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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人员量化管理实施方案

2024-07-12 阅读 4963

医院科室人员量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县精神病医院

精神一科关于在岗人员量化管理的实施方案

加强我科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我科人员的责任心和义务感,根据医院、医务科制定的综合时间考评标准并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量化的目的:

打破以往的科内奖金平均拿,个人工资不少发的旧的分配机制,使一部分责任心强、服务质量好、爱岗敬业、真抓实干的人突出出来,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新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全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科内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健康的发展。

2:量化的对象:

1:科内所有医护人员(包括科主任、护士长)。

2住院病人和家属。

3医疗护理质量(包括业务学习)。

a)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设施)。

b)卫生质量。

c)医德医风建设。

3:量化的基本原则:

d)人人平等,机会平等的原则。

e)不暗箱操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f)注重实际,审时度实的原则。

4量化的方法:

a)建立健全科内量化管理组织,管理制度。

b)科主任、护士长根据量化内容,分定期、随时两个时间点对科内量化指标(项目)进行打分,并当场记录。

c)建立病人家属意见卡,把病人家属反馈的意见作为科室或个人量化的一个重要指标(祥见附表)。

d)建立科内人员量化分卡。把量化分数填入本人卡中,作为月底发放奖金或工资的客观依据,并在年底评先进中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5量化的实施步骤:

a)由科主任、护士长制定量化细则,传达量化的目的、方法、内容,是全科人员明确量化的重要意义,端正态度,统一认识,积极拥护,每个职工制定出自己的目标,并上交科主任、护士长存档。

b)根据每位职工制定的目标及科内制度的量化细则进行检查督导。

c)评价结果,考核成效,决定奖惩。

d)对奖惩结果,职工有权提出异议,解释权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

6量化项目及细则:

a)劳动纪律:

i.医务人员要衣帽整齐、举止大方、文明用语、不打骂训斥病人;团结同事、尊重领导、富有敬业精神。

ii.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不会友、串科室、闲谈、看报纸、干私活、带孩子。

iii.服从领导安排,不讲条件,不讲理由,领导要干的工作坚决做好。

iv.坚守岗位,不串岗,不乱岗,责任明确,态度严谨。

v.严守病人秘密,不向家人朋友议论与病人有关的病情,不私自外借病历。

vi.上班期间不请吃请喝。

b)病历书写:

i.按省精神病院精神科护理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及评分标准进行书写(见附表)。

ii.病历书写体现查房,内容要务实、真实。

iii.诊断与治疗方案相符;住院同期与疗效相符。

iv.三日内不能确诊病历要有会诊、讨论记录,并及时更改治疗方案。

v.兵力、病程记录完成及时,无缺失病历。

vi.三防及护理级别要符合病人当时表现,随时更改,病程记录严格按护理级别书写。

vii.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要进行检查、修改。

c)业务学习及考核:

i.采取晨会学点,专会学面的方式,科内每月举行两次专题业务讲座。

ii.学习有讲稿,有笔记,并掌握有关内容。

iii.学习内容为精神科专业知识以及有关的内科知识和急救知识。

iv.采取晨会提问的方式。

v.业务学习应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主治职称以上者每年需至少拿出1篇省级以上论文。

vi.每半年举行一次科内业务考试。

vii.以上形式采用量化分记入个人量化档案。

4、安全管理:

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是保证科室业务开展的重要环节,因此,每位职工必须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①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②定期对病历进行检查和评估。

③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评估:

1>病史采集的真实性,体检的全面性,辅检的及时性,诊断与治疗的综合性,病历书写及时程度。

2>对病区内设施,病人衣物,床铺定期检查,定期搜身。

3>对病人的饮食进行观察。病人一日三餐除特殊情况外必需

都督促病人饮食,对不进食者及时汇报并作相应处理。

④查岗位职责,主班人员不但要在岗,而且要成。脱离自己岗位15分钟视为不在岗,只一名大夫主班是不论任何情况都不准脱岗。

⑤科内设立医疗缺陷、纠纷、差错、事故监督小组。出现差错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科内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并上报医院。

⑥大交班(试行):

目的:完善质量管理,降低安全隐患,是一忽人员对病人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同时重点了解、全面掌握病员情况,以便及时更改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

方法:1、每周一进行一次,以座谈会形式举行,每位职工对所管病人重点交班,包括该病人的饮食、睡眠、病情变化、用药、副作用、应注意事项等逐一交清。重点病人当场讨论。

2、自由组合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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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人员量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每两人一组。一人不到位者另一人替交,所交内容要全面、真实、反应该病人的真实情况。3、由科主任、护士长做最后安排,把重点病人分离出来重点讨论。

