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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医院安全输血操作规程

2024-07-12 阅读 5697

医院安全输血操作规程

1、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与患者或近亲属讲清利害关系后,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由护士核对患者资料、原始血型、Rh血型后采集防凝血样送输血科备血。血样要保证准确无误并符合配血要求。如患者为第一次输血,备血时应检查血型鉴定、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原来输过血的患者,血型鉴定可以不检查,但上次输血超过7天者,应检查抗体筛检,如为第二次入院,应检查全部项目。

2、护士到输血科取血时,应与输血科人员认真核对输血资料。

(1)患者姓名、科室、病房、床号、血型;

(2)献血者姓名、血液编号、血型;

(3)血液容量、采集日期、有效期;

(4)血液外观检查:标签完整性、供血单位、条形码、血袋完整性、有无明显凝块、血液颜色有无异常、有无溶血等。

(5)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以上核对完成后,发配血人员及取血人员共同签字后取血。

3、血液自输血科取出后,运输过程中勿剧烈震动,以免红细胞破坏引起溶血。库存血不得加温,以免血浆蛋白凝固变形,根据情况可在室温下放置15~20分钟,放置时间不能过长,以免引起污染。

4、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对以上第二条核对内容再次核对无误后备输。

5、至患者床边输血时,再次核对前述内容,呼唤患者姓名以确认受血者。如果患者处于昏迷、意识模糊或语言障碍时,输血报告单不能确认患者,就需要与其近亲属共同进行确认,或确认患者手腕上的标识(如果有时)。

6、核对及检查无误后,两名护士签字,遵照医嘱,将血液轻轻混匀后,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技术将血液或血液成分用标准输血器输给患者。

7、输血通道应为独立通道,不得同时加入任何药物一同输注。如输注不同供血者的血,应用生理盐水冲净输血器后,在输注另外一袋血液。

8、输血时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输血的前15分钟要慢,每分钟约20滴,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需要调整速度。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输血速度或停止输血,及时报告临床医师,用生理盐水维持通道。若无不良反应,输血完毕后将输血器材毁形消毒处理。

9、若疑为溶血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通知临床医师和输血科,进行积极抢救治疗的同时,进行必要的核对、检查,保留输血器及血袋,封存送检。

10、血液为特殊制品,如不立即输注,应及时送回输血科保存,不能保存在临床科室,血液出库30分钟不能退回。血液一经开封,不能退换。

11、输血结束后,认真检查静脉穿刺部位有无血肿或渗血现象并做相应处理。若有输血不良反应,应在处理不良反应的同时填写反应卡反馈给输血科,由输血科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处理;若无不良反应,将有关输血记录、输血报告单、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永久保存。

篇2:医院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制度

医院输血申请和血样采集送检制度

1.输血前,经治执业医师应向受血者或家属告知与输血有关的风险,受血者或家属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方可申请输血。

2.输血申请。由经治执业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配血试验报告单》(或输血记录单),由主治执业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不超过3天)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3.标本采集。医务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有标签的试管,入病房当面核对(对神志不清或小孩由直系亲属证实)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等,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血液采集后立即放入有惟一标识的试管中,加盖。

4.标本交接。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血库),交接时,双方逐项核对,一切无误后双方签字接收。并在《标本接收登记本》上及时记录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申请医师、抽血者、送血者及标本送达时间等。

5.标本收到后,立即对标本进行ABO和Rh血型鉴定,ABO血型应用试管法作正反定型,并记录。如果是急诊输血应立即配血,如果是择期手术者,将配血单与标本一起及时放入2~60C冰箱保存,备用。

6.患者输血后需再次输血时,重新采集血标本再配血。

篇3: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制度

医院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制度

1.输血科(血库)在发血时,同时发出《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

2.临床科室用血后,根据《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内容逐项填写。每天上午9:00以前由输血科(血库)派专人到各用血科室收取,保证24h内返回输血科(血库),返回率要求达到100%。

3.输血科(血库)及时将输血不良反应统计上报给医务处,并同时反馈给血站,让血站及时了解血液在临床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血液质量隐患。

4.输血过程中,受血者如果发生严重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找原因,并立即通知输血科(血库)。

5.输血科(血库)接到通知后作如下处理:

(1)立即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血型、交叉配血试验记录是否出错;

(2)立即鉴定受血者与供血者保留血样的ABO、Rh血型,与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结果比较是否一致;

(3)重新作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验证配血结果是否准确;

(4)抽取受血者抗凝血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用显微镜观察红细胞有无凝集现象,判断有无急性溶血反应发生;

(5)有条件的作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排除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6)用无菌瓶抽取受血者抗凝血2份,1份作细菌培养;1份先轻离心分离血浆,然后,再取血浆重离心,取血浆离心后的沉渣涂片,革兰氏染色查细菌,排除急性细菌污染反应;

(7)有条件的可作白细胞抗体试验或过敏原试验,判断是否是过敏反应或非溶血性发热反应引起。

6.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应祥细记录,并随病历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