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某某水电站项目边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某某水电站项目边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2 阅读 8090

第一章?总则

1.0.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适应泸定水电站2#、3#泄洪洞工程建设需要,保护本项目广大职工、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措施。

1.0.2本措施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5162-20**)中有关章节,结合边坡施工现场中各工序的实际情况编制。

1.0.3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特殊部位如需上、下同时开挖,应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1.0.4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足够的安全监察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络。

1.0.5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切实保护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做到“五无”(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机电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1.0.6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从事本专业工作。

1.0.7各工序每班作业前必须开展班前3~5分钟安全讲话和危险预知活动。

1.0.8本措施适用于2#、3#泄洪洞边坡施工的所有施工队伍和人员。

第二章?一般规定

2.0.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及其它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佩带上岗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无上岗证不允许工作。

2.0.2必须坚持安全“五不施工”的原则,即:无施工图纸和作业指导书不施工;图纸和安全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施工现场无照明不施工;无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施工。

2.0.3现场安全员每日进行安全巡检,施工作业队及班组必须每月进行安全考核,奖惩月月兑现。对不服从安全人员检查,拒不执行安全措施的施工人员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部位、施工工序等应责令整改后方可施工。

2.0.4施工区域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划和实际需要采用封闭措施,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实行封闭。

2.0.5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管道线路等,必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

2.0.6施工现场存放设备、材料的场地应平整牢固,设备材料存放整齐稳固,周围通道畅通,且宽度宜不小于1m;严禁在边坡临空面侧存放设备、材料;施工马道或平台上存放的临时设备、材料,严禁占压主通道。

2.0.7施工现场的供排水系统,布置要合理,供水管不得漏水,排水沟、网等必须保持畅通。

2.0.8施工现场的边坡临空面侧、孔洞口、坑、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

2.0.9开挖边坡下的原G318道路、交通频繁的岔道口,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禁止通行”和交通管制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2.0.10严禁在公路、边坡临空面侧、施工便道、排架上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2.0.1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职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带病、疲劳、酒后工作。

2.0.12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2.0.13机械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试机,检查机械设备性能,必须完好。装载机、汽车在班前应严格检查转向、制动、灯光和喇叭等;边坡上施工时,驾驶人员严禁离开操作岗位;作业完成后的设备和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停放整齐。

3.2.14所有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机房、仓库等应配置消防灭火器。

2.0.15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2.0.16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或交通通道行走,服从安全人员指挥。接送上下班人员宜选用客车;乘坐汽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坐。

2.0.17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现场出碴的施工车辆严禁驾驶室带人。

2.0.18边坡土石方开挖爆破时,在警戒区内的所有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撤离警戒区到安全地点避炮,设备无法撤离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放炮飞石砸坏设备。爆破警报解除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2.0.19施工各种库房、加工车间、临时宿舍及办公用房等临建设施,应布置在不受山洪、江洪、滑坡、塌方及危石等威胁的区域,基础牢固,稳定性好,周围排水畅通,建筑物应符合国家规定。临建设施施工前应邀请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到现场审核。

2.0.20生活用水必须使用经过卫生部门或自来水公司检验合格的水源,作为生活饮用水。

2.0.21给员工食用的各种饮食必须是卫生的,员工食堂必须有卫生管理制度,员工食堂必须清洁、卫生,有专门的人员管理食堂卫生。

第三章?施工中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安全活动部分

3.1.1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每月必须定期召开一次全员参加的月安全大会,会上传达上级新的安全文件精神,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个月的安全工作要求。月安全会必须用专本做好记录,且每个与会人员都要签到。每周必须安排所属的作业班组召开安全日会,安全日会上对每个员工一周的安全行为进行讲评,表扬安全行为做得好员工,纠正有安全违章行为的员工,寻找本班组一周安全工作的不足,促进本班组的安全工作上台阶。安全日会班组长必须用专本做好记录,且每个与会人员都要签到。

3.1.2开展班组“三工”活动和“预知危险活动”。具体的做法是:上班前,班长召集本班当班的员工在一起,由班长进行三~五分钟的安全知识讲话,班长和当班的员工一起对本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上班中,由班长对本班员工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下班时,由班长对当班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同时班长作好当班的“三工”活动和“预知危险活动”记录,并要求当班员工签字。

