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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责任制:建筑工程公司

2024-07-12 阅读 5975

建筑工程公司部门责任制

部门责任制如下:

(一)总工室责任制:

1.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政策、规定和有关指标,负责施工图纸的会审和设计变更通知的下达,检查、指导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参加本企业初次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和特殊施工技术的研究、运用、总结、推广工作,解决处理提出的施工技术的疑难问题,定期组织质量、安全检查与认定工作,撰写质量、安全动态简报,参加工程质量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并督促检查补救办法和改进措施的执行。

2.根据公司质量规划,具体编制有关质量的管理制度。

3.参加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质量回访工作,做好技术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二)工程部责任制:

贯彻执行国家技术方针、政策、规定、规范、规程和上级有关指示,负责工程全面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参加工程的图纸会审;审查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技术问题的部分,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工程质量回访工作,组织处理施工生产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参加重大质量事故、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财务部责任制:

坚决履行经济承包合同中质量与经济奖罚有关规定,办理好技术部、工程部有关质量奖罚划帐项目,做到专款专用,不与其他帐目混杂并用。

(四)人事部责任制:

1.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质量形势教育,开展质量专题讨论,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利用音像、录像等工具,播放有关事故现场或创优工程实况。

2.应把对质量作出突出政绩的施工管理人员作为晋升技术职称或担任干部的重要条件,对因重大质量事故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列入个人档案。

篇2: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公司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生产计划工作及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即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4)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5)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专业安全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7)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篇3: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科研部门在公司技术部的直接领导下,对科研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1)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做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安排安全技术、职业危害防治的科研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小试、中试、扩产都需经有关专家评审通过;

(4)提供原料、产品(包括中间产品)的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救援预案;

(5)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