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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办公楼工程施工验收档案控制

2024-07-12 阅读 7352

办公楼工程施工验收及档案控制

1施工验收管理

工程质量是干出来的,但检查与检验作用不容忽视。项目部QC要建立施工检查日志制度,认真记载日常检查、验证情况。

施工队的兼职QC要进行施工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在施工检查记录日志中详细记录,并发出过程整改单,对每个检验批都是在兼职QC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专职QC进行验证。

项目部专职QC在检查每一检验批时,对检查点做到百分之百检查,重要部位检查需由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共同联检。如隐蔽工程(指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混凝土结构工程、防水、防腐工程、地下埋设管道回填工程等)部位都属于重要部位。重点检查ETF/QP启动的先决条件,落实及严把各控制点的质量控制,在经过项目部QC的内部检查验证后,再通知业主检查认可。但QC人员的检查工作不能减轻或改变责任施工人员所承担的责任。

每项检查、验证和验收工作,项目部QC都要在国标资料中(如检验批、隐蔽、分项验收等)签字确认,同时在ETF/QP中的检查单和"W"'"H"'控制点后签字放行,检查记录中不应有涂改的痕迹。当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项时,要按程序要求开启不符合项报告(NCR),当发现严重危及物项质量和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制止其进一步施工,并向主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可先发停工令,同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2施工跟踪记录档案和质量计划的管理

对于施工跟踪记录档案(ETF)和质量计划(QP)的管理,严格按相关程序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在ETF中必须有控制单,控制单中内控栏中列出的各控制工序需要由工长和兼职QC进行验证签字,控制单中的外控栏中的各项验证由项目部专职QC签字放行。

对于砼施工、找平层施工、砌筑、贴砖、回填、灌浆、油漆、抹灰、堵洞、钢制作等作业均应建立检查单,在检查单中设立业主现场代表验证签字栏,保证每道工序在受控状态下。

ETF执行过程中的记录分为施工记录和检验评定记录两类。施工记录必须有施工负责人和执行者签字,检验评定记录必须有专职检查员、业主代表签字。

在QP中要填写作业的先决条件,它包括适用的文件(指图纸、程序等)、人员的资格,材料试化验报告、设备试验报告、工艺评定报告等;然后是设备、机具的选定、主要施工工序质量控制的项目及区域、主要工艺的跟踪见证及完工资料的验证,最后一项是质量计划的关闭。

QP开启后,作业队必须严格按已批准的质量计划执行,对于业主设置的控制点,责任作业班组应在物项施工完后,经过兼职QC检查合格由质保部专职QC进行验收。质保部验收合格签字放行后,由其通知业主设点部门验证、签字放行。

通过工程公司审批的ETF和QP由技术部ETF办公室负责管理,立即进行先决条件资料的收集,并在相关活动开工前7天通知质保部专职质检员进行先决条件检查,质保部专职质量检查员在作业活动开始前将ETF和QP进行开启,同时通知业主现场代表到ETF办公室进行开启放行。

对于H和W的控制点见证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业主方相关规定,施工记录档案和质量计划中的选点和签字放行必须都是原件,相同的施工层、段不得复印,最终形成的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记录资料(检查单)、原材质单和各种试化验报告、不符合项处理记录等。

篇2: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和报送作业指导书

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和报送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本作业是为了真实完整地保存工程建设过程和竣工的档案资料,以备社会,本企业和物业管理单位举证,查阅使用。

2.作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和报送规定》及有关法规。

3.主管岗位总经济师:审查前期综合性部分的竣工档案。

总工程师:审查其余所有竣工档案。

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并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主办岗位项目资料员:负责具体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协办岗位土建、设备工程师:协助资料催收。

4.紧前工作条件

建设工程已完成或达到可以编制工程竣工档案的程度。

5.作业描述

5.1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

5.1.1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或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要对竣工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

5.1.2每个建设工程项目至少应当编制三套竣工档案,一套建设单位自行保管,一套报送城建档案馆,一套移交物业管理单位。

5.1.3总投资在人民币5000万(含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工程项目要编制工程照片档案;总投资在人民币一亿元(含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除编制工程照片档案外,还要编制专业级的专题录象档案。

5.1.4如果需要,还应编制工程的电子(数字)档案。

5.1.5本主办岗位应该有能力自行整理编制和装订竣工档案,但主管岗位可视具体实际情况决定聘请专业人员参与或指导,甚至委托档案馆推荐的专业单位或专业人员整理编制。

5.1.6必须严格按《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和报送规定》中相关说明和范例整理编制和装订,以便一次通过验收。

5.1.7必须保证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常常是遗缺的文件正是今后查考的关键资料,而不真实的资料更是后患无穷。对于实在无法收集到的文件宁可注写说明,不能以虚假资料冒充。

5.2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和报送

5.2.1列入本市或区(县)城建档案馆(室)接受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相应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验收。

5.2.2建设单位在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并取得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后,方可向市或区(县)规划行政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5.2.3经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检查、验收合格的竣工档案,可同时报送相关的微缩胶片或光盘。

