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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1 阅读 9199

工程名称唐家沱组团C、N标准分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交底部位D610燃气管施工区域工程编号(渝北)安监管油气责改【2015】008号指令书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日期交底内容:(一)D610燃气管影响范围内施工要求;1、根据甲方提供的管线走向图,结合现场实地勘察,放出红线范围内D610燃气管中心线,并插上黄旗标示。2、燃气管中心线两边200m,范围内禁止爆破作业。若需爆破,需经过安委会评估,视评估结果确定爆破方式,在未出评估结果以前,此区域内严禁爆破。3、燃气管中心线两边50m内需保持原地貌不变、严禁清表等作业,同时将该范围线放出并插上红旗标示。在燃气管200m范围内机械作业时,应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严禁超越50m线。4、施工队需派人配合输气处做好燃气管桩加密工作,按每10-15m一根桩进行加密。5、严禁施工机械跨越D610燃气管。(二)土石方爆破施工技术要求:1、爆破施工单位应按资质允许的作业范围、等级承担石方爆破工程。爆破作业人员应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爆破企业、作业人员及其承担的重要工程均应投购保险。2、从事爆破施工的企业、单位,应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班长、安全员、爆破员;应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设立爆破器材库的,还应设有爆破器材库主任、保管员、押运员,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安全储存许可证》。3、A级、B级、C级、D级爆破工程作业,应有持同类证书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工作;一般岩土爆破工程也应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施工。A级、B级、C级和对安全影响较大的D级爆破工程都必须编制爆破专项方案,事先应对爆破方案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的内容包括:­1)、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2)、爆破方案所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3)、爆破方法和参数的合理性和可行性;4)、起爆网路的准爆性;5)、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可能影响的范围;6)、保证环境安全措施的可靠性;7)、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预防对策和抢救措施是否适当。4、爆破作业环境有下列问题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1)、边坡不稳定,有滑坡、崩塌危险;2)、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3)、洞室、炮孔温度异常;4)、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5)、恶劣天气条件下(包括:雷电、暴雨、能见度不超过100米的大雾天气、风力超过六级等)5、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装药前应对硐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2)、严格控制装药量且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3)、使用木质炮棍装药;4)、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5)、爆破区域内严禁烟火;6、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硐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堵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2)、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3)、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4)、禁止用力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5)、禁止在炮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7、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中的导火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8、爆破警戒时,应确保指挥部、起爆站和各警戒点之间有良好的通讯联络。9、爆破后应检查有无盲炮及其他险情,若有应及时上报并处理,同时在现场设立危险警示标志。盲炮处理应由有经验的爆破技术人员或爆破工执行,并遵循《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10、爆破器材安全管理1)、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储存、检验和销毁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2)、爆破器材运送到现场后作业点严禁吸烟、作业人员不应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3)、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不应同时运送炸药和雷管;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雷管,5000发;拆箱(袋)搬运炸药,20千克;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4)、在现场分发雷管时,应认真检查雷管的段别编号11、使用导爆管爆破的方法和注意事项1)、要根据炮孔数量、排列形式和位置,领取不同段数的导爆管进行分段爆破。2)、导爆管联接。每3-5个导爆管联为一组,每组不得超过5个。3)、导爆管联接方法,可采用并串联或串并联相结合的联接方法。4)、导爆管的联接应采用联接块或用胶布将每根导爆管紧紧地和起爆雷管捆扎在一起的方法。5)、导爆管联结不应打死弯,联接角度亦为10°-15°。12、电力起爆注意事项1)、距爆区边界5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2)、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6圈,并用胶布包好。3)、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做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应设置中间开关。4)、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13、爆破后检查和盲、残炮的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1)、爆破后须在有15—30分钟的加强通风时间。待炮烟排除后,方准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严禁一个人单独进入。2)、进入工作面首先应将照明灯装好,然后检查顶板和两帮的安全情况,并处理好顶、帮的浮石。3)、发现盲、残炮可采用重新装起爆药包或离开一定距离打平行炮孔装药爆破处理。在往外掏盲、残炮眼的填塞物时,只允许用水或竹制工具。打平行孔距盲、残炮孔最小距离应小于0.3米。14、爆破现场的其他要求1)、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对爆破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清退场内无关人员。2)、爆破人员应统一着装,听从指挥。3)、剩余爆破材料应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不得遗失、自存或移交下拼。(三)土石方爆破施工安全事项:1、爆破工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作业。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才能去火药库领取爆破材料,领取时要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和数量。2、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3、爆破物品应使用专用的火药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4、爆破作业前,班组长应组织爆破工认真学习、讨论爆破计划方案与安全措施,做好作业分工布置工作。5、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爆破班长和工程技术员的指挥,并接受安全员的监督。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存在严重威协安全作业的情况,应报告有关领导作处理,或由技术员作修改爆破方案后,再进行作业。6、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它物品混装、搬运过程中不得扔、砸、撞,应轻拿轻放。7、药包加工、装药作业中,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8、装药和充填应用木质炮棍;深孔爆破出现药包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9、禁止使用石块(块度大于30mm)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柱。10、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柱的导火索或导爆管。11、深孔爆破,每个炮孔应使用两只毫秒雷管组成复式网路,在进行爆破网路联接时,应防止塑料导爆管拉细、拉断、变形和打死结。12、当装药、充填、联线等全部工作完成后,必须由爆破班长和爆破技术员进行技术检查后,确认无误,方准发出信号进行起爆。13、当装药、联线、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发出预告信号(竖红旗、鸣口哨),警戒人员按各自地点、范围进行警戒,其余人员进人避炮棚内;现场各种施工设备应撤离危险区。发出预告信号后,燥破范围内禁止闲杂人员进人。14、警戒人员全部按指定地点就位后,检查警戒危险区内确认无人后,才可发出起爆信号(竖绿旗)。15、爆破作业应按要求,严格遵守起爆时间。16、起爆5分钟后,由两名爆破工作进人爆破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现象,即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撤掉绿旗),警戒人员撤回;如发生或怀疑拒爆,必须经过15分钟后方准进入现场检查。拒、盲炮区应插上红旗警示,并报告有关领导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交人:

