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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工程管材吊装与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1 阅读 8363

?1.给排水工程管材运输

(1)运输塑料管时,不得抛、摔、滚、拖和碰触尖硬物。

(2)运输车辆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运输前应检查,确认正常。

(3)卸车时,必须检查管子、管件状况,确认无坍塌、无滚动危险,方可卸车。

(4)施工现场运输时,应遵守现场限速规定;倒车应先鸣笛,确认车辆后方无人、无障碍物,方可倒车。

(5)使用滚杠运输无防腐层的管子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管子两侧,严禁将脚放在管子前进方向调整滚杠,严禁直接用手操作,管子滚动前方严禁有人。

(6)装车时,管子、管件必须挡掩,管体与车厢必须捆绑连成一体,打摽牢固;严禁车厢内乘人。

(7)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沿线电力架空线路的净高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高度;通讯等架空线应满足运输净空要求;桥涵、便桥和管道等地下设施的承载力应满足车辆运输要求。运输前,应实地踏勘,确认符合运输和设施安全。

(8)人工推移管材应设专人指挥,推行速度不得超过行走速度;管前方严禁有人。上坡道应设专人在管子后方一侧备掩木,下坡道应用拉绳控制速度;管子转向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管子前方或贴靠两侧。

(9)运输前,应根据管径、质量、长度选择适宜的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超高运输,并应采取防止管子变形、损伤管外防腐层的措施。

(10)机动车、轮式机械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志的管理规定;超宽、超长、超高运输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1)人工运输管材宜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听从指挥,动作一致;行驶应缓慢、均匀,采取防倾覆措施,并应避让车辆、行人;装卸管子时,抬运、起落管子应步调一致,放置应均衡,绑扎必须牢固;雨雪天必须对运输道路采取防滑措施。

(12)卷扬机牵引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卷扬机操作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3)作业时必须设信号工指挥,作业人员应精神集中,步调一致。

?4)卷扬机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的管子。

?5)运行前方和两侧必须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6)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拉板式滑轮。

?7)作业中,严禁任何人跨越正在作业的钢丝绳,卷扬机工作状态时,操作人员禁止离开卷扬机。

?8)双筒卷扬机两个卷筒同时工作时,每个卷筒的起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50%,严禁超载作

业。

?9)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的弹性联轴器、制动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电气线路及其接零或接地线和钢丝绳等,均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卷扬机前方设导向滑轮时,导向滑轮至卷扬机的距离不得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并应使钢丝

绳与卷筒轴保持垂直。

?2.给排水工程管材码放

(1)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不得码放管子。

(2)在槽边码放管子时,管子不得与沟槽平行,码放高度不得大于2m,管子距槽边的距离不得小于2m。

(3)需要在社会道路上码放管子时,应征得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在管子周围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

(4)运输道路应通畅,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管子码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管子应分类码放排列整齐,各堆放层底部必须挡掩牢固。

(5)不得直接靠建(构)筑物码放管子;在其附近堆放时,必须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直径1m(含)以上的管子应单层放置,直径1m以下的管子码放高度不得大于1m。

(6)管子码放应由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码放时必须在下层挡掩牢固后,方可码放上层。每层管子均应挡掩牢固,取用管子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并应及时将未取管子挡掩牢固。严禁从下方取管。

(7)管子码放高度应符合表2-1的要求:

?

?3.给排水工程管材吊装

(1)吊装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2)吊装作业前应划定作业区,设人值守,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3)吊装机具、吊索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支设应稳固。作业前应检查、试吊,确认正常。

(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管径、质量、长度、作业环境进行吊装验算,确定吊装方法、使用机具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吊装管子、管件应采用兜身吊带或专用吊具起吊,装卸时应轻装轻放。吊塑料管时不得损坏管壁,打捆应牢固,严禁拖拉、抛滑管子。

(6)吊装作业中使用金属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在吊钩上焊补、打孔。

?2)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3)钢丝绳切断时,应在切断的两端采取防止松散的措施。

?4)钢丝绳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加油润滑、理顺盘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

?5)吊索具应由有资质的生产厂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6)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时封闭锁必须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扭转变形超过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其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

?8)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0%计。

?9)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表2-2的要求:

(7)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采用两木搭吊装。

?2)吊点位置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

?3)吊装应缓起、缓移、缓转,速度均匀。

?4)穿绳时,不得将手臂伸至吊物的下方。

?5)挂绳应保持管子平衡,超长的管子,宜采用卡环锁紧吊绳。

?6)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六级(含)以上风力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作业。

