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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炭系综放工作面摆液压支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2 阅读 2503

一、工作面概况

8309工作面为综放工作面,该面切巷长度为200m,宽度为9m,高为3.5m;2101巷长度为844m,宽为5.3m,高为3.5m;5101巷长度为1020m,宽为4.8m,高为3.5m。在8309工作面生产准备期间,我队负责摆放过渡支架和中间支架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二、组织机构

1、施工组织

施工总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施工组织成员:***、***、****、***、****、****、****。

2、劳动组织

为合理组织好劳动力,以较快的速度安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此次施工采用“四六制”的作业形式,队干部分班盯岗,负责当班一切事务,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三、切巷设备布置和液压支架摆放情况

切巷设备布置:前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煤机、液压支架。

液压支架摆放情况:110架型号为ZF13000-25/38的中间液压支架,7架型号为ZFG13000-27.5/42的过渡液压支架,1架型号为ZTZ30000-27.5/42端头液压支架。

四、摆放液压支架施工顺序

端头支架→转载机尾及相应转载机槽→后部刮板输送机头(电机减速机)、6节后部刮板输送机槽(从头向尾顺序进行)→3个过渡支架→前部刮板输送机头(电机减速机)、6节前部刮板输送机槽(从头向尾顺序进行)→6节后部刮板输送机槽→3个中间支架→6节前部刮板输送机槽(以此方法循环进行)→后部刮板输送机尾(电机减速机)→4个过渡支架→前部刮板输送机尾(电机减速机)→试运转。

五、准备工作

1、提前将切巷内杂物清理干净,保证拉摆支架运输路线畅通。

2、摆架前确保工作面供电、供液、供水系统正常使用,并在切巷内接好三把液枪,以备作业过程中使用。

3、稳好三台55KW回柱绞车,两台(简称A、B回柱车)位于切巷中部,A回柱车方向向尾部用于拉支架,B回柱车方向向头部用于摆支架;另一台(简称C回柱车)位于切巷头部的回柱车窝内,方向正对切巷,用于拉摆支架。5101巷尾部绞车窝稳设一台25KW调度绞车,用于拉回柱绞车钢丝绳。

4、准备好一定数量的锚链、绳套、螺栓、螺母等用具,锚链规格为不小于Φ22×86mm。

六、工作面摆放液压支架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

A、摆放液压支架技术要求

1、准备区先将支架安装完毕,并运至指定位置,我队再利用A、C两部55KW回柱车将其拉到摆放位置,在摆支架前,必须提前将所摆支架位置的杂物清理干净,用B、C两部55KW回柱车钢丝绳拴住座箱后端将其调向,用单体柱作为辅助工具,边牵引,边调向,直至支架准确入位摆放好后,支架工开始接通供液管路,操作支架操作阀,连接好支架与后刮板输送机的连接装置,再把支架升紧并使初撑力达标。待第二架拉到位后,先把两架间杂物清理干净,再用同样的方法将第二架升紧并使初撑力达标,依此方法拉摆第三个支架后,按要求摆好三个支架后,先由准备区将相对应的前部刮板输送机装置稳设好,再由我队将支架与对应前部刮板输送机槽的连接装置连接好,以此类推,待摆到最后两架时支架不调向,卸车放正后直接摆放至合适位置再用以上方法升紧保证初撑力达标即可。

2、支架摆放过程中,不能提前回撤切巷内支设的单体柱和木垛,只有在单体柱、木垛影响支架调向时,方可回撤单体柱、木垛,且必须在所摆支架运到位并做好调向准备时,方可回撤,回撤前必须观察好该处的顶板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回撤工作。

3、支架摆放过程中木垛和单体柱的回撤方法:木垛使用回柱车进行回撤,在压力较大区域回撤木垛时,必须对该木垛周围用单体柱加强支护,严格执行“先支后回”原则,支护数量及间距根据顶板状况和能够满足支架调向而定,且单体柱必须升紧背牢并安设防倒防坠装置;单体柱使用人工进行回撤,回柱时一人扶柱,一人卸柱,一人观察安全情况;再回撤木垛和单体柱时必须设专人监护顶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且作业前必须清理好退路,确保退路畅通,回出的木料和单体柱由人工运至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4、随着摆架的进行,切巷内三台回柱车逐渐向切巷尾部移动,且必须保证A、B回柱车的稳设点超前被摆支架的摆放位置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5m,保证C回柱车的稳设点滞后被摆支架的摆放位置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5m,三台回柱车均用锚链与刮板输送机槽或已摆好的支架底座固定牢靠。

