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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工作规则

2024-07-13 阅读 58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局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工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局的决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构。

第三条**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局的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受局长委托管理常务工作的副局长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其他副局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第四条**局各领导、有关人员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牢记宗旨,执政为民;恪尽职守,敢于负责;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廉洁自律,艰苦奋斗;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第二章科学决策程序

第五条要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划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六条**局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宏观调控和gg开放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人事任免与安排等重大决策,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有不同意见的由局长决定。

第七条涉及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计划,有关控制性、专业性的规划,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牵涉法律问题的应征询律师、法律专家的意见。

第八条日常工作、具体业务、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规范性文件等由内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有不同意见的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决定。

第九条发布公告、决定、人事任免、财政预算与大额财务支出、重大项目的合同等由局长签发或签署;报告、请示、意见、函以及通知等下行文、一般性建设项目与规划编制合同、日常性规费支出等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签发或签署。

第三章依法行政与行政监督

第十条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利。**局及内设机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要定期通报行政执法错案情况,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第十二条要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三条要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反映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的查处和整改,并向局长报告。办公室要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内务会议、专题会议、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五条**局局长办公会议每月举行一次。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副局长出席,根据需要通知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局阶段性工作,研究**局的人事、重大建设工程等相关事宜、以及重大支出等财务工作。

第十六条内务会议每月举行一次。由分管副局长主持召开,副局长、有关内设机构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主要任务是:研究**局的内部管理,研究确定相关的建设任务和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汇报和相互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等。

第十七条专题会议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根据专题内容确定组*员的范围。

第十八条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星期举行一次。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副局长、**局与公司全体职工,如有必要可以请市有关部门在**局的派出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和落实上级领导、部门以及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工作计划,确定本周的工作重点等。

第六章报告通报制度

第十九条**局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

第二十条**局要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要同市政协建立经常性联系,重大举措、重大事项等征求市政协意见。

第二十一条**局内发生事关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件,以及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的事项,由分管副局长及时向局长汇报。

第七章作风纪律

第二十二条**局领导要加强学习,努力学习理论、科技、法律和各项业务知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

第二十三条**局领导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十四条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确实做好处理工作。

篇2:(企业)公司财务人员日常工作规则

公司(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规则

一、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抵制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以及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娴熟的专业技术。

3、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部门的业务操作规则要求。

二、具体要求

(一)制单原则:摘要简明,字迹工整、借贷平?、附件签章齐全。

1、原始单据的合法性,收付业务时,要认真审核原始单据,做到票据合法、印鉴齐全、业务性质相符。

2、原始单据的合规性,原始单据要有经手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齐全。

3、原始单据的正确性,单据各栏字迹清晰、正确、计算无误、大小写金额相符。

4、对不合法规的单据应予拒付。

5、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需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转帐业务需盖转帐收(付)讫章。

6、记帐凭证内容填写齐全,摘要、金额和原始凭证要相符。

(二)复核:

1、要认真复核每一张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

2、按填制凭证日期序时编号,不得重号、跳号。

3、对审毕的记帐凭证需加盖复核人印章。

4、检查监督会计人员制单、记帐、转帐的规范性。

(三)记帐:

1、审核编号后的记帐凭证方可记帐。

2、记帐时需按序时、序号登记,不得跳号、插号。

3、材料帐需按附件逐笔记帐,不得汇总登记。

4、对记帐中发现的问题需及时与有关人员和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解决。

5、现金银行日记帐需做到日清月洁,现金要每日盘点核实,银行帐需每月做调节表。

6、费用帐、往来帐、材料帐等需按规定做好月结、季结、年结。

7、凡记帐后的记帐凭证,记帐人均应在所记科目前打“√”,并在凭证“记帐”处盖章。

8、往来、费用、材料等帐,应及时与有关单位、部门对帐,发现问题及时查找,不得拖压。9、每月底各明细帐均主动与总帐对帐,需做到帐帐相符。

(四)总帐及其他:

1、审查当月记帐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完整,按期汇总记帐凭证并及时登记总帐。

2、及时装订记帐凭证,做到不少单、不跳号。

3、每月底组织与各明细帐对帐,确保收支平?,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核查。

4、按期出具报表,确保帐表相符、数字准确、表面清晰、报送及时。

5、定期将会计凭证、帐表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并造册登记,办理交接手续。

(五)财务人员:

1、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日常财务结算、核算业务。

2、向企业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详尽地会计报表数据。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遵守各项财务收支制度。

4、科学、合理、高效的使用好企业自有资金,保证日常正常结算、工资发放及其税金上交的顺利进行。

5、定期检查、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6、定期参加企业资物资盘点工作,做好资产保值增值及其闲置资产再利用工作。

7、按规定及时准确向公司上报本企业财务经营状况、完成好公司及本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任务。

篇3:矿山安全技术专家工作规则

一、矿山安全技术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应具有矿山安全生产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文凭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矿山(或尾矿库)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身体状况适应矿山现场工作需要。

二、专家由各市安监局和有关单位商专家本人同意后推荐,省局根据所推荐专家的专业特长、地域及审查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并发文公布专家名单。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参加省局组织或省局委托的单位组织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和省局备案的矿山安全评价报告评审工作,以及矿山安全检查、咨询、评估等活动。

四、本工作规则所涉的专家身份只体现在按本办法参与的有组织的工作活动中。专家按照本办法参加工作活动的待遇,参照社会同等情况,由组织单位确定,并由组织单位支付。专家应依法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费。

五、根据工作需要,由省局或省局委托的单位临时组织专家组,并指定专家组长。专家组一般由3到5名专家组成。其中:安全评价报告评审专家组,应有1到2名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专家;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审查和“三同时”审查,应有采矿和地质专业的专家;尾矿库发证审查和“三同时”审查,应有2名以上选矿或相关专业的专家。

六、除安全评价报告评审以外,由组织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在专家库中随机挑选合适的专家。专家库中专家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另行确定专家。安全评价报告评审的专家,由该报告备案单位参照相同的办法产生。专家的产生还要遵循如下要求:

按照工作内容对专业的要求,确定参加的专家。

按照方便的原则,确定参加的专家。一般以被审查项目的当地专家为主,也可以适当交叉。

实行专家回避制度。安全评价报告、开采设计编制单位的专家,不得作为本单位评价报告或开采设计的评审专家;验收评价报告或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专家,不宜作为竣工验收与换发证审查的专家。

七、需组织专家审查的项目单位,应提前三天通知有关专家,并将有关材料送专家预审。

八、专家应保证审查质量,客观公正地发表专家意见,并对其出具的书面意见负责。专家审查后,形成专家组意见和专家个人意见。专家组意见一般应是专家一致意见,专家之间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专家组意见,并附有争议的情况说明。专家组意见由组长签字后,提供给组织审查的单位,专家个人意见由组长保存,并提供给被审查单位参考。专家组意见一般应包括:审查基本情况、审查的主要内容、审查的结论意见以及需要整改的问题。

九、本工作规则适用于省局或省局委托的单位组织的矿山安全技术专家审查等工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