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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建筑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2024-07-12 阅读 3466

安全一直是我们强调的注意的问题。为此,在保证工程正常施工的情况下,我们应加强对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文明教育。

一、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图见下图: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部为核心的文明安全施工领导组织,组成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指挥、全面负责文明安全管理。

施工负责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直接责任人,代表项目经理部行使安全管理的权力,负责本工程安全标准的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技术负责人是安全技术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批准。

下设相关职能组对现场文明安全全过程进行管理监督的有效管理层。

各工长、专职安全员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领导劳务作业队伍开展安全建设,是安全生产有力保证层。

三、安全制度

本工程施工面积大,施工内容多,不安全因素较多,本工程施工时必须建立以下安全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对整个工程施工安全负责,分管生产的主要施工员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的安全制度。分管技术的项目工程师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工地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名,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施工员对负责分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专业人员应有岗位职责,操作班组、班长、安全组干事到每个工人都有安全职责。

(二)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新工人上岗教育,各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材料的使用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三)安全检查制度:工地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工段每旬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施工员实施,每个作业班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安全上岗检查,通过安全检查活动,不断提高和加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并且通过检查活动本身可以发现和解决隐患。

四、使用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传递安全信息,提醒现场一切人员注意安全规定和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安全色与安全标志相对应,红色表示禁止、停止(防火),用于禁止标志,含义中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用于警告标志,含义是要人们注意可能发生危险;蓝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用于提示标志,含义是示意目标方向。安全色与安全标志是安全设施的一个组成部分,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设施完成以后,应及时分别用安全标牌放在醒目位置,验收时作为一个项目加以检查认可。

五、布置安全标语

本工程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将配置安全教育,提出安全目标口号与安全施工警句,此口号与警句能提高安全生产气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六、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一)测定电气设备基本绝缘,绘制记录表,绝缘不符,不准使用。

(二)测定接地电阻,避雷电阻,按表如实填写,电阻不符及时校正,按规定成组接地。

(三)现场布线不直接与钢管接触,接头不拖地,包扎需三层绝缘。

(四)合理使用熔丝,60A以下不准使用铜线。

(五)控制二级漏电保护,分配电箱漏电开关,不动作电压不大于50mv,不动作电流不大于0.15ma,开关箱漏电开关不动作电压不大于30mv,不动作电流不大于0.15ma。

(六)在同一供电网中,接零接地不混用。

(七)照明使用220V电压,碘钨灯外壳接地使用三蕊线。

七、机械安全技术措施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停工道路、水电、临时机棚后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后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电气设备每个接地点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接地点。

在低压线路装置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供电。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接触。

桩机周围5m以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护。

雷雨季节施工的桩机,应装避雷器。在雷电交作时,人员必须远离桩机。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电缆或出水管。

混凝土振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钢筋冷拉机冷拉场地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及警告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外。

木工机械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字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木工带锯机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电弧焊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电弧焊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电弧焊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机械各部件良好,料斗保险装置齐全。

卷扬机,预埋12.5钢丝绳1.5米深坐地锚,机械制动装置灵敏,传动防护部分有效,钢丝绳定期保养。

木工机械,传动部位防护罩齐全,小于50厘米短料不准用电锯加工,15厘米以下短料不准上平刨。

钢筋机械,弯曲机使用时弯曲半径内不准站人,切断机操作人者手不准靠近刀口。

电焊机,焊钳绝缘良好,外壳做接零保护,一次线小于5米,二次线小于30米,双线到位,防护罩齐全。

蛙式打夯机,外壳绝缘,操作者双人配合,防护用品穿戴齐全,电源线长度小于50米。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流动开关箱,漏保灵敏,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米。

篇2:装修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附件五: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进场施工安全保证书

本人/本公司是ty铺租(商)户指定聘用的装修承建商,对其租赁之单元,就装修改建工程同意以下安全规定:

1、施工人员名单送营运部备案,营运部根据提供的名单核发施工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及装饰材料从指定的货物电梯进出,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其他楼层闲逛。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营运部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区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

3、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及临时排风设备,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于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严禁施工人员于施工现场吸烟。

4、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时,须事先以书面向营运部办理动火许可手续,经双方签证,落实负责人、监护人及施工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5、新设大型设备安装须进行结构负荷计算,并需提交于营运部转交原设计单位审核同意,认为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6、装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消防烟感器、温感器、消防喷淋系统规范要求及实际使用的需求,保证质量,并不能影响现实消防系统及机动喷淋设置使用的要求。

7、时时教育全体施工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不在施工现场或广场内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施工现场存放量不超过当日用量,不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代入本商场,不私拉临时电线,不超负荷用电,电器使用完毕后检查是否关闭,确认关闭后方可离开。

8、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是,不得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差作业。

9、服从营运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

10、对本单元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及火警发生后的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11、施工期间定期对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同时应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及营运部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12、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13、有责任保护火灾责任现场,协助营运部及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14、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属下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管理处的一切管理规定及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15、保证属下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如有违反,同意营运部对该人员进行清场。

16、保证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并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及防火安全工作。

17、保证属下施工人员爱护一切公共设施设备。

18、同意遵守装修管理处罚条例之各项内容。

19、确保施工期间不开启空调设备,并封闭空调风口。

20、如本人/本公司或属下施工人员违反上述保证,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装修承包商签署及盖章:

20年月日

篇3: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

第一条为了强化机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证全院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根据局、院安委会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的精神。制定本安全责任保证书。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员保证自觉履行下列安全行车职责:

1、机动车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局、院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出车时证件携带齐全,按派车单执行任务。.

4、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检查制度。完成任务后及时检查车辆,并向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及时维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开冒险车。

6、通过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漫水路段、繁华闹市、弯道、坡道及危险路面要减速靠右行,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不将车交给无照人驾驶,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将车交其他驾驶员驾驶,离开车辆时,要将电路开关钥匙取下,拉好手闸,锁好车门。

8、在院内按照指定地点统一停放车辆,不在住宅区等禁止车辆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车、停车。

9、加强安全学习,努力提高驾驶水平,积极参加单位、(班组)“安全日”学习活动。

10、保证做到安全行车,圆满完成生产任务。

第三条单位领导保证为驾驶员提供下列安全服务:

1、督促驾驶员做到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维修,排除故障,使车况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事故隐患不排除,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2、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安全行车环境,对驾驶员提出的合理意见,给予采纳。

3、不违章指挥。

第四条驾驶员全面履行安全行车职责,全年实现安全行车无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根据驾驶员安全行驶公里数,服务质量及盈利等情况,年底奖励驾驶员100-500元。

第五条酒后驾车、将车交无照人驾驶,安全保卫科有权将其调离驾驶员岗位。如果发生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六条单位领导违章指挥,驾驶员未加拒绝而开车造成事故,领导与驾驶员负同等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其经济损失由领导和驾驶员各按50%赔偿。

责任书有效日期: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单位领导(签字):

驾驶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