5、拉支架时严禁拴拉支架的推移千斤与立柱等易损件,视实际情况只能拴在支架过桥处或钩在支架两侧的侧护板上以及支架尾专用吊孔处。每次拉架必须设专人挂钩,并检查钩子的完好和连接可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拉摆架时当钢丝绳需穿过已摆好的支架时,只允许从支架前立柱前穿过,严禁从前后立柱中间穿过,在钢丝绳与支架立柱相互接触处,必须提前衬垫木料或皮带,防止损坏立柱。

7、在摆架过程中要对支架进行逐架准确定位,使架间距均匀,间距不超过200,相邻支架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且垂直于顶底板,偏差≤±5°,不得有歪架、咬架现象,摆放好的支架应成一直线,偏差不超过±50mm,并垂直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与煤壁。

8、摆好的支架需保证每架零部件、管路齐全完好,无“跑冒滴漏串”液现象,支架内无浮矸、杂物等,支架内液压胶管排列悬挂整齐,管路接头U型卡不准插单腿或用铁丝代替“U”型销。

9、摆好的支架要保证接顶严实,初撑力不低于24Mpa,待支架升紧达到初撑力后操作手把都必须打至零位。在支架顶梁上方局部如有超高处,可在顶梁上方采用方木或道木打成“#”型木垛,然后升紧支架并使初撑力达标。

B.摆放液压支架安全措施

1、当准备区拉运、起吊、卸支架时,我队附近作业人员要站在顶板完整支护齐全处且距准备区作业点不小于20m的安全地点。

2、支架拉摆调向时,由专人统一指挥,信号清晰准确,并在两端距所摆支架15米范围内设警戒区,该区域内不得有人从事任何作业,严格执行“拉架不行人,行人不拉架”制度。

3、拉支架过程中,发现支架移动方向与预定牵引轨迹偏移时要及时停车,用单体柱调整支架方向或通过重新拴牵引支架钢丝绳位置的方法来调整支架移动方向,使支架按预定牵引轨迹移动

4、在摆支架时,发现有自降的支架,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在该架顶梁下方底座过桥前0.3m处连杆两侧用两根单体柱或木柱支紧背牢,然后汇报值班室,安排专人处理。

5、拉摆支架过程中,用单体柱调整或推移支架等设备时,单体柱要顶在设备大件不易损坏的位置,柱帽、柱底与设备接触点要垫木料,以防损坏设备或单体柱滑脱伤人,打单体柱时一定要一人专职供液,两人扶住单体柱,当单体柱打紧后,上好安全防护装置,人员撤到安全位置后,再由专职供液人员给单体柱供液,供液人员要避开因单体柱滑脱可能造成伤害的地方。

6、修复支架同拉摆支架工作不得在相距不到20米范围内同时作业,以防发生意外。

7、对接高压管路必须在停泵和关闭截止阀的情况下卸压后进行,操作供液系统时先检查供液系统管路,有隐患的高压管(破损、接头松动)要及时更换,确保无隐患后方可对接。开泵工严禁随意开停液泵,必须与作业人员联系清楚后,方可开、停泵。

8、摆架期间人员在煤壁侧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要时要在煤壁侧支设护身柱,防止片帮伤人,同时设专人负责看护。

9、拉摆支架过程中,严禁破坏原有支护,碰倒、碰歪、碰松动的支护,要及时将其恢复、否则不准继续作业。

10、拉摆支架过程中,如需起吊设备,要将设备吊挂在专用起吊支护上,严禁吊挂在原有支护上。

11、摆架期间要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对工作面片帮严重或顶板破碎地段要及时加强支护,在确保工作面顶板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12、液压泵要由专职司机操作,乳化液配比浓度达到3~5%,压力调定在28~30MPa。

七、使用绞车安全技术措施

1、所使用的绞车要拴好锚链并稳固可靠,且位于顶板完好支护齐全处,每台绞车用“四压两戗”固定好,“四压两戗”采用直径不小于20cm的木柱支设,木柱顶部、底部用木楔背实背紧,顶端采用8#铅丝与顶板上的支护设施固定使其牢固。

2、绞车钢丝绳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的新钢丝绳,有损伤或断丝超过规定的钢丝绳严禁使用;绞车钢丝绳使用时不准打结,必须使用插绳扣的方法,绳扣插接大于5捻距,且绞车在作业过程中如钢丝绳有抖绳、咬绳现象,必须停电处理,严禁带电处理。

