供电)与控制线合用多芯线时,多芯线与视频线可一起敷设。

2系统防雷与接地设施的施工应按本规范3.9节的相关要求进行。

3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在接地极回填土中加入无腐蚀性长效降阻剂;当仍达不到要求时,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采取更换接地装置的措施。

4监控中心内接地汇集环或汇集排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3.9.6条的规定,安装应平整。接地母线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3.9.3条的规定,并用螺丝固定。

5对各子系统的室外设备,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防雷与接地施工,并应符合本规范3.9节的相关规定。4系统调试4.1基本要求。系统调试前应编制完成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走线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调试工作应由项目责任人或具有相当于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并编制调试大纲。4.2调试前的准备。

1按3节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如错线、虚焊、开路或短路等应予以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2按正式设计文件的规定查验已安装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3系统在通电前应检查供电设备的电压、极性、相位等。4.3系统调试。

1先对各种有源设备逐个进行通电检查,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

2报警系统调试。

1)按国家现行入侵探测器系列标准、《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68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与调试系统所采用探测器的探测范围、灵敏度、误报警、漏报警、报警状态后的恢复、防拆保护等功能与指标,应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2)按国家现行标准《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的规定,检查控制器的本地、异地报警、防破坏报警、布撤防、报警优先、自检及显示等功能,应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紧急报警时系统的响应时间,应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调试。

1)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并调试摄像机的监控范围、聚焦、环境照度与抗逆光效果等,使图像清晰度、灰度等级达到系统设计要求。

2)检查并调整对云台、镜头等的遥控功能,排除遥控延迟和机械冲击等不良现象,使监视范围达到设计要求。

3)检查并调整视频切换控制主机的操作程序、图像切换、字符叠加等功能,保证工作正常,满足设计要求。

4)调整监视器、录像机、打印机、图像处理器、同步器、编码器、解码器等设备,保证工作正常,满足设计要求。

5)当系统具有报警联动功能时,应检查与调试自动开启摄像机电源、自动切换音视频到指定监视器、自动实时录像等功能。系统应叠加摄像时间、摄像机位置(含电梯楼层显示)的标识符,并显示稳定。当系统需要灯光联动时,应检查灯光打开后图像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6)检查与调试监视图像与回放图像的质量,在正常工作照明环境条件下,监视图像质量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中表4.3.1-1规定的四级,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表4.3.1-1规定的三级,或至少能辨别人的面部特征。

4出入口控制系统调试

1)按《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A/T394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查并调试系统设备如读卡机、控制器等,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2)对各种读卡机在使用不同类型的卡(如通用卡、定时卡、失效卡、黑名单卡、加密卡、防劫持卡等)时,调试其开门、关门、提示、记忆、统计、打印等判别与处理功能。

3)按设计要求,调试出入口控制系统与报警、电子巡查等系统间的联动或集成功能。

4)对采用各种生物识别技术装置(如指纹、掌形、视网膜、声控及其复合技术)的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调试,应按系统设计文件及产品说明书进行。

5访客(可视)对讲系统调试

1)按国家现行标准《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2、《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T269的要求,调试门口机、用户机、管理机等设备,保证工作正常。

2)按国家现行标准《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2的要求,调试系统的选呼、通话、电控开锁等功能。

3)调试可视对讲系统的图像质量,应符合《黑白可视对讲系统》GA/T269标准的相关要求。

4)对具有报警功能的访客(可视)对讲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调试其布防、撤防、报警和紧急求助功能,并检查传输及信道有否堵塞情况。