?7)吊装作业时,管子下方严禁有人,当管子距离承重面50c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手、脚必须避离管子底部;管子就位必须固定或卡牢后,方可松绳、摘钩。

?8)作业时,必须由信号工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集中,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指挥人员在吊装前,应检查作业环境,确认吊装区域内无障碍、作业人员站位安全、被吊管材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等后,方可向机具操作工发出起吊信号。

(8)吊装作业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纤维吊索捆绑刚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

?2)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3)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专业资质的生产厂生产,具有合格证。

?4)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

?5)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6)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7)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处夹角不得超过20°。

?8)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且滑轮直径(从槽底测得)与绳径比不得小于

5:1。

?9)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做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做吊索。

?10)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必须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11)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到环境腐蚀作用,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12)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范围以外环境中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13)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严重折弯或扭曲;绳索捻距增大;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4)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吊带出现死结;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承载接缝绽开、

缝线磨断;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9)使用三角架倒链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三角架时,应先摘除倒链。

?2)暂停作业应将倒链降至地面或平台等安全处。

?3)吊装过程中,管子下方严禁有人。

?4)三角架的支腿应根据被吊装管子的质量进行受力验算,确认符合要求;三角架的支腿顶部连接必须牢固;三角架应立于坚实的地基上,支垫稳固,底脚宜呈等边三角形,支腿应用横杆连成整体,底脚处应加设垫板;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5)倒链安装应牢固,吊物需暂时在空间停留时,必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确认完好;使用时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状况,确认制动有效。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使用的链葫芦外壳应有额定吨位标记,严禁超载。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倒链使用完毕,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注加润滑油,组装完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保持链条不锈蚀;拉动链条必须一人操作,严禁两人以上猛拉。作业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严禁人员站在倒链的正下方;使用时,应先松链条、挂牢起吊物、缓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和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起吊作业。

?6)人工移动三角架前应拆除倒链,移动时,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每支脚必须设人控制,移动应

平稳、步调一致。

篇2:混凝土路面混凝土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混凝土路面工程混凝土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1.应根据运距、工程量和现场条件选定适宜的混凝土运输机具;运输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2.作业后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清除砂土和混凝土等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的脏物;污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3.使用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及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材料时,应符合相应的运输车辆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4.混凝土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路宽和道路上的架空线净高应满足运输安全的要求;跨越河流、沟槽应架设临时便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机械、机动车与行人便桥宽度应据现场交通量、机械和车辆的宽度,在施工设计中确定:人行便桥宽不得小于80cm;手推车便桥宽不得小于1.5m;机动翻斗车便桥宽不得小于2.5m;汽车便桥宽不得小于3.5m,

(2)便桥两侧必须设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其底部设挡脚板;栏杆、挡脚板应安设牢固。

(3)便桥桥面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钢质桥面应设防滑层;便桥两端必须设限载标志。

(4)便桥搭设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5)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和维护,保持完好。

5.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3)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4)卸土方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5)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篇3: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详细版)

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详细版)

一、塔式超重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条件

超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及符合以下要求:

①轨距偏差不得超过其名义值的1/1000;

②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大于1/1000

③两条轨道的接头必须错开。钢轨接头间隙在3~6mm之间,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端高差不大于2mm;

(④距轨道终端1米处必须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其高度应不小于行走轮半径;

⑤路基旁应开挖排水沟;

⑥起重机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庆以轨道基础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的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4)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5)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

(6)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作业前重点检查:

机构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20V,送电前启动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不得变幅。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了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下。

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1.一般要求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2)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3)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4)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5)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2.操作前要求

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发生电缆线拉断或塔机出轨事故。

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3.操作中要求

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重物离地面50cm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再继续走升。

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坠落伤人。

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不当发生事故。

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两台塔吊在同一条轨道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操作中遇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夹好轨钳,当风力达到十级左右时,吊钩落下勾住轨道,并在塔身结构架上拉四根钢丝绳,固定在地锚上。

4.操作后的要求

工作完毕,起

重机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吊钩升到距起重臂端部2~3米处,松开回转制动装置,所有控制器开到零位,切断电源,夹紧轨钳。

四限位、两保险安全装置:起重力矩限位装置:是用来限制起重机荷载超过规定荷载装置。在作业中由于荷载产生的倾覆力距接近额值时发出警报信号。

起重量限制装置:是用来限制荷载重量超过允许值的装置,当荷载超过允许值时,限制器就动作,切断吊钩上升电源停止起重作业,还可以作下降动作,把重物卸下。

变幅限位装置:对俯仰架式起重机,是限制起重机臂落极限位置的装置。起臂时,当仰角达60度以上时,上限位动作,切断起臂电源,使起重臂爷仰的不致太高造成背杆事故。落臂时,当臂杆仰角到10~0度某一位置时,下限位动作,切断落臂电源,以免臂杆受力不匀造成摔杆事故。