3、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每次使用绞车前先检查绞车保护设施、信号设施、制动装置、地锚、戗压杠、钢丝绳及钩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绞车带病作业;使用绞车时严格按“一声停、二声开、三声松绳”的规定执行,信号不明严禁开车,开车时发现负荷增大原因不明不得强行开车,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开车,严禁猛拉猛拽;在绞车司机离岗后开关打至零位。

4、作业过程中绞车起动前,钢丝绳两侧、绞车钩头所能抽打到的地方和钢丝绳受力可能反弹的方向不得有人,以免发生断螺丝、断绳等事故危及人身安全;观察人员应位于距被观察点不小于10m的位置,且站在支护齐全顶板完好的安全地带。

5、切巷内回柱绞车移动附带的开关、电缆及信号系统等也随之移动,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

6、拉摆支架过程中,严禁多车同时开动,只准一车开动,以防信号声音混乱发生事故。

八、各类避灾原则和路线

1、瓦斯、煤尘爆炸、有害气体及火灾避灾原则和路线:

避灾原则:尽快进入新鲜风流,进入新鲜风流后应迎风撤向安全地点。

a.正常通风的避灾路线

b.反风时的避灾路线

2、水灾避灾原则和路线:

避灾原则:①井下发生水害事故时,在事故现场及附近的人员应认真观察、判断灾情,迅速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利用可靠的联络方式,及时向下部水平和其它可能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同时做好自身防护和抢救工作,向地势高的地点避灾。②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躲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它安全地点。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转移躲避时,可抓牢其它固定物体,防止被水冲倒或冲走。

避水灾路线:

九、其它安全措施

1、每班作业前严格执行“四位一体”、“敲帮问顶”、“围岩观察”等安全准入制度,不安全地点任何人不得作业。每班应设专人对顶板、煤壁、支护等安全状况进行动态观察,发现隐患汇报当班干部,由当班干部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在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2、处理电气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三专”制度,及专人停电、专人送电、专人看护停电开关,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且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失爆。

3、上岗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要求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严禁空顶作业,班班必须有干部现场统一指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人工抬运物料时,必须配足人力,分工协作,口号一致,轻拿轻放,避免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5、每班信号工由专人负责,开绞车前要提前在有人出入来往的不安全地点设岗拦人,同时拦人人员应站在支护齐全顶板完好的安全地点。

6、作业过程中严禁在无风区、微风区、瓦斯超限下作业。

7、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岗位工作技术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篇2:L矿工作面特殊支架管理制度

1、木垛要支设在实底上。不准支在浮煤、浮矸上,上部与顶接实。材料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木垛支设要符合三个面(三个面成平面)一条线(各层接触点必须在一条线上)的要求,其迎山角要与支柱相同。

3、木垛四角必须用楔子加紧,接顶处不准加楔子。木垛应垂直工作面,并留有符合规定的人行道。

4、木垛材料要一致,木垛靠工作面侧要打齐。

5、木垛同层不得垫重墩重楔。回木垛时,要打好新木垛后再回旧木垛,不准先回后支。

6、上、下两巷超前支护方式,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7、上、下出口的超前档处要不少于4根长钢梁或双楔梁。

8、打密集、对柱、斜撑柱及丛柱时,其数量、规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9、打密集时先清浮煤、浮矸,密集柱子要留有回柱穿绳空隙。

10、戗柱要卡在放顶线一排或放顶线第二排的顶梁牙口上;无顶梁时,支在另一排的柱顶上。如戗柱柱顶有空隙,可用木楔加紧。

篇3:矿业工作面悬移支架工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作面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上、下付巷替棚制度

1、替棚高度不得低于2m,否则每米罚款20元。

2、替棚正确使用防倒链、平销、铰接梁,不使用或者不正确使用,每处罚款20元。

3、替棚后卸掉的U型钢梁、腿必须运到指定的位置,否则每一根罚款50元/架。

4、替过的棚子必须经过验收员签字,否则按不合格处理,对于不合格的棚子当班返工,对负责人罚款50元。

5、要保持替棚作业场前后20m范围内的卫生清洁,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无杂物、材料码放整齐等,否则罚款100元。

