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024-07-12 阅读 4251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国家、行业、建设、监理等关于工程质量方针、条例、规定和要求的落实,确保本标段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定期对工程质量和创优规划进行检查评比和指导。

从组织上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部设安全质量部,配备专职质检工程师,工程队设专职质量检验员,工班设兼职质量检验员。组建精干高效的试验和测量队伍,项目经理部设中心试验室,施工队设试验组,配备必要的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在原材料控制、施工过程控制、竣工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等各个环节,实施施工全过程测量和试验控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自下而上按照"跟踪检测"、"复检"、"抽检"实施检测工作。质量保证体系详见图12-3-1。组织机构详见图12-3-2。

2、主要职能部门及人员的质量职责

2.1项目经理

⑴代表公司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满足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行业等关于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⑵认真贯彻集团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配置本项目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所需资源,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⑶制定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和规划,掌握项目工程质量动态,对项目工程质量负总责。

⑷召开工程例会,分析各个阶段的工程质量情况,主持工程最终验交及验收后的维修回访工作。

⑸重视项目全员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支持质检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项目质量奖惩。

⑹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⑺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工期、效益的关系,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严令禁止偷工减料或粗制滥造行为。

2.2总工程师

⑴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技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既定目标。

⑵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及特殊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⑶组织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掌握质量现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召集有关人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处理方案,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并组织验证。

⑷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评比,领导项目技术攻关、质量创优和QC小组活动,通过质量观摩、技术交流等形式搞好现场质量控制。

⑸负责施工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工作,对一些新技术和质量控制技术要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传授,有权制止不重视质量的行为,对不合格工序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

⑹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⑺对因技术交底不清、施工方案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监督检查不力造成的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

⑻大力支持技术和质检人员工作,保证其职责和权限得到实施。

⑼专家组由隧道专家和地质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负责根据隧道地质超前预报情况进行方案及方法的制定和实施。

⑽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长大隧道快速施工配套技术。

⑾参与隧道通风方案的制定,并根据洞内情况及时修订方案。

2.3安全质量部

⑴负责实施项目全面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态。

⑵依据集团公司质量方针和项目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工作规划,明确项目各级质量检查人员职责和权利,负责质量综合管理。

⑶根据业主、监理合同要求、上级及项目经理有关指示,编制创优规划、主管程序文件、质量保证措施,制定安全质量工地标准,进行日常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监督检查。

⑷编制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评审,检查落实情况。

⑸实施工程施工中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和评定,开展项目质量评比活动,依据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奖优罚劣。

⑹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现场质量检查签证工作,对施工中可能或已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⑺负责项目QC小组注册、登记,检查指导其活动,指导应用有关数据分析和统计技术,经常性在工程例会做质量分析,必要时报项目经理批准召开项目质量分析会。

⑻组织项目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质量安全意识,组织项目质检员、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确保持证上岗。

⑼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编写质量事故报告。

⑽参与本项竣工检验、交付和用户回访工作。

⑾认真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组织项目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写、审定和更改,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⑿负责编制、修订《内部审核控制程序》,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⒀负责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核,编写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⒁与综合办公室配合拟制管理评审计划、整理和保管管理评审记录,起草管理评审纪要,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⒂负责质量体系的测量、监视、分析和改进的策划,以及体系运行发现的不符合的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⒃开展项目贯标培训工作,及内审员取证培训。确保参建员工理解顾客的要求,并树立顾客优先的意识,就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宜与公司安质部贯标办主动联络。

2.4中心试验室

⑴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检验标准、规范,开展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试验和检测工作,对试验检测数据和书面报告的正确性负责,使其满足质量体系标准的要求。

⑵把好工程材料质量检验关,负责对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质量,按现行有效规程进行取样检验,参加工地砂、石料场的选择与质量复验。

⑶参加质量检查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试验和检测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⑷做好试验记录的收集、分类和归档。

⑸负责项目试验人员培训工作,确保试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

2.5工程技术部

⑴正确贯彻国家各项技术政策、规范、标准、工法、规定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吸收和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⑵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组织实施现场施工技术、安

全、质量书面交底,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控。

⑶组织编制施工技术管理体系,提供现场施工技术保障,协调现场施工和调度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合同任务,使用户满意放心。

⑷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进展情况,负责提出施工组织方案调整、变更设计意见和建议,提供变更设计基础资料。

⑸实施最终产品的检验、防护和交付工作,编制用户回访计划,竣工验交后配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具体实施质量回访和保修工作。

⑹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施工原始记录和工程签证工作,并整理、编制施工技术总结和竣工文件,组织实施质量记录表格的审核。

