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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ISO贯标制度手册:文件和资料

2024-07-12 阅读 8872

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文件和资料

第五节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5.1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1.1本手册所控制的文件是指质量体系建立与实施中形成的质量文件和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文件。本手册提及的资料是指形成或证实质量文件所依据或引用的资料,如合格分包商名单等。

5.1.2文件受控是指对文件的批准、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回收等均应纳入程序,并按规定管理。

5.1.3与本项目质量体系要求和控制工程质量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项目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策划报告、与质量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行政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标准类文件,包括本工程设计规范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的各类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标准图集、定额等。

合同文件,包括业主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

图纸类文件,包括各类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

外来文件,包括业主来函、分包商来函、供应商来函、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下发的与质量有关的文件。

外发信函,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外发信函。

质量记录,包括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和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记录。

5.2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发布

5.2.1文件和资料在发布前,发文单位必须请有关人员(详见下表规定)对文件和资料的内容、适用性和发放范围进行审批。审批人员在确定文件和资料的发放范围时,应注意使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职责

文件类型编制审核批准登记、发放、存档

质量手册质量部质量部经理项目经理质量部

规章制度有关部门质量部和行政部经理项目经理*行政管理部

行政文件有关部门行政部经理主管领导行政管理部

业主、分包合同合约估算部有关部门会审项目经理*合约估算部

采购合同物资采购部有关部门会审项目经理*物资采购部

标准、图纸类文件技术准备部接收、采购技术准备部

注:1.有关部门是指与负责该方面工作的部门。

2."*"代表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的委托代理人。

3.主管领导是指由总经理指定的分管该方面工作的领导。

5.2.2文件和资料的发布单位应定期编制并发放本单位发布的受控文件清单,以便所有使用这些文件的单位查证文件的现行修订状态,及时从所有使用场所撤出作废文件,防止误用。

5.2.3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收文和发放均应登记,各单位的资料员负责文件的收发与登记。

5.3文件和资料的标识印章

5.3.1质量手册、规章制度、质量策划报告、标准类文件等在发放时,发放单位应在文件和资料上加盖"受控"印章予以标识,并注明受控编号和发放日期。

5.3.2外来文件,收文单位应在文件上加盖"收文章"予以标识,并注明收文编号和收文日期。

5.3.3对保留的作废文件和资料,由发文单位在文件和资料上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5.4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5.4.1文件和资料的更改由文件的原起草单位负责,其审批由该文件的原审批单位进行。

5.4.2当指定其他单位审批时,该单位应获得原审批所依据的背景资料。

5.4.3文件更改时,与之相关的文件必须同时更改。

5.4.4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更改单位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发出文件更改通知。

5.4.5文件和资料的更改方法:

换页:即对文件经过一定手改次数后,应换页。

换版:即文件经多次更改,或经大幅度修改后应进行换版,原版文件作废。

手改:文件持有人按更改通知的要求,在更改部位划去原有文字,在相应一边写上更改后文字。手改只能进行划改,不允许压改。

5.5文件和资料的作废、回收及销毁

5.5.1作废文件由发出部门及时收回,防止误用。

5.5.2资料员应及时对作废文件进行销毁。

5.5.3对因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加盖"作废"印章予以标识。

篇2:公司部门贯标工作检查考核规定

公司部门贯标工作的检查考核规定

一、各部门(车间)贯标工作的执行、自查要求及考核

1.各部门(车间)必须严格按照公司颁布的IS09000:2000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开展各项质量活动,保证产品形成的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各部门(车间)应根据《质量手册》中质量职能分配表的职能,对照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第三层次文件)要求,在每月的工作任务书列出贯标工作任务(自查、自纠),按计划组织实施,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各种质量活动记录,妥善保存。

3.各部门(车间)必须每月一次对本部门(车间)质量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对查出的不符合项要及时进行整改;需协调的问题、事项以书面形式报质量管理部。

凡各部门(车间)在月度计划中未列入贯标工作项目或未制订自查计划的,扣罚该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20元;凡部门(车间)未进行自查和未制订质量问题纠正措施及组织进行整改的,扣罚该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20元,并扣该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分2分;对纠正措施整改不及时,每项扣罚该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1分,以此类推。

二、对公司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要求及考核

1.月度贯标情况职能检查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内审员)每月底对各部门(车间)的日常贯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⑴对当月查出的一般不合格项,按每项次扣责任部门当月经济责任制1分,严重不合格项,每项次扣5分;若不能按期进行实施相应纠正措施或纠正措施实施不彻底,加扣5分。

⑵对连续二次发生同类一般不合格项,则扣该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10分,扣罚主要负责人20元。

⑶若连续二次发生同类严重不合格,扣该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30分,扣罚主要负责人200元。

⑷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彻底的,视情节轻重,对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作下岗、辞退或终止合同处理。

2.年度内审

由质量管理部按计划组织内审员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内审中发现不合格项或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问题应予以指出,并提供书面材料。

⑴对各部门(车间)的年度内审中,凡发现一般不合格项,按每项次扣该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5分,严重不合格项,每项次扣10分,若不能按期进行实施相应纠正措施或纠正措施实施不彻底,加扣10分。

⑵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彻底的,比照“二、1.⑷”条款考核。

三、对在第三方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的考核

在第三方审核中,对审核中出现的不合格项(以认证中心的审核报告为准):

1.严重不合格项(即审核没有通过),全公司扣发年终奖50%。其中相关责任部门(车间)负责人予以免职(撤职),直接责任者给予下岗或终止合同(辞退),并扣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50分,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级、降薪处理。

2.一般不合格项:⑴按每项次扣罚责任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30元,同时扣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质量管理5分;⑵对原内审或预查中的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在审核中仍被列入一般不合格项的,按每项次扣罚责任部门(车间)负责人80元,直接责任人100元,部门(车间)当月经济责任制8分。

四、其他要求

1.质量管理部必须对贯标工作全过程的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在次月初将上月贯标检查结果及考核意见汇总后报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组长在质量例会上通报,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及考核意见。。

2.凡贯标检查中所涉及到的部门(车间)扣分,根据质量例会纪要(或有关处理决定)的具体要求,由综合办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实施;对个人的罚款,由组织人事部按章在月度工资中扣罚。

本规定经公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执行。

篇3:集团分公司贯标办公室管理职责

建设集团分公司贯标办公室管理职责:

1、负责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的管理,组织、监督、检查程序文件的实施。

2、协助集团贯标办对分公司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

3、负责分公司QC小组活动的开展与管理。

4、完成分公司领导指定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