⑦大查房:

目的:科主任全面了解病员情况,重点查急、危、难、效果差及伴有躯体症状的病人,以便及时更正诊断、用药、护理级别、进一步规范医嘱。

方法:1、每周四有科主任带领医生拿原始病历进行查房,现场办公、下医嘱,并根据查房情况随时讲解,提问有关内容。2、查房期间,由护士长带领部分护士旁听,提出合理建议,并由护士长随时提问该病相关情况。3、能基本掌握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的相关问题。4、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要实行奖励制。

⑧实行病人、家属意见监督卡(见附表)。

把病人家属对病人的满意度,对医护人员的满意度量化到个人。

5、政治思想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①坚持医院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乱纪行为。

②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议,医德规范。

③严格奖惩制度。

④有以病人为中心的具体措施,敬业精神。

6、对出入院病人的管理:

原则上由主治大夫掌握,科主任统筹全局。

①对入院病人要做到耐心、细致,说明住院目的,住院同期大体费用等。

②对出院病人要根据病情,家庭经济情况安排出院时间。

③对见病人要及时。

④主治大夫与所管床位数,与经济指标挂钩,责任到人。

本方案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解释,科主任主管医疗,并统筹全科。

试行后对各项量化附分,并与医务科量分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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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际,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是指由****公司对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即: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以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第三条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二章从业单位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

第四条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管理生产行为,按其违反规定的轻重程度,每次检查扣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

第五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0分:

1、未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

2、未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

3、未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现场危险告知制度的。

4、未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5、未单列安全生产费用或将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挪作他用的。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的。

7、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作业的。

8、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9、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实施的。

10、民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

11、对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

12、不具备相应资质,自行拆装施工起重设备的。

13、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第六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5分:

1、未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2、施工单位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

3、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符合规范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4、未按施工进展情况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或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施工现场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地下管线安全的。

6、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使用前,施工单位未组织分包、出租、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的。

7、特种设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检测的。

8、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资格证书即上岗作业的(按每人次扣分)。

9、对所承建的工程未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的,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10、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的。

11、未建立劳务用工档案,对进场人员未实行实名登记的。

第七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3分:

1、未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或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未符合安全性要求;或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构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2、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按每处次扣分)。

3、安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无专人管理,或未实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一机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的。

4、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或未在施工现场公示重大危险源,并落实专人管理的。

5、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的。

6、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未作好现场安全防护的。

7、未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发放和使用登记台账的。

第八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分:

1、未按规定向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按每人次扣分)。

2、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验收合格30日内未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

3、施工现场混乱,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

4、安全培训教育名单与劳务用工档案花名册不符或与现场人员不符(按每人次扣分)。

第九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0分:

1、未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的。

2、未设立安全监理工程师的。

3、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未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未及时通知****公司的。

4、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5、未对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审查的。

第十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5分:

1、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的。

2、对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或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未及时向****公司报告的。

3、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或未作好安全检查记录的。

4、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规范、不严谨或流于形式,未经过认真验算和复核的。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3分:

1、未按规定对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的。

2、未对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进行审查的。

3、施工单位因施工安全原因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公司责令整改后,未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第三章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

第十二条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行为,视其违约的轻重程度,每次检查扣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项目经理10分:

1、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在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2、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

3、拒不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公司停工整改决定,并强行施工的。

4、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5、未设立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项目经理5分:

1、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在市级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2、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因施工安全问题被质监站、****公司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的。

3、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

4、未按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的(每缺一项扣5分)。

5、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6、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相关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未作相应修改的。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项目经理3分:

1、未按规定落实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

2、未落实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的;或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不符合安全性要求;或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和构造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的。

4、未按规定落实使用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

5、没有落实****公司、监理单位做出的安全整改要求的。

6、没有按规定在工地现场明显位置设立危险源和隐患公示牌并落实专人管理的。

7、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

8、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没有做好现场安全防护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项目经理1分: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擅自离开现场而没有指定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暂时待其管理施工现场的。

2、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4、未落实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

5、未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

6、未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按每人次扣分)。

8、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分:

1、工程在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2、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分:

1、工程因施工安全问题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公司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的。

2、工程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

3、未按照经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的。

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分:

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落实“五定”(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验收)整改要求的。