3.1.3项目部每月一次、各施工单位每月两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内容:检查施工区的生产安全情况,有无安全隐患;检查施工区的爆破安全作业;检查施工现场人员有无违章行为;检查施工区、生活区的安全用电情况;检查设备使用性能是否满足安全标准;检查设备、生活区和施工区的消防安全等,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

3.1.4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参与项目部根据上级机关所安排的各种安全活动。

第二节?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2.1施工动力电源线路必须架空敷设,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路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3.2.2架空线路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3.2.3电杆的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1.6m,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在松软土质处宜加大埋入深度或采用卡盘等加固。

3.2.4施工动力电源线路的架设应在开挖爆破最小安全半径以外,如果线路架设在爆破区域或安全半径以内,开挖、爆破前必须作改线或断电处理。

3.2.5前期施工采用发电机用电,待外电源接入后,发电机电源必须与外电线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的可见分断点。

3.2.6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必须配置漏电保护器,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配电箱及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箱体表面做防腐处理(涂刷防腐漆等措施)。

3.2.7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线路。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线路采用断路器控制。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总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大于30mA,额定漏电时间要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得大于30mA·s。

3.2.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施工区域的用电设备外壳应涂有明显的色标,在安装使用中,外壳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3.2.9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和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2.10电气装置遇到跳闸时,严禁强行和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由专业电工进行和闸。

3.2.11照明灯具与导线的绝缘应符合有关规定;在易燃易爆的场所,电气设备与线路均应满足防爆要求;在潮湿、粉尘的场所,应满足密封、防尘要求。

3.2.12电源线不得破损、裸露线芯、接触潮湿地面,以及接近热源和直接绑在金属构件上。严禁私拉乱接电源,非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气操作。所有电气设备的作业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3.2.1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参加工作。对外单位派来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操作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进行制止。电气工作人员作业时必须备齐专用防护用具,劳保着装,穿绝缘鞋。

第三节?边坡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3.3.1边坡开挖应采取自上而下方式进行。某些特殊部位如确实需要上、下同时开挖,应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边坡开挖前,在开口线上方必须清楚5m以内的浮石、杂物、做好排水天沟,天沟外设置防护栏(网)、防止山上动物及浮石杂物坠落伤人。

3.3.2边坡开挖前按施工组织设计做好集渣平台,砌筑好挡渣墙,布置好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网)。

3.3.3通往高边坡的施工便道的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的1.5倍,坡度不得大于出渣车的最大爬坡能力;施工便道回头弯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m,路面外侧设置0.5m的超高值。施工便道回头弯外侧必须设安全防撞土埂,施工便道临空面侧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3.3.4在车辆多交会地点设置会车道,回头弯前后各50m处根据实际情况加设会车道;在视线受阻、危险地段派专人指挥交通,夜间挂红灯示警。在叉口、施工生产场地应设有“内有车辆出去、小心慢行”等字样的警示牌或限速标志。

3.3.5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和自卸车等施工车辆应设有专用的停放和清洗车辆场所。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车辆的制动、方向、灯光、喇叭等装置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3.3.6弃渣翻渣临边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3m,厚度不小于0.6m的石渣作为车挡。

3.3.7高边坡路临空边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及反光警告标志。

3.3.8坡面每下一层(台)应进行一次全面清坡工作,对不良地质构造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处理。

3.3.9按设计和施工要求,埋设安全监测设备,在不良地质地段加设观测标志增加观测频率,并派专人进行观测、记录,做好边坡的变化、沉降速率,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3.10高边坡的施工设备必须安放平稳、牢固。风、水、管线应设有防脱、防爆等设置。

3.3.11在高边坡上搬运材料、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用抛掷方式和不安全的方式搬运。

3.3.12边坡开挖时,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班开工前收工前必须对坡面坡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的迹象应立即处理。如暂时不能处理且对安全有威胁时,应停止施工,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恢复施工。

3.3.13存放氧气、乙炔时,必须分室存放;现场使用时氧气、乙炔必须立放使用并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当温度过高时,必须将氧气、乙炔放在遮阳棚下使用。