篇2:集气站集输管线运营管道天然气安全管理办法

1?范围

为规范集气站、集输管线运营的管道天然气施工作业现场,有效杜绝天然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明确了天然气气体的理化特性、健康危害、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关键措施等相关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集气站、集输管线作业现场。

2?术语和简略语

2.1?天然气:主要成分是甲烷,还含有少量乙烷、丁烷、戊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2.2?爆炸极限: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或爆炸浓度极限。天然气的爆炸极限是5%-15%。

2.3?窒息性气体:使空气中氧的浓度下降,危害人体呼吸的气体。

3?职责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的制修订工作。两级安全、工程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管理内容

4.1理化性质

天然气中的最主要的成分是甲烷(化学分子式CH4),并含有少量乙烷、丁烷、戊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无硫化氢时天然气为无色、无臭、易燃、易爆气体,常温、常压下,甲烷的密度相当于空气的55%(甲烷密度/空气密度=0.55),极易挥发,易燃易爆,爆炸极限为5%-15%。当天然气不完全燃烧时产生一氧化碳。

4.2危害

4.2.1侵入途径:吸入。

4.2.2健康危害:甲烷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远离,可致窒息死亡。皮肤接触液化的甲烷,可致冻伤。

4.2.3当空气中天然气浓度达到5%~15%时,遇明火(包括金属撞击、电器启动产生的电火花),会发生爆炸着火。

4.3?安全技术措施

4.3.1对于有或可能出现天然气的场所,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都应该接受天然气气体防护的培训。

4.3.2来访者和其他非定期作业人员在进入天然气生产作业场所前,应接受天然气气体安全防护教育,主体作业单位应与服务单位签订相关方告知书。

4.3.3集气站应在醒目地方悬挂防毒、防火、防爆等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用品存放标识。