吊钩超高限位装置:是控制起重机在轨道上最大行走极限位置的装置,是防止跺钩发生冲顶,拉断钢丝绳等事故发生。

行程限位装置:是控制起重机在轨道上最大行走极限位置的装置,防止出轨倾翻事故。

吊钩保险装置:是防止挂在吊钩上的吊索自动脱落的保险装置。

卷筒保险装置:是防止卷筒钢丝绳松脱勒出的装置。

塔式起重机除四限位两保险以外还应安设幅度显示器、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旋转限位装置等。

5.安装、拆除作业

首次投入使用的新型塔吊起重机在安装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负责机械设备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熟悉"使用说明书"有关内容,然后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并和安技人员编制安装与拆除的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保证安装过程中关键环节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必要时可向生产厂家联系协助安装、调试。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基础

(1)固定式起重机基础必须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并满足起重机稳定性要求。

(2)碎石基础:起重机轨道不得敷设在地下建筑物的上面,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要求压实、平整捣实,道木之间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路基两侧或中间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

7.轨道

(1)起重机轨道应可靠地通过垫块与道木联接。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得移动,轨道每间隔6米设轨距拉杆一个。

(2)轨道纵向和横向坡度均不大于1/1000,轨道误差不大于名义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接头处应在道木上高差不大于2mm。

龙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条件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原厂规定要求,轨道接地电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使用电缆的龙门式起重机,必须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各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须设置防护栏杆。

(4)电动葫芦在露天工作时,电动机应有防雨雪设施。

2.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轨道应平直、连接螺栓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龙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2)作业前重点检查:

①机械结构的外观应正常;

②紧固件应坚固;

③钢丝绳的磨损符合规定;

④各安全限位装置应齐全可靠。

(3)接通电源前应先把控制器拨到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作室必须使用专用扶梯。

3.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开动前,先要鸣声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衡,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需经主管安全部门批准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行人从设备上通过。

(3)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和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米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4)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上去。

(5)操作人员由操作室或房架走台通过仓门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否则必须事先切断电源。

(6)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如遇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7)龙门、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修理加固,使主梁挠度恢复正常方可使用。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后,桥式起重机应将吊钩提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停在两条轨道中间,龙门式起重机应将夹轨器锁紧。

(2)将控制开关拔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作室门窗。

建筑施工电梯安全技术交底

1.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大于15T/m2,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设施。

2.基础座5m以内,不得开挖井沟,30m范围内不得进行对基础座有较大振动的机械施工。

3.为保证电梯的整体稳定性,电梯导轨架的纵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应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电梯应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接地装置,并应经常保持接地情况良好。

5.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核准。其不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6.导轨架顶端自出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间距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7.电梯的专用电闸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电梯直接启动的要求。

8.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栏杆应安全可靠。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并应搭设必要的防护屏障。

9.电梯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必须在全行程范围墙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电梯,必须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层站编号标志灯具。

10.限速制动器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原厂规定进行调试、试验、检查、维修。

11.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必须在专业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安装后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座和附壁支座以及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

12.作业前检查和启动

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各部结构应无变

形:

连接螺栓无松动

节点无开焊,装配正位,附壁牢固,站台平整;

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

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起动前,检查地线、电缆应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试验各限位装置、梯笼门、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

经过启动,情况正常,即可进行空车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和制动器的效能。

附壁式升降机运行安全装置技术交底

附壁式升降机是一种将吊笼安装在井架外侧,沿齿条式导轨以爬升方式运行的外用电梯。它特别适用于高层建筑,也可用于一般楼房和多层厂房施中的垂直运输。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有:

绳保护开关:吊笼在运行中如因某种原因使钢丝绳断开或放松时,该开关可立即使吊笼停止运行,在消除故障和张紧钢丝绳后,吊笼又重新运行。

楔形刹车装置:它由安全限速器操纵,如因某种原因吊笼的运行速度超最大提升速度0.58米/秒而达到0.78-0.88米/秒时,限速器中的离心块被开,钢丝绳便绕在限速器的滑轮上,楔形刹车块被向上拉,卡在井架钢管与刹去架板之间,使吊笼停止运行,同时刹车装置的行程开关使电源切断。

行程开关:吊笼到达顶点或地面后,行程开关使电源断开,吊笼即自行止。

塔形缓冲弹簧:装在基座下面,使吊笼降落时免受冲击,不致受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