3.3.14在进行氧割作业时,氧气、乙炔上的压力表、调压装置和回火阀必须齐全有效,氧气、乙炔管严禁粘上油污且不得漏气。

?第四节?空压供风安全技术措施

3.4.1空压站布置和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的规划设计施工,变压器、储气罐、冷却水池、空压机房等要按照区域封闭,严防无关人员进入。

3.4.2空压机房,必须设有专门的值班工作房;必须有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牌(负责空压机运行安全人员的名字)上墙;空压机房的门口处应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安全标示。

3.4.3压缩机的进气口必须有吸声消音器;空压站的空压机压力表、安全阀、调压装置等必须齐全灵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和标定;储气罐必须设置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和标定。

3.4.4空压站内空压机的外设防护安全网(板)等必须完整有效;配电柜的外安全门必须齐全;所有的线路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漏电保护器设施。

3.4.5供风主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供风支管应选用合格和满足供风压力的管材;供风主管道应刷上红色或黄色的色标。

3.4.6主管道使用的闸阀和支管使用的球阀,应选用合格和满足供风压力的产品。

3.4.7供风管道所有的接头必须联接牢固;使用软管联接时,应采用八字扎法并纵向联接牢固。

3.4.8供风管道发生漏气及破损时,必须及时维修,避免超标躁声的产生。

3.4.9供风、供水管道布设在滚石、塌方等区域内时,应采用埋设或设置防护挡墙,并设有警告标志。在坡度大于15°的坡面铺设管道时,管道下应设挡墩支撑,明管弯段应设固定支墩。

3.4.10供风、供水管道布设,应保证施工结束后的拆除方便和安全。

3.4.11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供风,应设有防雨、防晒棚等防护措施。

第五节?造孔安全技术措施

3.5.1造孔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测量放样,依照放出的点和线施工。

3.5.2钻孔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的坡面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自上而下进行排险,清撬危险的岩石,排险时应在作业面下方便道前方25m处设置“正在排险”,“小心坠石”等字样的警示牌;处于排险作业面下方的作业面必须停止施工。

3.5.3手风钻钻孔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快速钻及其它大孔径钻孔必须设吸尘装置;钻眼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安全,周围有无危岩,地面有无危险裂隙,必要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3.5.4造孔用的钻机必须要严格检验各部连接件,确保使用安全;风管、水管接头必须牢固;照明用灯具必须按照本章第二节执行。

3.5.5造孔开孔和退钻时必须两人以上共同操作,相邻两台作业的钻机必须保证2m以上的安全距离。

3.5.6造孔作业结束时,将钻机、钻杆等设备和工具整理好,并按照要求转到安全地带。

第六节?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3.6.1项目部所属各边坡开挖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地方政府公安部门关于爆破安全的各项规定,并在爆破作业处立上爆破作业标志旗子。

3.6.2根据2#、3#泄洪洞边坡的实际情况制定《爆破安全作业指导书》,根据岩层结构做到每炮一个爆破设计,钻孔前对爆破班组下《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3.6.3爆破作业警戒遵循“谁爆破,谁警戒”的原则,爆破警戒距离根据爆破设计的安全距离确定,爆破警戒人员提前清场,清场时拉响爆破安全警报器,爆破警戒人员执红旗、口哨和戴爆破安全袖标,做到爆破警戒不留死角,确保爆破安全。

3.6.4爆破安全警报信号规定如下:(1)第一次是预备信号:在规定爆破时间开始时发出,警报为三长声“鸣30s、鸣30s、鸣30s”,爆破部位同时升红旗,现场警戒区内各施工单位听到预备信号后,立即停止施工,到安全地点避炮。开挖边坡下的原G318道路开始封路,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2)第二次是起爆信号:在预备警报信号响过10分种后发出,警报为二长声“鸣30s、鸣30s”,爆破部位同时降红旗,在最后一次警报响过后,各点炮工开始按规定点火起爆。在电炮响过5分钟,火炮响过15分钟,炮工才能到爆破地点检查爆破情况,如有盲炮,应采取处理措施,做好标记并向现场值班负责人报告,如无问题应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3)第三次是解除信号:在炮响过20分钟后发出,警报为一长声“鸣30s”,同时解除警戒,恢复施工,但开挖边坡下的原G318道路开始封路,必须在排险结束、道路清理完毕后才可通行。