5.3工程竣工档案归档的内容(○:为建设单位自行保管;*:为报送城建档案馆;△:送物业公司)。

5.3.1前期文件部分

5.3.1.1领导讲话,重要会议记录、纪要、考察、调查报告、专家建议文件○

5.3.1.2有关请示、批复、批准等文件○

5.3.1.3合同、协议、招标、投标等文件○

5.3.1.4动拆迁文件(含私房产权证)○

5.3.1.5建设工程项目涉外文件○

5.3.1.6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5.3.1.7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

5.3.1.8设计(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5.3.1.9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批复(附图)○*

5.3.1.10国家土地使用证及地形图(附原房屋权属证明及拆房证明文件)○*

5.3.1.11国家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等文件,以及前期批租文件○*

5.3.1.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核准的地形图○*

5.3.1.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核准的建筑工程位置地形图及总平面图○*

5.3.1.14城建档案、环保、卫生、消防、人防等的审核文件○*

5.3.2设计技术文件部分

5.3.2.1工程水文、地质勘探报告及地质图○*

5.3.2.2规划设计文件(指小区以上的建设项目)○

5.3.2.3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和工程总概算○

5.3.2.4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

5.3.2.5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及说明书(如用计算机设计计算时,则报送设计参数、计算公式或源程序及运算结果)○*

5.3.3施工技术部分(按各单体排列组卷)

5.3.3.1综合文件(A卷)

5.3.3.1.1施工合同○

5.3.3.1.2施工预算○

5.3.3.1.3开、竣工报告○*

5.3.3.1.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5.3.3.1.5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文件○*

5.3.3.2测量类文件及沉降观测(B卷)

5.3.3.2.1施工定位测量○*

5.3.3.2.2工程沉降,位移观测记录○*△

5.3.3.2.3工程测量成果资料(边界、标高、测设、导线、水准点等)○*△

5.3.3.3桩基类文件(C卷)

5.3.3.3.1桩施工记录○*

5.3.3.3.2桩标高的偏差和位移实测记录○*△

5.3.3.3.3桩加固处理记录○*

5.3.3.3.4桩测试报告○*

5.3.3.3.5围护结构及设计说明○*

5.3.3.3.6其他地基、基础处理记录○*

5.3.3.3.7桩基竣工报告○*

5.3.3.4质评类文件(D卷)

5.3.3.4.1单位工程外观、实测、内业资料综合评分表○*

5.3.3.4.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桩基、基础、主体等)○*△

5.3.3.4.3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5.3.3.4.4烟(风)道、垃圾道检查记录表○

5.3.3.4.5地基验槽记录○*

5.3.3.4.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3.4.7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5.3.3.5施工材料质量保证文件(E卷)

5.3.3.5.1水泥

、砂、石、钢筋、焊条质量证明单、试验报告○

5.3.3.5.2防水、防腐、隔热保温材料质量证明单、试验报告○

5.3.3.5.3特殊材料质量证明单、试验报告○

5.3.3.5.4砂浆级配通知单,试块抗压报告○

5.3.3.5.5混凝土级配通知单(或出厂通知单)及抗渗、抗压试验○

5.3.3.5.6钢筋焊接试验报告○

5.3.3.5.7砂垫层环刀测定报告○

5.3.3.5.8回填土密实度测定报告○

5.3.3.5.9防水工程试水试验报告○

5.3.3.5.10钢筋混凝土构件、钢构件合格证、试验报告○

5.3.3.5.11钢门窗、木制门窗合格证、试验报告○*

5.3.3.6设计变更的依据性文件(F卷)

5.3.3.6.1设计变更的依据性文件汇总表○*

5.3.3.6.2设计变更通知单○*

5.3.3.6.3业务联系单○*

5.3.3.6.4技术核定单○*

5.3.3.6.5工程师令○*

5.3.3.6.6工程会议纪要○*

5.3.3.7监理文件(G卷)

5.3.3.7.1监理合同○*

5.3.3.7.2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事故处理方案报审单及处理过程和结果○*

5.3.3.7.3各施工阶段的质量评估报告○*

5.3.3.7.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3.4竣工验收部分

5.3.4.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5.3.4.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3.4.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3.4.1.3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5.3.4.1.4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5.3.4.1.5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及工程保修书○*

5.3.4.1.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5.3.4.1.7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书及汇总○*

5.3.4.1.8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终身责任人登记文件○*

5.3.4.2工程决算及审价报告(汇总表)○*

5.3.4.3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5.3.4.4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含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成果)○*

5.3.4.5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含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5.3.4.6其他各专业竣工验收鉴定书(包括: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环卫、电梯、防雷测试等专业)○*△

5.3.4.7其他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5.3.5建筑工程竣工图

5.3.5.1总平面布置图○*△

5.3.5.2建筑、结构竣工图(含桩位竣工图)○*△

5.3.5.3大型设备基础竣工图○*△

5.3.5.4电力、照明、给水、排水、煤气、通讯、暖通、监控、电梯等专业竣工图○*△

5.3.5.5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图(含管线接口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