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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水仓炮掘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2 阅读 2190

一、工程概况

根据生产要求,需掘进2102轨道回风巷,由于2102轨道回风巷迎头为巷道低洼处,为保证掘进期间工作面涌水及时排出,需炮掘施工临时水仓。

二、开口位置及断面要求

1、2102轨道回风巷临时水仓开口位置位于2102轨道回风巷迎头向后2m北帮,开口中线已标出。

2、水仓断面为3.0×3.0㎡(长×宽),深度1.0m。

三、支护方式

1、巷道支护形式:

采用锚网支护。

2、巷道支护参数及规格:

临时水仓断面为矩形:

3.0×3.0m(长×宽),深度1.0m。

顶板支护:

顶锚杆每排布置4根锚杆,间距900mm,排距1000mm,垂直顶板布置,两侧锚杆距煤墙150mm。

锚杆规格型号:Φ20×2000mm左旋无纵筋螺纹钢锚杆。

网片规格:采用金属网护顶,网孔规格40×40mm,网片规格3000×1200mm.

钢带规格:f14-5-80-2800mm

铁托盘:120×120×10mm

锚固方式:采用一支K2335和一支Z2360树脂药卷锚固。

两帮支护:

帮锚杆每排布置3根,间距1100mm,锚杆全部水平煤帮打设,排距1.0m。上部锚杆距顶板200mm,下部锚杆距底板200mm。

锚杆规格型号:Φ20×2000mm左旋无纵筋螺纹钢

钢带规格:f14-3-80-2400mm

托盘规格:120×120×10mm

网片规格:采用金属网护帮,网孔规格40×40mm,网片规格2600×1200mm,用16#铁丝联结,双丝双扣,孔孔相连。

锚固方式:采用一支K2335和一支Z2360型树脂药卷锚固。

四、施工工艺

使用风钻打眼,爆破采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2号煤矿乳化炸药,最大空顶距1200mm,能够满足支护效果,保证巷道使用。

1、施工工序:

交接班→打眼、装药、放炮→敲帮问顶,架设临时支护,临时管理顶板→人工铺设金属网→打顶帮锚杆→出矸→进行下一循环。

2、施工工艺:

该巷道采用正向装药结构进行爆破落煤,采用全断面一次掘进。

掘进具体施工方法及要求:

开口施工:

1、施工前,由地测部门给出准确的开口施工位置及中线,作业人员将开口范围的水排净,风泵移到指定地点。

2、用单体柱将开口范围及前后5m内棚梁进行加强支护。

3、按照设计断面,开始打小眼、放小炮逐排施工;每孔装药量不大于0.1Kg,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5m。

正常施工:

1、施工前,首先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中线画出巷道轮廓线,定出眼位,一人点眼一人打眼并做到定机、定位、定人。打眼时要掌握好角度,作业人员分别站在设备的两侧,打眼完毕后,分次装药,分次爆破,爆破后找掉顶板及两帮的浮矸危岩,设好临时支护,校核巷道尺寸,欠挖部分及时刷掉,出煤,铺设顶网,打设锚网、锚索。转入下一循环。

2、掘进时布置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采用分次装药分次爆破,正向装药结构。煤巷循环进尺1.0m,掏槽眼眼深1.2m,辅助眼、周边眼和底眼眼深1.0m,炮眼利用率90%。爆破后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工作。

3、敲帮问顶:在出煤完毕其他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前,施工人员利用长柄工具站在完好支护下进行认真的敲帮问顶后,并确认无异常时进入工作面开始进行下一工序作业。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严格按地测部门提供的中线施工,打眼前必须量尺画眼,中线误差不得超过±50mm,按设计尺寸掘进,严禁超挖或欠挖,巷道掘进尺寸与设计尺寸误差0-±200mm。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得超过设计值±50mm,锚杆外露长度控制在10-40mm,顶托板横平竖直,方正整齐。

3、锚杆预紧力矩不小于300N.m,锚固力不少于105KN。

4、中线误差不得超过±50mm,按设计尺寸掘进,严禁超挖或欠挖,巷道掘进尺寸与设计尺寸误差0~200mm。

5、金属网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长边对接,联接必须用16#铅丝双丝双扣孔孔相联。网片必须拉展张紧、紧贴煤墙。

6、锚索间距误差不得超过设计值±50mm,锚索外露长度控制在150mm-250mm以内,锚索张拉力必须达到150KN以上。

六、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风、水管路安装到位;采用单体柱加固开口位置及周围5m内的巷道;设施、设备全部移到指定地点,经矿方相关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2、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装药联线时,严格执行正向装药。严禁放明炮,糊炮或明火放炮。处理瞎炮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规定进行。经一次引爆,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线取下钥匙,并把母线从炮器上拆下,扭接成短路,等待15分钟后,方可沿线进行检查。

3、掘进时,放炮母线即警戒距离不得小于75m。警戒距离直巷为75m,拐弯巷道为60m,躲炮时间符合规定。爆破后,必须认证检查爆破情况,确保出现瞎炮能够及时处理。炮器采用电爆网络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爆破作业,所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炸药等级不低于二级煤矿许用炸药,必须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炮眼封堵符合要求。电雷管绞线与母线连接时,必须由放炮员进行,其他人员必须撤离工作面。

5、火工品要做到装箱分领、分运、分放。使用时,放到顶板支护完好的地方,由专人管理。每班剩余、报废的火工品要及时交回地面火工品库。

6、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撬活矸、活石时要避开掉落区域,均匀用力,严禁砸伤人员。作业时必须在支护完好的区域进行敲帮问顶,找掉活矸、活石及离层顶板。

7、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搞好互联互保工作。

8、掘进时,最大空顶距不大于1.2m。

9、对局部出现宽帮、高顶时必须用木料打木垛接帮、接顶。

10、掘进施工中必须坚持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11、如遇到顶板破碎、裂隙发育的情况下,必须及时调整支护方式。

12、施工中出现顶、帮破碎,为保证巷道成形,要结合现场情况及时调整锚杆间距。

13、联接顶网时,作业人员必须在支护完好区域作业,将两片顶网紧贴顶板。

14、施工中,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空帮、空顶区域作业。

15、瓦检员、安全员必须跟班作业,做到一班三检,当瓦斯浓度大于0.8%、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同时查清原因,采取措施处理,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时才能恢复施工。

16、要加强通风管理和安全监控管理。通风设施到位、风量满足要求、监控系统完善、闭锁装置齐全。

17、严格执行“四位一体开工制”“八个不准、十个必须”和人员站位管理规定。

18、其余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六、避灾路线

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工作面→31采区胶带巷→行人联络巷→主、副斜井→地面

水灾避灾路线:工作面→31采区胶带巷→行人联络巷→主、副斜井→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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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轨道交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无锡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方面:

1、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

2、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应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3、接地装置的设计计算及施工图。

4、发、配电房的设计计算,发电机组与外电连锁方式。

5、大面积的施工照明,150人及以上居住的生活照明用电的设计计算与施工图纸。

6、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写)。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

4、用电维修工作记录。

第三章临时用电现场布置

第四条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第六条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第七条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第八条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第九条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第十条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第十一条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第十二条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第十三条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第十四条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第十五条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第十六条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第十七条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第十八条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篇3:现场临时低压用电电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从事作业的难易程序,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检。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带危险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4、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外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标照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6、独立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