3.6.5爆破作业人员、安全员、领料员、押运员、保管员都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作业。

3.6.6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提前一小时将爆破作业时间、爆破部位及警戒区域通告相邻的施工单位,并设立爆破警戒标志和爆破警戒安全公告牌;爆破相邻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积极配合爆破施工单位,并做好避炮防护工作。

3.6.7爆破作业时,在装药过程中设备及无关人员必须提前撤离出炮区,禁止边钻孔边装药;在装药、联网过程中,严禁在爆破作业现场携带、使用对讲机、手机。从事爆破作业和火工材料加工、保管的人员要严格按劳保规定着装,严禁穿化纤服。

3.6.8爆破前在原G318线2#、3#泄洪洞的边坡上、下游爆破区300~500m处设置限制通行栏杆,限速设施和“前方施工、禁止通行”等字样的警示牌,并派专人进行指挥。爆破警戒解除后,装载机对道路上的落石进行清理,待清理完毕后,由专人指挥车辆和行人通行。

3.6.9爆破结束后,由爆破工及时检查爆破效果,处理瞎炮,安全员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能解除警戒。

3.6.10必须严格火工材料领取、运输、保存、使用制度,领用、发料、回收要有专人负责且记录真实齐全;雷管要放在专用的防爆箱内,爆破作业后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及时退库保存,严禁私自存放火工材料或将火工材料转交他人。保管员、爆破员和查验员在《爆破作业双向查验登记表》上认真如实填写并签字。

3.6.11现场使用火工材料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每炮所用火工材料的数量和种类,由现场使用的爆破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在《民爆物品使用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并签字;使用情况和退库情况的记录,必须有爆破班长、领料员和库管员在专本记录上共同签字。

第七节装运土石方安全技术措施

3.7.1装运土石方工作前,首先观察、检查工作面是否安全,如有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施工。

3.7.2装运土石方设备必须完好,应满足本章第三节第五条的规定。

3.7.3装运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和疲劳驾驶,在施工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在会车、弯道、险坡路段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

3.7.4下坡道行驶的车辆必须让上坡道车辆先行。

3.7.5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除驾驶室外不准乘人,生产时驾驶室内严禁乘人。

3.7.6各种装运土石方设备不得停放于斜坡路上,如果必须临时停放时,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并将轮胎处垫好卡木或石块,确保设备安全。

3.7.7自卸汽车卸料时,应注意边坡和弃渣时的自身安全,在低洼地区卸料时,后轮要与坑边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事故的发生。

3.7.8自卸汽车车厢末降落复位,严禁行车。

3.7.9禁止在有横坡地面卸料,以防止中心偏移而导致翻车事故的发生。

3.7.10当车厢升举,在车辆下作检修和维护工作时;必须使用有效的支撑将车厢顶牢,并将车辆前后轮卡牢方可进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3.7.11任何人员都不得爬乘装运土石方机械,施工机械的指挥和操作人员必须精力,加强观察,保证施工安全。

第八节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3.8.1支护作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已审批的方案施工,支护作业区域下方应实行封闭,作业场所立上支护作业标志牌。

3.8.2支护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服从指挥。

3.8.3支护作业用排架2m以上的必须按照排架设计要求搭设,搭好后必须经过联合验收,合格后还必须挂上标志牌,牌上注明验收时间、使用期限、最大载荷、责任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内容。

3.8.4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面岩石安全情况,必要时排除松动的岩石;遇到不利组合的岩石层面时,优先采用安全随机锚杆支护,后再进行下步支护施工。

3.8.5支护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应放置妥当。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

3.8.6严禁垂直交叉作业,支护作业下方应设人警戒,严禁有人员和设备,严禁人员通行或工作。

3.8.7支护作业人员,精神要集中,不得打闹,不得麻痹大意,防止坠落。

3.8.8支护作业前,应检查排架、脚手板、栏杆、梯子和安全带、安全绳以及安全防护设置等,经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迁就使用。

