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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2024-07-13 阅读 7945

创建文明单位,是推进公司“三个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有效形式。为了在全公司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和规范企业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印发《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建设三个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由上级党委、行政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二、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命名;公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由*重庆轮船总公司委员会和重庆轮船总公司批准命名。

三、重庆轮船总公司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与党委工作部合署办公,负责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和日常工作;在交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委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协助下属单位的组织、申报和衔接工作。

四、总公司级文明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组织领导好。党政主要领导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工作部门落实,职工广泛参与,实际效果明显。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勤奋务实,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作风民主,职工信任。

2、思想建设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民主与法制教育,引导职工树立“富民兴企”、“司兴我富,司衰我穷”的共同价值观、人生观和正确的世界观。

3、改革竞争好。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和公司总体发展方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断深化改革,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4、生产工作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生产,搞活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内部管理科学民主,坚持安全生产,搞好优质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生产、工作、效益居于先进水平。

5、文化建设好。重视科学技术的应用和职工的教育,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活动、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努力提*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工作能力。

6、文明风气好。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爱岗敬业、岗位奉献”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认真宣传贯彻《交通行业文明公约》和《市民公约》,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各种文明细胞创建工作坚持不懈,树立企业新风。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安全事故,无严重违纪问题发生;计划生育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要求;环境整洁,清洁卫生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五、总公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命名与奖励

1、司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考核、批准、命名,每年组织一次。委级文明单位按照《重庆市交通系统委级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执行(下同)。

2、凡总公司所属单位、处室、船舶、班组,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开展创建活动并取得成效的,可向总公司提出申报。

3、司级文明单位(处室、船舶、班组,下同)由总公司文明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评审。

4、经批准命名和复查合格的司级文明单位,参照市交委确定的渝委办[1998]4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进行精神鼓励的同时,当年可按照单位人均月工资50%的标准发给奖金,还可以给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以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所发奖金进入生产成本。

5、文明单位在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方面成绩突出的,在复查合格的当年亦可比照上款规定的奖励标准,一次性发给职工奖金。

六、文明单位的复查

1、委级文明单位按市交委规定进行复查。

2、司级文明单位两年复查一次。凡已命名的司级文明单位,每隔两年要对照文明单位条件进行自查,向总公司送交自查报告,由总公司组织复查,并通报复查结果。

3、对司级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总公司对司级文明单位的复查,严格坚持“六好”标准,对领导班子不团结,管理混乱或主要领导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政策因素外出现严重亏损的,服务质量下降的,安全工作未达标和计划生育超标的单位,坚持实行一票否决,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七、在企业改革、调整中,撤销或合并的单位不再保留文明单位称号。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篇2:医院创建省青年文明号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根据《**区第一人民医院创建青年文明号专项专款》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1、青年文明号专项经费是指科室经批准首次创建时拔给的经费及创建成功后每年的专项活动经费。

2、经费由财务科统一管理,科室可以预借,但需要在财务科规定的时间内报帐核销。

3、活动经费只能用于青年文明号相关培训和活动的费用支出,不得内部发放给个人,也不得用作餐费开支。

4、经费使用手续:

创建经费:科室凭医院创建领导组同意开展创建活动的批复,向财务科申请领取经费或用发票直接报销。

年度活动经费:创建成功后,科室每年自行向财务科申请使用活动经费。

5、根据《管理办法》,经费标准如下:

创建起动经费:5000元

年度活动经费:区级号5000元,市级号10000元,省级号20000元,国家级号40000元。

6、已预支创建起动经费,但因科室原因没有开展创建活动的,必须全额退回经费。

7、被摘牌的科室,不再享有每年活动经费。

8、创建成功所获得的奖励奖金,参照本规定执行。

**区第一人民医院团委

篇3:区一医院普外一区创建青年文明号标准

区第一医院普外一区创建青年文明号标准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创建科室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占50%,负责人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组织管理

1.中心有一名党政领导干部主管创建活动,有“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中心领导重视争创工作,并积极参与各项争创活动,为争创活动提供必要人力、物力支持。

2.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定期检查、总结;岗位有标准,活动有规范,工作有目标,定期有考核。

3.按年度编制规范完整的创建工作档案(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包括计划、措施、自查、申报、考核、表彰、总结,活动记录、图片资料等,内容记载要详实清晰,材料齐全。

4.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负责人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够自觉带领青年争先创优。

三、创建氛围

1.有明确的创建主题,在醒目位置悬挂争创“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志、“青年文明号”牌匾及“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并在急救车内设有意见簿,争创人员要挂牌服务。

2.建立争创活动宣传阵地,借助宣传栏、墙报、争创“青年文明号”简讯等形式公布创建标准、规章制度、服务承诺、活动资料、考核情况等内容。

3.急救车内及科室内外整洁卫生、医疗设备摆放整齐有序,岗位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着装整洁得体,举止端庄文明,精神面貌好,敬业精神强。

三、思想作风

1.认真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并且每位参与争创人员写出心得体会。

3.积极参与植树、捐赠、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工作技能

1.创建集体紧密结合本单位制定了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管理的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和岗位效益的创建目标及措施,在院前急救管理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信誉、讲效益,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较好成绩。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工作业绩,都得到了中心党政组织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员工或病人的赞誉和肯定,社会评价良好。

2.青年职工努力学习急救专业技术知识,熟知本岗位理论,有娴熟的岗位操作技能(业务能力),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情况。年度技能鉴定考试(年度技术考核)合格率达100%。

3.按规定维护保养医疗设备及急救车辆;完好率达95%以上。各项资料、台账齐全、准确。

4.服务对象对本集体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

五、工作业绩

1.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成效显着,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团员的模范作用得到发挥。

2.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年底的综合评比或专业评比中名列前茅。

3、加强青年干部培养,促进青年干部成才,为青年干部的成长成才积极创造条件,争创集体的青年干部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及系统组织的青年活动,优异成绩优异。

六、团的建设

1.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认真完成团市委、局团工委下达的各项指导性任务。

3.及时收缴团费。

4.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对象,推优措施落实的好。

5.围绕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团员青年活动,有影响、有特色、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