6、工作面的单体液压支柱由余祖华负责,每丢失1根单体柱对余祖华罚款800元。

二、支架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加强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面支架必须上尺拉线,顶梁、托梁移不到位,溜子移不到位,溜子及顶梁不平、不直等罚款50元。

2、工作面片帮超过300mm、空顶300mm,每架罚款50元。

3、工作面必须达到“四直、三平、两畅通”,其中“四直”为支柱直、溜子直、托梁直、煤壁直;“三平”为溜子平、顶梁平、托梁平;“两畅通”为上、下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长3m、宽1m、高1.8m,否则每项罚款50元。两架间隙(托梁与顶梁≤30mm,支架与支架≤10mm)没有架缝≤10mm,架子之间高度差超过30mm,否则1处罚款50元,支架高低超过30mm,每处罚款50元/架。

4、工作面采高不低于2m,溜子上沿保持1.8m,下沿2m,不按规定罚款50元,煤清不净,达不到溜子底平,罚款50元。

5、支架柱子明芯子、煤墙700mm,舍帮600mm,否则罚款50元,煤墙明芯子低于500mm,舍帮低于300mm,按死架处理,罚款200元。

6、工作面煤墙支架跧腿、伸腿、迎山不照每根柱子罚款30元。

7、移架前必须剔顶200mm,否则不准移架。

8、梁头见碴,每处罚款200元。

9、工作面出现冒顶,每架罚款1000元。

10、工作面当班所使用的单体柱,下班后必须运走,否则每根罚款30元。

11、工作面舍帮煤必须放净,否则每架罚款20元。

12、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架必须按要求站够单体柱,否则每少一根罚款10元。

13、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5m范围内必须保持卫生清洁,否则罚款50元。

三、支架配件管理

1、工作面支架大梁拉开、拉断,发现每架罚款500元,挤架、背架每项罚款100元,谁处理给谁。

2、工作面必须穿木鞋,缺一块罚款100元。

3、工作面挡矸链条、挡矸销子,每少一条罚款30元。

4、大梁、平销、安全销拉断,每条罚款50元。

5、吊杆升断罚款50元,丢吊杆罚款10元。

6、丢失U型卡、β型卡、插销眼等每个罚款10元,故意损坏设备、阀组、手柄罚款50元。

7、支架前探梁油缸损坏,必须更换,否则罚款50元。

8、立柱上、下销子丢失或拉断罚款50元。

四、设备管理

1、工作面移溜子脱节及死溜子交下班处理的,架子、产量等谁处理给谁。

2、掐顺槽溜子必须服从队部安排,不按规定罚款100元。

3、加强工作面溜子管理,发现一处飘链,对班长罚款20元。

4、按工作面推进进尺及时对下付巷开关、电缆向外搬移,否则罚款50元。

五、验收管理

1、工作面验收员及时填写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不真实罚款20元,发现验收员和班长徇私舞弊罚款100元。

2、不服从验收员管理,大骂验收员当班产量不算,另罚款200元。

3、工作面所有工程验收必需经过班长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算。

4、工作面移大梁时班长、验收员必需在现场,否则罚款100元。

六、打眼注水

每班必须派专职人员严格按注水设计进行注水,顶梁以下1米处,每4m打一个眼,眼深5m,见煤墙渗水为宜,眼深5m,标准煤墙渗水,每个注水孔必须经过验收员验收合格,否则罚款100元。

七、机电管理

1、工作面溜子必须做到平、直、稳、正、牢等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2、机头机尾必须有点杆,否则缺少一根罚款100元。

3、机头、机尾、皮带等缺油、架子死棍等每项罚款50元。

4、溜子机头、机尾、皮带机头、机尾缺少护罩每项罚款100元。

5、工作面机电设备严禁出现失爆,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6、下付巷皮带少一个托辊罚款10元。

7、下付巷皮带发现一处浮煤压着底辊罚款10元。

8、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有备件,否则每少一件罚款100元。

9、所有电器设备要上架,“五小”电器必须上板。供电电缆应按规定悬挂整齐,严禁堆放、缠绕、挤压和砸埋。否则每项罚款50元。

10、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要保证不缺刮板,底链不拉回头煤。每部刮板输送机机头处都至少设计一个掏煤坑,否则每项罚款50元。

11、刮板输送机停时,往刮板输送机上攉煤,罚款100元。

12、严禁使用皮带输送机及刮板输送机溜运物料,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3、机电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维修不好的要及时更换,不及时更换,否则罚款1000元。

?生产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