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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交卸手续管理制度范本

2024-07-12 阅读 5293

交卸手续管理也是人事管理的一部分,下面企业管理网的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则人事交卸手续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专卖店的人事管理制度

篇2:酒店入职手续人事政策

酒店人事政策之入职手续

A.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

a.验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证、各种奖励、培训证书、职称资格证书

-健康证

-免冠1寸彩色照片8张

-核对住址资料

-体检证明

-职业培训证

b.发放:

-更衣柜钥匙、员工宿舍钥匙(非本地员工)

-员工证、名牌、徽针

-员工考勤卡

-员工手册(员工阅读后,须签名在签署页上,并交人力资源部)

-制服发放单

C.入职培训

通过上述程序后,所有新员工将安排参加人力资源部举办的入职培训课程,所有新员工之培训必须安排在到部门上班之前三天内举行,考试合格后再派到相关部门上岗。若因特殊情况可以先接受部门培训,再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但未通过人力资源部入职培训考试的员工不能正式上岗。

D.部门报到

员工持《员工入职通知单》到部门报到后,部门经理应在通知单上签名确认员工到岗日期,并于二天内将回执联返回人力资源部。

E.录入花名册

人事主任为员工办好入职手续后,将员工个人资料准确录入电脑中的员工花名册,保证此资料的完整与准确。

篇3:人事交接手续制度范本

人事交接手续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中层干部级以上人员交接。

(二)中层干部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按公司人员分类规定的中层干部级以上(含中层干部级)的人员。中层干部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中层干部级以上(含中层干部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事务。

第四条中层干部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事务资料名录。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中层干部级以上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办公室或分管副总监交,中层干部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部长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办公室核定。

第七条中层干部级以上(含中层干部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中层干部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中层干部级以上(含中层干部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中层干部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