2、未按规定参与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场查验或安装验收的。

3、未按规定参与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的。

4、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

5、未按照消防制度落实现场消防设施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分:

1、未按规定检查上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

2、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的。

3、未落实施工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制度及安全防护用品、配件的报废制度的。

4、未督促建立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资料档案的。

5、无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巡查记录的。

6、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的(按每人次扣分)。

7、施工人员在作业区内不带安全帽或穿拖鞋的(按每人次扣分)。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总监理工程师10分:

1、无安全生产监理制度或无安全生产监理细则的。

2、未按规定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或未按规定组织安全专项验收的。

3、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且监理人员有失职失察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总监理工程师5分:

1、所监理的施工项目未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或施工单位(含劳务分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擅自开工,未能及时做出停工处理的。

2、所监理的施工项目因施工安全原因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公司责令停工整改后未能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的。

3、未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4、未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规范标准实施监理的;或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履行监理责任;或监理安全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5、未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的。

6、对各级监理审核确认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把关不严而无改进和处理措施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总监理工程师3分:

1、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的,未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制度的。

2、因施工安全问题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未及时向****公司报告。

3、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未进行巡查和记录的。

4、未能跟踪检查和督促本单位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的。

第二十四条未履行职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监理记录不齐全或监理月报未能如实反映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每次检查扣总监理工程师1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安全监理工程师10分:

1、未按规定对有关的施工安全生产文件实施审查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的。

2、越权代签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有关监理文件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安全监理工程师5分:

1、未按安全责任分工规定,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中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的。

2、对存在的安全重大隐患未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

3、对****公司、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改决定,未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反馈情况的。

4、对施工单位不按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的。

5、委托或授权监理员代签应有安全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监理文件的。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安全监理工程师3分: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安全监理工程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未按规定和标准实施安全检查评分的。

3、对不履行安全责任或不称职的监理员不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调整撤换的。

4、未对施工单位的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的。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安全监理工程师1分:

1、未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分和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处理的。

2、无安全施工监理日志或日志内容弄虚作假、记录不规范、不真实、不完整的。

3、未按规定对关键施工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和巡查的。

第四章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由安全部、工程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驻地业主代表以及****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在日常安全巡查、定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定期专门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评比过程中执行。实施扣分后,向被扣分单位(或人员)下发《安全违约处罚通知书》,由检查人员签发,统一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收。

第三十条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以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在每月的30日由安全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至《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台账》中。下一考核周期开始,重新进行量化扣分,不进行累计。

第三十一条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对同一扣分事项不重复扣分。

1、在每次检查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有两种以上违约行为的,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2、实施扣分时,施工项目多于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则对安全生产违约行为负主要责任的人员实施扣分;无法分清楚主要责任人的,对施工项目所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扣分。

第五章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违约行为,能立即改正的,责令立即改正;无法立即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在每月汇总后并处每分3000元的违约罚金,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期限届满的,****公司自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进行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公司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逾期未整改或者一月内扣满60分的,****公司将按履约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并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将其违约行为在交通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予以登记。

第三十五条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的扣分,可在每月汇总后并处每分1000元的违约罚金,对扣满30分的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予以撤换。

第三十六条对施工、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违约罚金,****公司统一在其计量款或监理服务费中扣除。

第三十七条对施工、监理单位未列入扣分的项目,将比照相近条款扣分和处罚。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篇3:集输站计量化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计量化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采油厂计量、化验管理工作的规定,遵守集油站各项规章制度。

2、带领本班落实各项计量化验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计量化验工作负责。

3、负责对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操作进行监督检查。

4、查看油票是否有在岗人员的完整签字,对于漏签代签的车辆不予过磅计量。

5、监督倒油车上磅,记录倒油车脱水前毛重,做好记录。倒油车脱水后毛重,写明脱水量,标明时间。

6、过磅后在油票中必须由两人的同时签字。检查油票中是否有油台在岗人员的完整签字。

7、磅房化验员负责给倒油车指派卸油口,并在油票中注明。对卸油口化验过程进行查看,出现机器化验超标(含水量大于20%)情况,用对讲机通知卸油台停止该车卸油,进行手工化验。

8、定时定量地完成每天的原油药品投加工作。

9、认真做好化验报表与交接班记录

10、完成上级交与的其他工作。

11.执行HSE管理规定及标准,纠正不符合HSE工作的行为和做法。

12.履行好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13.了解不安全、不健康因素和事故。

14.向班长或上面提出隐患改进意见。

15.掌握必要的HSE知识,积极参加此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