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常规考核人员职责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本组考核工作
2.确定考核顺序
3.安排人员分工
4.考核管理绩效项目
5.指定专人保管材料、撰写书面汇报材料
6.组织反馈会
7.下达整改通知书
二、学校管理组职责
1.熟悉学校管理组和课堂教学组对应考核标准(党建、工会、团队、班子、目标、制度、德育、后勤、绩效;教务和教科研)
2.熟悉对应评分操作并客观公正评分
3.认真具体填写综合反馈表,及时上交组长反馈(本人反馈会后上交)
三、课堂教学组职责
1.组长提前一天抽课,通知学校按规定模板制作听课安排表
2.组长落实听课人(1-3节),无课的可进行本人其他项考核
3.熟悉对应考核标准(上课、备课、作业)并客观公正评分
4.认真具体填写个人反馈表
5.组长按类汇总填写综合反馈表
四、抽样访谈组职责
1.熟悉访谈提纲(教师中学生家长领导)
2.落实人员分工
3.访谈率:学生0.2%,家长0.1%,教师10%,校级领导100%。
4.做好访谈记录
5.认真具体填写综合反馈表
五、问卷调查组职责
1.提前一天落实教师人数,备好教师问卷
2.提前一天落实学生班数、人数(以最多人数装袋),备好学生问卷(按班装袋)
3.落实教师、学生、领导发收卷人(教师集中发收,学生进班)
4.统计教师问卷(用教师问卷统计教师问卷,整理归纳第二题信息,汇总后形成综合反馈表)
5.统计学生问卷(按班统计,样本过3抽1订住,用学生问卷统计表记录频数,按班全部问卷整理理由信息,形成班的个人反馈表,再用个人反馈表形成综合反馈表)
篇2:中学常规质量考核津贴考核发放办法
中学常规质量考核津贴的考核发放办法(修改)
一、考勤
(一)全校教职工均实行坐班制,按作息制度上下班。
(二)教职工病事假必须执行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的病事假,作旷工处理。
1、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办公室审批,一天以上教工由校长室审批;中层及以上干部由校长审批。
经批准的短期病假(半个月之内)第三天起,每天按津贴的日平均数的2/3扣款(有病假条)。
2、严格控制事假,教职工请假须提前请假,统一由校长室审批,经批准的事假,每天扣除津贴的日平均数。
3、教师在校工作期间离校进修,必须向教导处请假,由办公室审核,报校长室批准,离校进修期间每天扣津贴的日平均数。
4、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抽查到一次,作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扣30元,一天扣60元,超过2天,加倍处理,并在年终奖中重复扣除。
5、教工上班后因病因事外出,不影响课务和工作,半天内(不含半天)专任教师向年级组长,行政人员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准假后,方可离校,不作扣款处理,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
6、学校考勤抽查中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元,以抽查次数为准。
二、会议(校内各类*、会议、校内外教研活动、年级组活动等)
(一)会议或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5元。
(二)全校性*、会议、年级组活动向办公室请假,教研活动向教导处请假。
三、上课
(一)正式上课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20元;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每次扣除50元;超过15分钟扣除100元。
(二)未经教导处同意,教师擅自与他人调课者,每次扣10元;未经教导处同意,擅自将课改上自习课,作旷课处理,每次扣除50元。
(三)不服从教导处临时调课、代课每次扣除10元。
四、代课费标准
(一)中考文化考试学科同教材满工作量代课每节10元,不满工作量每节8元。
中考文化考试同教材跨年级满工作量代课每节12元,不满工作量每节10元。
(二)其它学科同教材代课满工作量每节8元,不满工作量每节6元;其它学科跨年级代课满工作量每节10元,不满工作量每节8元。
(三)安排正常代课有困难,安排其它学科上课,按所上学科计算代课金。
五、眼保健操、广播操、课外活动:
(一)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未履行职责者(以抽查为准)每次扣10元。
(二)广播操、课外活动,体育指导老师必须到场,认真组织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0元。
(三)广播操、课外活动,体育教师、班主任必须做好组织工作,凡发现班级秩序混乱,无故缺席者较多,酌情扣除当月相关人员津贴10~20元。
六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是将学生赶出教室不让上课,或是未经教导处同意,擅自停学生的课,每次扣30元及以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2、上课期间接听手机者每次扣除50―100元。
3、严禁在校园内吸游烟,违反者每次扣5元,教育不改者加罚并酌情扣发年终奖。
4、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每次扣30~80元。
5、教工违反工作常规要求,(包括利用计算机打牌、游戏机),视情况而论,每次扣除10~80元。
6、行政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影响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每次扣10~80元。
7、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失误,造成影响或后果的,每次扣30~80元。
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后,从2008年4月起执行。实施之日,原办法不再执行。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