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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燃气气焊气割安全技术

2024-07-12 阅读 9348

工业燃气气焊气割安全技术

1)气焊气割操作工人未经专门培训,不懂安全操作知识,不能讲行气焊惺气割操柞。

2)重点要害部门及重要场所,未经办理动用明火手续或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进行气焊和气割作业。

3)在不清楚作业地点周围有无明火产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及不清楚被气焊气割工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时,不能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4)盛装过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在没有彻底清理干净前及没经有关部门检查批准的情况下,不能进行气焊气割操作。

5)用可燃材料作为保温层的部位及凡是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可靠措施之前,不能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6)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等,未经确认已经释放压力之前,不能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7)在禁火区域内,未经办理动火签证及未经消防安全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气焊气割操作。

8)进入设备或仓室进行气焊或气割前,要先了解内部情况。如有直接通入的电源、水管、蒸汽管、压力管等,均要设法切断。操作时要外挂一块警告牌,写明:不准合闸、不准启动等,以引起其他人注意。

9)进入容器进行气焊气割操作时,应派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不能离开现场,并要经常和容器内操作人员取得联系。

10)进入设备、仓室或地下坑道及通风不良的场所进行气焊气割操作时,应在进入前将割炬或焊炬点好火;操作完毕割炬焊炬应随人离开操作现场,离开后灭火。禁止在操作地点点火、调整火焰及关火,焊炬或割炬一定随人进出。

11)对气焊气割操作人员要经常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防火知识及了解学会使用各种性能的灭火器材和灭火措施。

工具设备安全使用技术

1)气焊气割所使用的氧气、乙炔、丙烷及其他减压器应注意爱护,防止各种原因的损坏。发现压力表指针失灵应立即修理或更换,防止压力不稳或过高,压力过高会使胶管鼓开,发生事故,影响工作。

2)所使用的胶管应经常检查,如发现裂纹、烧焦、刺孔、老化、漏气等应立即更换,以免漏气,发生事故。

3)集中供气的汇流排间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焊炬、割炬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正常,如发现阀门不严、漏气或无射吸力应停止使用,进行修理或更换,防止发生事故。

5)各种火焰切割机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生故障应由专人进行修理。

钢瓶的使用和管理

1)气焊气割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丙烷瓶、丙烯瓶及其他燃气钢瓶应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程进行分处摆放,应摆放稳固,防止摔倒,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氧气瓶和燃气瓶严禁放在一起。

2)开启钢瓶时,要用专用手柄或专用工具,严禁用其他工具开启瓶阀。

3)钢瓶在装车、卸车及运输时,应避免互相碰撞。氧气瓶不能与燃气瓶、油类材料以及其他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4)现场使用的钢瓶应直立地面或放置到专用瓶架上,或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并固定牢固,防止倾倒。

5)钢瓶在夏季使用时要放在阴凉地点或采取措施防止暴晒,冬季使用时如发生冻结、结霜或出气量不足时严禁用明火加热,只能用热水或蒸汽来解冻。

6)钢瓶使用要留有一定的余压,氧气瓶为0.1~0.2MPa、乙炔瓶为0.05MPa、丙烷、丙烯钢瓶为0.05MPa。

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和管理

1)制造乙炔发生器时,与乙炔接触的零部件不能用含量超过70%的铜、银及其合金。

2)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不应放在室内使用,也不能放在锅炉房及制氧机、空调机等的吸气口附近和高压电线下工作。

4)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夏季使用时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要防止暴晒;冬季要防止冻结,如遇冻结可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火烤或锤击。在乙炔发生器附近不能吸烟和动火,以免发生爆炸,一般应距明火或高温热源10m以上。

5)各种回火防止器应能安全阻火和泄压,发现失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6)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应安装在专门的乙炔站内,房屋建筑应通风良好,室内禁止一切明火。

7)乙炔发生站的安全要求应符合TJ一31《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

8)工作结束时应将乙炔发生器内未用完的电石取出,并把发生器内电石灰渣和污水排净。冬天室外作业结束时,应注意排净发生器内部分积水,防止冻结。

9)存放电石的仓库应地面干燥、通风良好、不漏雨,室内照明直接采用阳光或在室外投射照明。禁止在低洼和易进水或受浸泡的房屋内存放电石。

10)剩余的细小粉末电石应集中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应私自进行处理。

11)扑灭电石火灾时,应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等灭火器,不许用水或易生成水分的灭火器。

篇2:气焊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乙炔瓶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乙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平躺使用,对已平躺的,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阀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应设置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的平行距离)。

7、乙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可用温水解冻。

8、乙炔瓶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放置间距不得小于5米。

9、乙炔瓶严禁铜、银、汞等其它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高于70%。

10、乙炔瓶内气压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

11、乙炔瓶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应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12、乙炔瓶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瓶向位置,头部应朝向上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等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乙炔瓶夏季使用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乙炔瓶现场小库存放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

15、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6、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要有消防器材,醒目的防火标志。

17、氧气瓶在未装减压表前略为打开氧气阀门,把污物吹除干净,以免灰尘垃圾进入减压表而堵塞,造成事故。

18、氧气瓶减压表螺母在氧气瓶嘴上至少要拧上6-8扣,螺丝接头应拧紧减压表调节螺杆应松开。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9、氧气瓶口严禁接触油脂,或用油污扳手拧氧气瓶阀和减压连接螺丝,也不得用戴油污的手套,以免产生燃烧爆炸。

20、氧气瓶开启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kgf/cm2)的剩余压力。

21、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22、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23、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24、橡胶软管不得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篇3:乙炔气焊安全管理规定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5M3发气量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乙炔站设计规范。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坚固牢固,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机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小于10m。

4、电石的储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必须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如电石有轻微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钢铁工具敲击桶盖。搬运人员不得站在桶的两端。取出电石的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得用泡抹、四氧化碳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如用新品种电石时,在使用前应作温水浸试,并经试验无爆炸危险时,才能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1.5Kgf/㎝2)时应停用。用水必须清洁。发生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浮桶式发生器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过1㎜,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爆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1、碎电石应掺入小块电石内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加添电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2、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4、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爆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运氧气瓶。

15、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49KPa(0.5Kgf/㎝2)剩余压力。

16、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17、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出气口时,须先松动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8、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9、在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平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20、发现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时,应立即把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冰结时,可用热水、蒸气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枪仓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4、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5、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渣,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