3.8.9支护作业中,焊接作业的下方或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消防器材和专人看管。

3.8.10支护作业中,喷砼作业时对Ⅳ类以下的岩石面必须采用有压风清理,严禁用水清理;对Ⅲ类(含Ⅲ类)以上岩石面可用水清理岩面;喷砼作业人员必须与喷砼作业面成60度以下的夹角。

3.8.11支护作业使用的材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不允许将多余的材料堆放在临空面边缘和支护排架上。

3.8.12支护作业时,不得坐在排架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躺在排架作业面处休息。

3.8.13进行危险程度达特级的支护作业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应急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施工。

3.8.14支护用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脚手架作业的相关规定和安全要求,脚手架钢管外径为48mm~51mm,壁厚3.0mm~3.5mm。扣件不得有裂纹、气孔、砂眼、变形滑丝,钢管无锈蚀脱层、裂纹与严重凹陷。

3.8.15脚手架应基础夯实,立杆下部加设垫板,基脚部位预留0.15~0.2原地基,立杆间距不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

3.8.16走道脚手架应安装牢固,临空面应有防护栏和挡脚板。

3.8.17脚手架拆除时,在拆除物坠落范围外侧应设有安全栏(网),与醒目的安全标志。

3.8.18喷浆作业时搭设的工作平台必须牢固、可靠,并设置栏杆、安全防护网、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应装置红灯示警。

3.8.19在高于2m的工作面作业,必须系好安全绳(带),严禁在同一固定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带)和一根安全绳(带)上拴几个人。

3.8.20锚索和锚杆束施工工作平台,各种临时起重设施或机械在实施前须经方案论证及受力计算,安全审核通过后方能施工。

3.8.21喷射机、注浆泵、张拉设备高压油泵等承压设备或容器,使用前须全面检查,满足安全要求后再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和损坏,应及时更换并经常检查易损部位,发现后要及时处理。

3.8.22施工作业时,任何情况下,喷射机喷头,注浆管及锚索张拉时的锚孔前方都严禁站人,张拉设备必须安全牢固,张拉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3.8.23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施工,高空作业时搭设的工作平台须牢固可靠,并设置拦杆、挂安全防护网,在醒目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3.8.24严格按照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开挖支护施工程序组织生产,严禁违反施工程序施工,以免造成边坡失稳,崩塌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8.25支护施工的钻孔及喷护应采取降尘措施,尽量减少粉尘对人及环境的伤害及污染。

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列的项目,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规定和相关的各级管理办法。

葛洲坝集团泸定水电站施工项目部

2006年12月25日

篇2: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一、?总则

1、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交底中,要有单项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物料运输等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定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3、工程公司/项目部领导干部及安全、技术负责人,负有教育、督促所属施工人员学习和贯彻安全措施的责任。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5、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6、施工中应经常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作好防范工作。

二、高边坡开挖

1、高边坡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收工前应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发现有危石、危土、裂缝和有坍塌迹象以及其他不稳定情况时,应立即妥善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2、每次雨后,均应对高边坡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滑塌迹象,发现有隐患及时妥善处理。

3、高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格按要求放坡,严禁掏底开挖,每层开挖高度不得超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

4、在岩石的走向、倾斜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的地段,应顺层开挖,不得挖断岩层,并采取减弱施工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上述地段,应采取短开挖或马口开挖、并设临时支护等措施。

5、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出露,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开挖。

6、需设防护的边坡,应按设计及时防护;当不能紧跟开挖面防护时,应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层,待作护坡时再刷够边坡。

7、人力挖掘时,操作人员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数人同撬一石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和存放机具。

8、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9、高边坡开挖弃土下方及滚石危及范围内有运输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清理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10、在高于2m的坡面作业时,必须拴安全绳,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进行高边坡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处陡坡、冰冻及泥泞的地方作业应注意防滑。

11、施工人员上班前4小时不许喝酒和含酒精的饮料,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12、弃土应保证高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应根据地形并考虑对附近建筑物以及农田、水利、河道、交通的安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方可弃土。

三、爆破作业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有突出或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

2、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眼时,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滑伤人。