4.3.4禁止在集气站和天然气管道运营场所使用明火。确需动火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具体执行BT.18.3《工业动火监控管理办法》。

4.3.5人员进入集气站前必须穿戴好齐全有效的防静电劳动保护用品,并且完全释放人体静电,且要求任何人员不得在集气站内穿脱劳保。

4.3.6外来人员进入集气站要执行门禁管理,并由站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外来人员是否具有入站条件。

4.3.7五级天然气站场值班休息室距甲、乙类工艺设备、容器、厂房不应小于22.5m;当值班休息室朝向甲、乙类工艺设备、容器、厂房的墙壁为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减少,但不应小于15m,并方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

4.3.8天然气井场、集气站及天然气放空作业点50m内严禁烟火和接打手机。

4.3.9任何车辆不得进入井场和集气站内。因生产需要进入天然气生产现场时,车辆必须安装防火帽。

4.3.10集气站和天然气管道运营场所至少配备以下安全检测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a)集气站应在醒目地方悬挂防毒、防火、防爆等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用品存放标识;

b)集气站进站管汇区、分离器区、自用气区、污水罐区、外输区、压缩机、发电机房、食堂操作间、壁挂炉间应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每个集气站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氧气报警仪、硫化氢报警仪各两台;所有气体报警仪每年检测一次且合格,否则更换;集气站内制高点设风向标2个;

c)集气站内至少配备2套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小时的正压式呼吸器、2个备用呼吸气瓶和1台气瓶充气泵;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附件完好,安装至备用状态,气瓶压力值为240bar以上,报警哨在55bar报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存放在方便、干净卫生且能快速取用的地方,不能上锁,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检查记录至少保留12个月;充气泵放置在上风位置,始终处于待命状态;

d)每个集气站至少配备全套防爆工具一套;

e)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f)集气站内所有设备都有合格的防雷避电设施,且一年两次检测合格,否则立即整改。

4.3.11天然气集输现场作业过程控制要求:

a)天然气生产井每周巡井一次,集气干线每季度巡护1次。新投产的井及冬季生产时要加密巡井。每季度对采气树各阀门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具体执行BZ.8.6《天然气井及干线巡护管理办法》;

b)集气管线需要打开进行检维修作业、更换阀门、压力表等部件以及其它有可能天然气泄漏的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操作,作业完成后,应采取验漏措施,检查各部件连接部位是否密封完好,具体执行BZ.8.13《集气站作业规程》和BT.14.3《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c)集气站设备、管线流程进行放空作业时,必须通过放空火炬,放空时必须点火。放空火炬点火作业时,应先点燃母火,然后打开放空阀门。严禁不通过放空火炬的放空作业;紧急情况下,采取不通过放空火炬作业时,应有许可和防护措施;

d)启动发电机前,应首先观察该部位的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的显示是否在安全状态,确认安全后,然后打开发电机房门窗进行一定时间的通风;

e)分离器或闪蒸罐清污作业时,首先切断气源,然后放空压力至零,下一步用氮气置换完全,后打开容器人孔进行通风一定时间后进行可燃气和氧气浓度检测,检查合格后开始清污作业。如果清污需要人员进入容器,进入人员应系好安全绳,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外面设2-3名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发出呼救信号,做好监护。作业人员每10分钟轮换一次;

f)严禁无风条件下进行单井井场外输流程放空作业;

g)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允许直接用总阀和测试阀门控制进行井筒放空作业。

4.4应急关键措施

4.4.1集气站天然气泄漏应急处置,现场应:

a)第一发现人立即大声呼叫,并按上报程序报警;

b)基层应急小组接警后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c)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进入火灾、爆炸应急处置程序。