⑺协助安全质量部编制安全质量工地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不合格品原因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⑻参加重大技术或质量事故调查。

⑼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从高性能混凝土、智能化注浆、机械装药、节能环保水压爆破、双线隧道施工机械配套和快速施工技术等五方面进行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并与相关专业人员共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研发实施情况。

⑽组织科技成果、论文和工法的撰写和申报,参与技术调查、设计文件审查,参与制定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综合性技术交底书、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等,确保满足工程质量目标。

⑾参与QC小组活动,积极吸收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

2.6资源保障部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的政策、法规,编制重要物资设备的采购计划,满足质量体系标准的要求。

⑵负责建立大型、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和台帐,制定年度大中修计划并保存维修记录,检查监督现场主要施工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建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管理档案,保证设备完好率,满足现场施工生产需要。

⑶监督检查项目材料配置情况,掌握工程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结果,对不合格物资应及时采取隔离、标识,以防误用;严格执行进场原材料送检制度,负责原材料的材质证明资料和检验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存档等工作。

⑷审核各工点所需物资总量,做到限额发料,每月组织检查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统一制定现场库房材料的合格标识,使之满足进场原材料质量可追溯性的要求,对存在问题采取纠正措施。

⑸掌握项目设备状况和物资管理状况,参与重大设备事故和物资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2.7工程队长

⑴负责对所辖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管理。根据项目部施工组织安排,制定队"生产计划",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对本队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⑵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创造适宜的施工生产环境,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全员积极性。

⑶带头重视质量,定期向项目部上报有关工程质量情况,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项目领导或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⑷带领职工学习技术,提高操作水平,保证工序质量全部合格。

2.8质检工程师

⑴参加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检查、工程质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检查,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各项质量制度和质量措施。

⑵参与保证质量措施的编制工作,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相关会议,签证验工计价报表。

⑶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填写检查证并通知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签证。

⑷总结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教训,按规定时间上报月、季、年质量报表及总结报告。

⑸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验验,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问题处理提出具体意见。

⑹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不按规定施工或违反施工规则的情况提出纠正要求,必要时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有权责令停止施工或返工,并向领导报告处理意见。

⑺负责收集整理所辖范围的质量档案和资料,满足竣工文件编制办法所要求的份数,做到签字手续齐全,对工程质量具有追溯性。

2.9测量及试验人员

⑴负责原材料和现场实物的取样和检测试验工作。

⑵按规定完成交接桩复测,施工放样和竣工复测,将结果报送工程技术部,做好对各施工队的测量资料及桩橛交底,满足施工需要。

⑶做好测试仪器的管理和保养工作,并定期进行标定,确保测试结果有效,并做好测试记录的收集、分类和归档。

(4)对自己经手的检测试验报告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篇2: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规定

1.了解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情况,重点了解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情况、企业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工程项目管理和工序质量控制的情况。

2.核查施工单位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体系建立和通过认证的情况。

3.企业领导班子的质量意识及质量管理机构的落实、质量管理权限实施的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明确的质量目标措施计划,并将具体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5.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质量体系工作,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循环,组织质量保证体系的全部活动。

6.施工单位应建立专职的质量检测和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职人员。

7.施工单位应组织质量小组,围绕质量目标开展质量改进活动。

8.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包括质量教育、标准化、检测计量和质量信息等工作。

篇3:房产测绘资质管理质量保证体系

房产测绘资质管理质量保证体系

(一)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设置测绘核心涉密人员1人。

(二)有较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登记、保管、借阅、使用、归档、销毁、检查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手续完备。与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有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熟知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四)有专门存放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资料室或专用橱柜。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成果资料存放整齐。对光介质、磁介质测绘成果及资料应采用防磁设备保管。

(五)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

第七条测绘核心涉密人员,需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八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测绘单位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基本情况;

(二)保密工作机构、专(兼)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证明文件;

(三)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核心涉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四)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

(五)测绘成果保密岗位责任制度,与测绘核心涉密人员签订的保密责任书;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定期自查记录;

(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相应设施配置情况。

测绘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第九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考核材料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审查,审查方式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查验相结合。

第十一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自决定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出具考核合格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考核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与《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一致,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测绘单位申请资质升级的,应按本细则的规定,重新申请考核。

第十二条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不合格:

(一)擅自大量复制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

(二)擅自销毁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情节严重的;

(三)擅自转借、转让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

(四)非法向国(境)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

(五)有涉密测绘成果失泄密行为的;

(六)对考核中存在问题逾期不整改的。

第十三条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责任。

房产管理处测量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