3、在爆破后的坡面上钻眼时,除开始作业前检查外,在作业中还要经常对坡面、坡顶进行检查,清除危石和松动石块。

4、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钻工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

5、使用电钻钻眼时,操作工人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6、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严禁穿高跟鞋,并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

7、爆破器材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到库房提取。炸药和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如干电池手电筒等)一起携带运送,搬炸药与拿雷管的人员同行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爆破材料应直接送达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随用随取。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退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8、爆破用品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次爆破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确定。引线与雷管的连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9、装药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合格证的爆破工完成。装炮区内严禁吸烟点火,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

10、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磨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11、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药个数、地点,以便爆后核对有无瞎炮。

12、起爆工作在值班管理人员监督和统一指挥下进行,不应在夜间爆破,如必需在夜间爆破时,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13、在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必须持红旗和喊话筒(口哨)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警戒范围一般小炮为200m,用药量较多爆破的警戒距离经过计算决定。

14、在临近公路旁施工时,必须与有关运输部门取得联系,规定爆破时间,并安排人员作好交通管制,作好清理道路准备。

15、点炮人员必须有计划地依次点炮并选好安全躲炮地点,每人每次点炮超过5炮时,以信号雷管控制点炮时间,当听到信号雷管爆炸后,必须立即停止点炮进入安全区,并将点炮情况向炮工组长详细汇报。信号雷管的引线长度应比最短的点炮引线短0.8m,但其总长不得小于1m。

16、火花起爆在无瞎炮的情况下,在炮响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点火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17、瞎炮由原装药人员当场处理,瞎炮地点应设立明显标志,其周围5m范围内严禁人员通行。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

18、处理瞎炮必须设立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可采用下列几种办法:

(1)、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严禁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2)、距瞎眼0.6m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纹。

(3)、能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时,可重新起爆药包进行起爆。

四、机械施工

(一)、机械施工通用要求

1、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首先应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2、作业前,应对机械状况作详细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机械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驾驶室内不得超员,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4、严禁机械超荷载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5、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距作业地点5~10m的安全地带,便于操作人员看清的地方。操作人员只能受一个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手势信号,当看清手势信号后方能作业。

6、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待恢复作业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雷雨或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或严重干扰时。

(5)、地面出现陷车或机械运行道路打滑时。

(6)、施工标志丢失、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时。

(7)、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和运行时。

(8)、夏季气温超过40℃时。

7、机械在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在陡坡上严禁换档掉头。在山丘弯道或斜坡上行驶时,应降低行驶速度。

8、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应与边沿保持一定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二)、挖掘机

1、挖掘机的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并将履带制动住。履带停置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左右不得有歪斜现象。轮胎式挖掘机应将支腿顶好。

2、挖掘机停放处若地面泥泞、松软、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其它材料将履带垫好。

3、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碰撞挖土面。铲斗未离开地面时,严禁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高悬在空中时,不得行走。

4、挖掘机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进行清底、平整、修坡等作业。

5、在较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除掉,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如果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必须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6、严禁铲斗在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7、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以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

(三)推土机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时,横坡坡度不得大于10°。

2、下坡时应压低油门,用发动机辅助制动,转向操作(不用刹车时)应与平地行驶相反。

3、推土机下陡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4、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用多刀送土的方法,以用拥土,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时应先换成倒车档后才能提铲刀倒车。

5、数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应大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个推土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cm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四)、装载机

1、铲斗满载运送时,必须使铲斗保持在低位置(距地面40cm左右)。

2、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行,不得已时可倒退下坡。另外应避免满载倒退上坡。

3、卸料时铲斗应高度合适,铲斗过高会使所卸物料砸坏车厢或粉尘飞扬,铲斗过低会使倾翻时碰撞车厢。

4、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五)、平地机

1、在公路上行驶行时,应将刀片和松土器提起,刀片不得伸出机侧,前轮不得倾斜行走,速度不得大于20km/h。

2、平地机在清除积雪时,必须在轮胎上安装防滑链,并逐段探明路面情况,防止掉进深坑、沟槽发生意外。

3、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着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4、平地机不宜在夜间作业。

