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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梁场人员安全交底

2024-07-11 阅读 4277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着规范,禁止穿拖鞋,短裤、背心。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禁止乱动区域内的除自己需要操作外的设备、设施。

6.严禁从业人员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地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7.严禁从业人员酒后上岗作业和班中喝酒。

8.在梁场区域内禁止追逐打闹,禁止奔跑追逐各类车辆;行走或作业时要密切注意站内各类车辆的运行情况,及时合理避让;发现险情时有责任立即制止或发出制止信号。

9.从业人员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者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向负责人或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同时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严禁冒险作业。

10.禁止带非工作人员和家属朋友进入梁场区域。

篇2:机动车人员进入罐区设备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动车辆、人员进入罐区和设备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凡进入罐区、设备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标准阻火器,经站长同意(消防车、救护车除外)后,方可进入。

2、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和设备区需进行安全教育、佩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本》

3、进入罐区、设备区机动车、人员做完相关工作后立即离开罐区。

4、罐区安全管理人员在车辆进入罐区及设备区前,要对机动车辆车况、阻火器、驾驶员证件严格检查,禁止不符合标准、无照、非司机驾驶车辆进入罐区。

5、机动车辆进入罐区、设备区后,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6、进入罐区后,如果出现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须立即停车熄火,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

7、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罐区。

篇3: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为保证来访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生产(作业)区的安全,对来访人员职责、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上所作的规定。

本标准所规定的生产(作业)区是指除办公楼、综合楼之外的厂区内所有区域。

2.定义:来访人员是指进入生产(作业)区进行参观、实习、检查、技术服务等现场活动的非本公司人员,不包括施工单位人员。

3.管理职责

3.1.由集团公司领导及其所带的来访人员、政府部门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临时性参观检查的,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口头安全教育或视情况进行其他教育,再根据情况由相关部门派人员陪同;夜间来人,则由总调度室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陪同。

3.2.其他来访人员如需进入生产(作业)区,则由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办理“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联系单”。

3.3.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审批办理相关准入手续,并负责对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4.按照“谁陪同,谁负责”的原则,陪同部门负责对来访人员的组织和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教育

4.1.1.所有来访人员在办理完“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联系单”后,由所进入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进入生产(作业)区所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及应遵守的安全规定;本公司或部门生产的主要特点;防火、防爆、防毒和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知识;来访人员行走路线及紧急疏散路线。

4.1.3.根据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可采用播放录像片或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教育等形式进行。

4.1.4.经过安全教育后,来访人员须填写《**公司公司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安全教育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和《来访人员教育卡》,来访人员应在《告知卡》上签名,教育者在《来访人员教育卡》上填写教育日期,并签名。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告知卡》时间为半年。

4.2.现场管理

4.2.1.来访人员凭“联系单”和“教育卡”进入生产(作业)区。

4.2.2.所有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必须由所在部门工作人员陪同。

4.2.3.部门陪同人员负责介绍现场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对来访人员的现场安全实施监护。

4.2.4.来访人员进入现场时,应做到“七不准”。违反规定将追究陪同人员和来访人员责任。

4.2.4.1.不准携带香烟、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作业)区。

4.2.4.2.进入生产(作业)区内不准使用手机。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非防爆性电器。

4.2.4.3.不准擅自动用生产(作业)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工具等。

4.2.4.4.进入生产(作业)区,不准违规着装。

4.2.4.5.自备交通工具不准进入生产(作业)区内。

4.2.4.6.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生产(作业)区内。

4.2.4.7.不准在没有部门工作人员陪同的情况下参观现场。

4.2.4.8.当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陪同人员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及疏散措施,积极保护来访人员安全。

4.2.4.9.《教育卡》由来访人员保存,如来访人员在3个月内再次到访本公司,出示《教育卡》后,可不再进行安全教育,超过3个月再次到访本厂,必须接受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