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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2 阅读 3696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本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作业要求的交底。

2)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门架、配件。

3)对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4)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5)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交叉支撑、水平架、脚手板、连接棒和锁臂的设置应符合JGJ128—2000第6.2节要求。

②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③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架后,应按JGJ128—2000第7.4.5条要求检查并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④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⑤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⑥水平架或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应满铺。

⑦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⑧栏板(杆)、挡脚板应设置在脚手架操作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6)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②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连牢。

7)连墙件的搭设除应符合JGJ128-2000第6.5节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②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③连墙件宜垂直于墙面,不得向上倾斜,连墙件埋入墙身的部分必须锚固可靠。

④连墙件应连于上、下两榀门架的接头附近。

8)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扣件规格应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

②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③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9)脚手架应沿建筑物周围连续、同步搭设升高,在建筑物周围形成封闭结构;如不能封闭时,在脚手架两端应按JGJ128—2000第6.5.2条的规定增设连墙件。

篇2:电梯井道脚手架搭设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东莞虎门地表广场二期5、6、7、8、9号楼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网张挂、脚手架搭设

  工种:架子工

  1、从二层楼面起张设安全网或隔离棚,往上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网或隔离棚。保持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2、拉接必须牢靠,墙面预埋张网钢筋不小于ф14,钢筋埋入长度不少于30d。

  3、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或隔离棚不得任意拆除,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当搭到安全网或陋棚高度时方可拆除。

  4、电梯井道的脚手架一律用钢管、扣件搭设,立杆与横杆均用直角扣件连接,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5、脚手架所有横楞两端,均与墙面撑紧,四角横楞与墙面距离,平衡对重一侧为600mm,其他三侧均为400mm,离墙空档处加隔排钢管,间距不大于200mm。

  6、脚手架柱距不大于1.8m,步距为1.8m,且要符合电梯钢梁焊接及电梯安装要求.每低于楼层面200mm处加搭一排横楞,横向间距为350mm,满铺竹笆,竹笆一律用铅丝与钢管四点绑扎牢固。

  7、脚手架拆除顺序应自上而下进行,拆下的钢管、竹笆等须妥善运出电梯井道,禁止乱扔乱抛。

  8、电梯井道内的设施,必须由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搭设脚手架及张设安全网或隔离棚及拆除井道内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带,挂点必须安全可靠。

  交底人签字:

  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篇3:脚手架(越线架)搭设分级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基建、检修等施工现场(含外单位在连云港供电公司管辖设备上及周围的工作和公司系统各单位到用户的工作,以下统称为施工现场)脚手架(越线架)的管理,做到施工现场脚手架(越线架)的安全管理规范化,保证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设备故障,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系统各单位以及承包本公司工程的所有承包单位。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对于施工现场脚手架(越线架)的搭设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4跨越线路的越线架搭设规定及流程

4.1跨越35千伏及以上线路所搭设的越线架必须由施工单位征得线路运行单位同意,编制施工方案报生运部批准,并报安监部备案,按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2跨越10千伏线路所搭设的越线架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报线路运行单位批准,并报安监部备案,按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3越线架搭设由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书面上报生运部组织验收。

4.4必须由生运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准使用。

5跨越障碍物、道路、铁路、桥梁、河流等越线架搭设规定及流程

5.1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报工程部或生运部批准,并与有关单位联系,施工期间应请有关单位派人到现场协调监督施工。

5.2越线架搭设由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书面上报工程部或生运部组织验收。

5.3必须由连云港供电公司工程部或生运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准使用。

6变电所内搭设脚手架规定及流程

6.1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报生运部批准,报安监部备案,并征得变电运行单位同意,按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2脚手架搭设由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书面上报生运部组织验收。

6.3必须由生运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准使用。

7架设脚手架(越线架)使用的材料

架设脚手架(越线架)使用的木杆、竹竿或金属管,必须使用合格的材料:

7.1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或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

7.2竹竿应采用坚固无伤的毛竹。

7.3金属管应采用具由安全器具生产合格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7.4以上材料长度、直径、壁厚等尺寸必须符合《安规》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