(六)、压路机

1、在新填筑的路基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准备滚压的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应事先清除。

2、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碾压时,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行驶间距不得小于20m。

3、严禁用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五、挡护工程

1、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改小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坡脚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砌好的坡面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3、砌筑用的片石,最大重量不宜超过50kg。

4、支顶危石悬岩或采用嵌补综合防护等工点应按专门工点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喷射砼防护岩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不得单人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工作区域其它人员不得入内。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停机后处理。用机械手操作时,悬臂下严禁站人。

6、坡面锚喷挂网必须设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7、使用手推独轮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的纵坡重车方向上坡不得大于3%,下坡不得大于10%,载重量不得大于200kg。

(2)、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3)、推车时必须思想集中,向前了望,数车横排并行时,车与车应有2m以上净距。

(4)、在坡口向前倾倒卸车时,肩带应先摘下。

(5)、车上堆物不得过高,以免妨碍视线。

8、使用架子车运输材料时:

(1)、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载重量不得大于400kg,行车速度不得大于6km/h。架子车道路坡度不得大于12%

(2)、架子车道应派专人维修,悬岩陡壁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严禁用来载运危险品及易燃物品。

(4)、拉车时必须思想集中,下坡时须前把提高,后架着地缓慢运行,严禁利用冲必跑步前进。

(5)、会车是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处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

(6)、装、卸物品材料应稳放稳取,堆码稳固。

(7)、重车运行时,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坐人。

9、使用机动车运输时:

(1)、根据道路坡度、各种车辆的爬坡能力选用适宜的运输车型。

(2)、运输道路应派专人维修,达到道路平整、无淤泥积水,悬岩陡壁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交叉道口应设立标志。

(3)、在运输车辆爬坡能力不够时,应采取更换车型、减小载重量、在前方拖拽等措施。

(4)、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5)、物料装载高度不应影响驾驶人员视线,装载宽度不应大于车斗宽度。

(6)、下坡转弯及下长大坡道时,应换入低速挡行驶。

(7)、应安装倒车警报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稳妥范围后方可倒车。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

(8)、车辆陷车时,若用本身动力不能驶出,不应强行以免越陷越深。用其它车辆牵引时,应有专人指挥,两车之间严禁站人。

(9)、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不应在坡道上停车,如需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10)、在坑壕边缘倒料时,应有10-15m长的反坡,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离壕边10m时,应减速行驶。

(11)、严禁利用车辆高速制动的惯性清除翻斗内的余料。

10、物料提升

(1)、扒杆各部结构的材料、规格、尺寸应根据起吊物的重量经设计决定,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与设计不符合的代用料起吊物件。

(2)、每日开工和交接班前,应对地垄绞盘主柱、支杆、底盘、滑轮、绳索和各个接头进行详细检查,发现不良情况应修理合格后方准使用。

(3)、每套扒杆必须指定专人指挥,操作时协调一致。

(4)、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吊斗帮。使用平板提升时,平板应设有防护栏杆及停留装置。起吊的重物必须堆码稳固。

(5)、起吊开始后,所有人员严禁站在起吊重物下,并应至少离开扒杆摆动面以外5m。

(6)、人力转动扒杆应缓缓进行,严禁猛拉猛放。如遇转动不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7)、操作时,如听到异响或发现绳索绞磨等情况时,应立即放下重物,检查修理。

(8)、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起吊工作。如需起吊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措施并上报公司审核。

六、脚手架

1、脚手架应根据施工场地及承受荷载情况进行搭设方案设计,设计应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要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脚手架必须按搭设方案设计的材料规格和结构尺寸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脚手架搭设基础应平实,施作好排水设施,立杆应设底座、垫木。脚手板应满铺,施工层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卸料平台应按设计搭设,并规定限定荷载。

4、遇有立杆沉陷或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架上结冰等问题,在未解决前必须停止使用脚手架。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雨雪后进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6、在使用过程中,凡是有杆件、扣件和绑扎材料损坏严重者,要及时更换、加固,所使用材料应与原架子材料及规格相同。

7、脚手架的拆除应设专人指挥,周围设围栏或警戒标志;拆架子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拆除时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要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栓住杆件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运载地面的材料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

