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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缆隧道打眼安全技术交底

2024-07-11 阅读 2459

交底内容:

一、安全防护

针对通信项目隧道打眼:由于隧道较长,加上需要高空作业,施工难度大。关系到人身安全隐患的现状,作通信工程隧道打眼专项安全交底

通信工程隧道内打眼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做到科学地组织施工和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现场负责人,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每天的施工。施工中应针对通信隧道内打眼施工的各种情况布置安全防护,并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为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施工前要对安全防护用品、发电机、登高工具等物品器具进行严格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和有损坏的工器具;照明头灯、电灯要带好备用电池。

二、施工组织

隧道打眼施工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施工班组长对隧道打眼施工负责,每个施工班组设一名现场负责人,一名安全员。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施工队队长

①施工班组长对通信挂漏缆项目的安全、质量,环保及内外协调工作。

②根据当日工作安排,班前会上宣讲安全措施及安全防护方案。

③组织施工现场调查,根据不同施工环境制定对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④随时检查施工现场防护情况、材料堆放和施工作业情况,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的行为予以坚决纠正,严惩违章作业人员,发现安全防护有漏洞时,立即停工,组织整顿。

2、施工现场负责人

①听从施工队队长的安排,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

②布置和撤除施工防护。在困难地段施工时,应及时增加防护人员。

③科学有序的指挥现场标准化作业、安排材料器具堆放和设备撤离地点。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负责

⑤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

3、安全员

①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②认真执行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集中抓好施工一线的安全控制工作。

③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调查。

④应加强民工的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安全防护人员的标准化防护信号、用语。

4、施工人员

①接受施工队长和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管理和指挥。规范化、标准化作业。

②在施工中严格遵守“三不动,三不离”的作业制度。

③服从施工负责人的安排,听从防护员指令。对内、对外协调作业,文明施工。

④带领劳务工工作时应加强对劳务工的安全监护,严禁劳务工违规单独作业,指导劳务工作业规范化。

⑤积极参加职工安全培训、业务教育和各级技术演练活动,努力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四、施工安全措施

1、隧道内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前必须对隧道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隧道结构信息,指定可行的防范措施。

3、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并作好记录。

4、严禁施工材料及工具侵限堆放。发电机和电源线路指定专人管理,电源线过轨时,应由钢轨下穿过,并固定。发电机必须放置在避车洞内。汽油等易燃物品必须选择另一个避车洞单独放置,靠近发电机和汽油的人员严禁吸烟。严禁在隧道内点火取暖。

5、移动发电机时,严禁在钢轨上拖动,以免产生火花引燃汽油。

6、施工时应合理设置梯子,以免危及人身安全。施工人员与接触网和高压带电设备及回流线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施工前要对安全防护用品、发电机等物品器具进行严格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和有损坏的工器具。

8、施工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电源侧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合格的电源线,发电机和电器要可靠接地。严禁在钢轨上接设备地线。

9、隧道内要有可靠的照明设施。

10、作业过程中严禁上下抛递材料、工具。

11、进场人员要戴安全帽,穿防护服,携带照明手电,上岗证或进场通行证。安全防护人员要带齐防护用品和通信设备,电器电量充足,有备用电池。

12、严禁疲劳作业。

13、在有轨道电路的隧道内施工时,严禁将金属器具搭接在两钢轨上。

14、脚手架在移动时候,施工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下到地面后在移动脚手架,严禁人在上面推动脚手架

篇2:采掘打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带班区长和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采煤工作面和掘进迎头的炮眼布置和打眼工作。

二、打眼前应先检查煤电钻、电缆线有无破损或漏电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进行打眼,打眼时应根据顶板、煤壁情况对炮眼的布置参数进行调整和控制。

四、应采用湿式打眼,不准打干眼。

五、打眼前必须检查迎头支架完好情况,残炮、瞎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套老眼,打眼和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六、坚决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方针,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打眼,但不得拔出钻杆,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七、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打眼,坚决杜绝违章作业,拒绝他人违章指挥。

八、打完眼必须把煤电钻放到安全地点,同时把电线盘好,打扫现场,不遗留任何工具。

九、积极配合班组长和放炮员的工作,确保放炮工作的顺利完成。

篇3:掘进打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打眼工应熟悉打眼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确保打眼质量,熟知煤矿三大规程的相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1.遵守掘进工区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前,必须与联责人员(安全员)一起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3.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进行安全检查,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支设好工作面特殊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打眼工应熟悉打眼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

5.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二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外面,并检查风水管的连接情况,机具各部位、机件是否完好,风、水、油量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方可开钻。在施工中,如遇地质条件变化的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或矿调度室汇报,按照领导指示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进行施工。

6.处理瞎炮严格按《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按有关规定条执行。

7.本班组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操作。

8.搞好与其他工种的安全配合协作,互创有利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按时参加矿及工区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确保业务、操作技能的的不断提高。熟悉避灾路线,能够妥善避灾。

二、责任追究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掘进打眼工负有直接责任,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分,或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交上级处理。

(一)不能掌握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

(二)无故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的。

(三)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