6电子巡查系统调试

1)调试系统组成部分各设备,均应工作正常。

2)检查在线式信息采集点读值的可靠性、实时巡查与预置巡查的一致性,并查看记录、存储信息以及在发生不到位时的即时报警功能。

3)检查离线式电子巡查系统,确保信息钮的信息正确,数据的采集、统计、打印等功能正常。

7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调试

1)检查并调整读卡机刷卡的有效性及其响应速度。

2)调整电感线圈的位置和响应速度。

3)调整挡车器的开放和关闭的动作时间。

4)调整系统的车辆进出、分类收费、收费指示牌、导向指示、挡车器工作、车牌号复核或车型复核等功能。

8采用系统集成方式的系统调试

1)按系统的设计要求和相关设备的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先对各子系统进行检查和调试,应能工作正常。

2)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并调试安全管理系统对各子系统的监控功能,显示、记录功能,以及各子系统脱网独立运行等功能。结果应基本满足本规范3.3.2、3.3.3和3.4.1条的要求。

9供电、防雷与接地设施的检查

1)检查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本规范3.12.4条的规定。

2)检查各子系统在电源电压规定范围内的运行状况,应能正常工作。

3)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4)当系统采用稳压电源时,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纹波系数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当采用UPS作备用电源时,应检查其自动切换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切换电压值及容量,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按本规范3.9节的要求,检查系统的防雷与接地设施;复核土建施工单位提供的接地电阻测试数据,其接地电阻应符合本规范3.9.3条的规定,如达不到要求,必须整改。

6)按设计文件要求,检查各子系统的室外设备是否有防雷措施。4.4系统调试结束后,应根据调试纪录,按表4.4的要求如实填写调试报告。调试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系统才能进入试运行。

篇2: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本制度是参照GB50348-2004的规范,制定了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是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基本依据。

2、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构)筑物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

3、安全防范工程的施工,除执行本向度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施工准备

1、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1)施工对象已基本具备进场条件,如作业场地、安全用电等均符合施工要求。

2)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预留孔洞、地槽及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符合施工要求。

4)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杆路的情况清楚,符合施工要求。

5)敷设管道电缆和直埋电缆的路由状况清楚,并已对各管道标出路由标志。

6)当施工现场有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时,已提前清除。

2、对施工准备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施工:

1)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

2)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包括工程特点、施工方案、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3)设备、器材、辅材、工具、机械以及通讯联络工具等应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

4)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正常。

三、工程施工

1、工程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局部调整和变更的,须填写“更改审核单”,或监理单位提供的更改单,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随工验收。管线敷设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对管线敷设质量进行随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或监理单位提供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3、线缆、光缆敷设应符合工程设计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4、工程设备的安装:

1)探测器安装。各类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所选产品的特性、警戒范围要求和环境影响等,确定设备的安装点(位置和高度)。

2)紧急按钮安装。紧急按钮的安装位置应隐蔽,便于操作。

3)摄像机安装。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条件下,其安装高度:室内离地不宜低于2.5m;室外离地不宜低于3.5m。

4)云台、解码器安装。云台的安装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

5)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各类识读装置的安装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5m,安装应牢固。

6)访客(可视)对讲设备安装。(可视)对讲主机(门口机)可安装在单元防护门上或墙体主机预埋盒内,(可视)对讲主机操作面板的安装高度离地不宜高于1.5m,操作面板应面向访客,便于操作。

7)电子巡查设备安装。在线巡查或离线巡查的信息采集点(巡查点)的数目应符合设计与使用要求,其安装高度离地1.3~1.5m。

8)停车库(场)管理设备安装。

9)控制设备安装。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作维护。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其中监视器(屏幕)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光措施。在控制台、机柜(架)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靠。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排列、捆扎整齐,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

5、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摄像机等设备宜采用集中供电,当供电线(低压供电)与控制线合用多芯线时,多芯线与视频线可一起敷设。

2)系统防雷与接地设施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在接地极回填土中加入无腐蚀性长效降阻剂;当仍达不到要求时,应经过设计单位的同意,采取更换接地装置的措施。

四、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前应编制完成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走线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调试工作应由项目责任人或具有相当于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并编制调试大纲。