篇3:高边坡施工安全制度

1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各施工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4职责

4.1施工单位对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4.2监理对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一般规定

5.1.1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

5.1.2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火、吸烟。

5.1.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1.4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

5.1.5临边、危险区域、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5.1.6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5.1.7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5.1.8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气候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

5.2施工布置

5.2.1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应遵循保证安全、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的基本原则。

5.2.2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5.2.2.1地基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胁。

5.2.2.2交通道路畅通,区域内通行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干线交叉。

5.2.2.3生产车间,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5.2.2.4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区并满足相关规定布置。

5.2.3大型施工机械与车辆停放场的布置应与施工生产相适应,要求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基础稳固,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5.2.4弃渣场布置应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5.2.5施工生产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应符合以下规定:

5.2.5.1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5%。

5.2.5.2道路最小转变半径不得小于15m,因自然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应有足够的回车场地和安全墩)。

5.2.5.3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且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7.0m,单车道不宜窄于4.0m。单车道在可视范围内应设有会车位置。

5.2.5.4路基基础及边坡保持稳定。

5.2.5.5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涵洞口应设有相应警示标志。

5.2.5.6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5.2.5.7应设有排水设施,排水设施不得占用有效路面。

5.3开挖

1覆盖层开挖

1.1在覆盖层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清理完边坡的风化岩块、堆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并在适当位置修筑拦渣坎,保证下部施工安全。

1.2在覆盖层开挖前按设计要求完成截水、排水沟的施工,验证排水效果,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

1.3覆盖层开挖应按设计边坡坡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坡面按设计要求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

1.4坡面随开挖下降及时进行清坡,按设计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支护,保证施工安全。支护主要采取锚固、护面和支档几种形式。

1.5作好汛期防水、边坡保护措施,防止边坡坍塌造成事故。

1.6对于边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若开挖面不能及时支护时,应预留保护层,在有条件支护时,再进行保护层开挖。

1.7需人工开挖的坡面覆盖层,应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对于块体较大、人工无法撬动的孤石,宜爆破后清除。

1.8在覆盖层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2边坡石方开挖

2.1边坡石方开挖采取自上而下的开挖方式,同时应作好边坡开口线上下一定范围内的锁口和锚固工作。对于需要支护的边坡,采用边开挖边支护的方法,永久支护中的系统锚杆和喷混凝土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一个梯段高度,永久支护中的预应力锚索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两个梯段高度。

2.2边坡开挖时,不得采用对坡面产生破坏的爆破方法,可在坡面3-5米以内预留保护层;也可先进行坡面预裂爆破再进行主体石方开挖爆破,一般采用梯段加预裂爆破一次开挖。严格控制一次最大单药量,质点振动速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3对于边坡易风化破碎或不稳定的岩体,应先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边开挖边支护。在有断层和裂隙发育等地质缺陷的部位,应在支护作业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层的开挖。

2.4在开挖面靠近马道或平台设计高程时,各级马道及平台预留1.5~2m的保护层,保护层开挖严格按照保护层开挖技术要求进行,并在马道或平台外侧,分别设置马道护栏及其它挡渣措施,以免石渣滑落。

2.5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风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应由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

2.6边坡开挖的分层厚度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两马道间的高差、钻孔设备和装载机械的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

5.4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5土石方挖运

1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应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不得带病作业。

2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区前,应对经过线路进行检查,确认路基基础、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3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工作范围内停留;机械运转中人员不得上、下车;严禁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超载,出渣车车厢内严禁载人。

4挖掘机械工作位置要平整,工作前履带要制动,挖斗回转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得装车。

5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基上。

6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载人。

7推土机在作业时,应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操作规程的规定以内。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拖拉大型钻孔机械下坡时,应对钻机阻滑。

8运输车辆应保证方向、制动、信号等齐全可靠。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箱,严禁超速超载。

9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平地,严禁在斜坡上停车,临时在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

10施工设备应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不得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1挖掘机作业严格执行《挖掘机安全管理规定》。

12装载机作业严格执行《装载机安全管理规定》。

13压路机作业严格执行《压路机安全管理规定》。

5.6支护脚手架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6检查与考核

6.1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