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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医院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2024-07-12 阅读 1595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37号令、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工作管理技术规范等。

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篇2:三二医院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培训制度

第二医院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确保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传染病以及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对本院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进行至少一次以上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传染病诊断标准以及近年来卫生部下发要求学习的相关文件和我市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和近几年未发现的传染病又重新出现时的培训。

二、每年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疫情报告的培训,对培训结果考试合格后进行录用。

三、每年对实习医护人员进行至少一次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传染病诊断标准以及近年来卫生部下发要求学习的相关文件和我市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和近几年未发现的传染病又重新出现时的培训。

四、每次培训后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必要时进行考试,并及时打分。

五、保存培训通知、签到册、课件或讲义、培训效果等记录。

篇3:公司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预案

公司重大传染病疫情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公司员工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公司区域内涉及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及其它健康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健全组织,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防病工作的积极性。

健全防治传染病组织机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预防指挥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卫生防病工作。建立群防群控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组长对公司防控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人员分工、资金保证、部门协调、信息报告。

三、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卫生防病宣传及健康教育工作。

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教育。利用黑板报、早会、宣传橱窗等媒介,营造防治传染病的氛围,同时加强对员工良好卫生习惯的教育。

四、建立机制,全面落实开展防病工作。

1、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2、落实"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确保疫情预防与控制无漏洞,无死角。加强管理,保证各种场所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发现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与医院联系,保证病人及时到医院就诊。

3、加强公司环境的清洁工作。对人群聚集的场所要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并保证空气流通。对感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活动过的场所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五、应急事项操作步骤:

各部门、各单位要随时掌握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情况,发现疑似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电话:5345485),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