4.4.2采气井口天然气泄漏应急处置,现场应:

a)巡井人员发现采气井口天然气泄漏后立即按上报程序报警;

b)基层单位应急小组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泄漏情况进入应急处置程序;

c)如在天然气大量泄漏过程中发生着火,立即进入采气井口天然气泄露着火应急处置程序。

4.4.3采、集气管线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应急处置,现场应:

a)如发生采气管线泄漏、火灾、爆炸,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基层单位应急小组,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b)如发生集气支线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基层单位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c)当抢险过程中有人员受伤或中毒,立即进入工伤、中毒处置程序。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相关程序和管理作业文件

5.2?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3?相关技术文件

5.4?相关记录

篇3:化机厂管道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一、概况:

化机厂使用的管道天然气体为公司储运部直供气,在机动车间煤气站降压后分为两路分别输送至各生产车间和新建千吨级厂房热处理炉。降压前管道内气体压力为0.4MP,降压后管道内气体压力分别为0.05MP(供生产车间)和0.1MP(供新建千吨级厂房热处理炉)。在生产稳定的状况下其主要成分为甲烷。为了有效控制风险,确保我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事故风险主要表现:火灾、爆炸、窒息、高温灼烫

二、管道气使用一般管理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的主要成分的理化性质,掌握燃烧、爆炸、窒息的应急处理技能和急救知识。

2、车间各缓冲罐必须标示“天然气”中文标示,缓冲罐油漆、编号、无锈蚀。

3、车间管道只用于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加温预热,不得用于烤火取暖等与生产无关的用火。

4、车间必须每天检查一次缓冲罐、阀门、接头等管道构件和安全附件,保持完好、无泄漏。并认真填写化机厂《管道天然气使用检查表》。

5、使用管道天然气前作业人员必须对专用加热工装进行检查,接头连接处必须绑扎牢固。在加温过程中作业人员需关注燃烧情况,出现熄火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关闭阀门。

6、点火时,必须两人配合。一人点火,一人开阀门。点火程序:先点燃火种,后开阀门送气。严禁“先送气,后点火”。点火时,点火人与点火点距离1.5米以上(使用点火棒点火),防止烧伤。

7、车间使用管道天然气加热时,使用的橡胶管不得横穿车间安全通道。特殊情况横穿安全通道时应加防护措施。

8、加热工装固定、支撑牢固。周边3米以内无易燃物和电器设施。周边10米内无危险化学品及各类气瓶。加热时,严禁用易燃物(木质材料等)做管道支撑。

9、天然气加热结束后,作业人员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加热工装、橡胶管等归位定置摆放。

10、车间必须安排专人每天对天然气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处理使用中的异常情况。

11、机动车间煤气站接到储运部“停气或送气”通知后,立即报告生产部调度室,由生产部调度室通知用气相关单位,各单位在接到天然气通知后必须安排专人检查天然气阀门关闭情况。

12、机动车间每天对厂公用管道(含厂区外)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半封闭、封闭空间(设备内、筒节内)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前,车间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作业人员对该作业项目进行危害识别,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车间使用管道天然气在封闭或半封闭空间内加热时,必须落实通风措施,防止因缺氧自熄。

3、点火后,作业人员必须检查加热火焰是否燃烧正常,经确认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监火。

4、因生产需要夜间持续使用天然气加热,车间必须安排专人对燃烧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火焰已经熄灭,必须立即切断气源,并使用压缩空气对封闭空间吹扫,待检测合格后方可点火。

5、直径较大的工件反扣后内部加热,必须将工件下端垫高。下平面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6、作业人员在半封闭、封闭空间内作业,同时需要在内部加热,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落实通风、监护等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方可作业。

四、车间内管道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1、全厂统一检维修管道及设施,由机动科统一组织实施。各车间必须按照机动科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车间临时检维修,必须向厂机动科、安保科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2、检维修前车间必须切断气源。严格执行盲板管理制度。

3、对检维修管道,必须使用氮气充分吹扫置换,排气口用橡胶管引至厂房外空旷处排放。同时,挂牌警示。

4、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经检测合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后,方可用火。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管理制度。

5、检维修完毕后,检查各部位完好无泄漏。

6、检维修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厂高处作业等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