2、调试前的准备。

1)检查工程的施工质量。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如错线、虚焊、开路或短路等应予以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2)按正式设计文件的规定查验已安装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

3)系统在通电前应检查供电设备的电压、极性、相位等。

3、系统调试。

先对各种有源设备逐个进行通电检查,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

篇3:汛期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环节安全防范措施

一、施工现场排水

(1)施工现场应按标准实现现场硬化处理。

(2)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

(3)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

(4)若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的边缘(现场上侧)挖好截水沟,防止洪水冲入现场。

(5)汛期前做好山施工现场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胁工地。

(6)雨期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二、施工现场运输道路

(1)临时道路起拱5%,两侧放宽300mm、深200mm的排水沟。

(2)对路基易受冲刷部位,铺石块、焦渣、砾石等渗水防滑材料,或设涵管排泄,保证路基的稳固。

(3)雨期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现象应及时修复、清除。

三、边坡基坑防护

(1)汛期前应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

(2)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3)因雨水原因发生坡道打滑等情况时,应停止土石方机械作业施工。

(4)雷雨天气不得露天进行电力爆破土石方,如爆破过程中遇到雷电,迅速将雷管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连成短路。

(5)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四、脚手架工程

(1)与大雨、高温、雷击和6级以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

(2)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接点连接移位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

(3)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立杆底端应当高于自然地坪50mm,并夯实整平,留出一定散水坡度,在周围设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侵泡脚手架。

(4)悬挑架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汛期来临前要有加固措施,将架体与建筑物按照架体的高度设置连接件或拉结措施。

(5)吊篮脚手架在汛期来临前,应予拆除。

五、施工用电

(1)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

(2)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应加防护雨罩。

(4)雨期前应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5)雨前要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6)暴雨等险情来临之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应全部切断。

(7)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龙门架以及高金属脚手架等高架设备,如果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应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

六、垂直运输设备

(一)塔吊

(1)自升式塔吊有附着装置的,在最上一道以上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设计高度的,应朝建筑物方向设置两根钢丝绳拉结。

(2)自升式塔吊未附着,但已达到设计说明书最大独立高度的,应设置四根钢丝绳对角拉结。

(3)拉结应用Φ15以上的钢丝绳,拉结点应设在转盘一下第一个标准节的根部;拉结点处标准节内侧应采用大于标准节角钢宽度的木方作支撑,以防拉伤塔身钢结构;四根拉结绳与塔身之间的角度应一致,控制在45°~60°之间;钢丝绳应采用地锚、地锚筐固定或与建筑物已达到设计强度的混凝土结构联结等形式进行锚固;钢丝绳应有调整松紧度的措施,以确保塔身处于垂直状态。

(4)塔身螺栓必须全面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应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5)严禁对塔吊前后臂进行固定,确保自由旋转。塔机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塔吊电源线路必须切断。

(二)龙门架(井字架)和施工用电梯

(1)有附墙装置的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和施工用电梯,要采取措施强化附墙拉结装置。

(2)无附墙装置的物料提升机,应加大缆风绳及地锚的强度,或设置临时附墙设施等作加固处理。

七、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

(1)选址必须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坍塌等灾害地段。

(2)工地宿舍设专人负责,进行昼夜值班,每个宿舍配备不少于2个手电筒。发现险情时,要清楚记得避险路线、避险地点和避险方法。台风来临之际,严禁工人到海边游玩或观景看浪。

(3)采用彩钢板房应有产品合格证,用做宿舍和办公室的,必须根据设置的地址及当地常年风压值等,对彩钢板房的地基进行加固,并使彩钢板房与地基牢固连接,确保房屋稳固。

(4)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强对流(台风)天气预报后,所有在砖砌临建宿舍住宿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到达安全地点。临近海边、基坑、砖砌围挡墙及广告牌的临建住宿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在以塔机高度为半径的地面范围内的临建设施内的人员也必须全部撤出。

(5)施工现场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在汛期前应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大风和大雨,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