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发电厂小油枪改造安全措施

发电厂小油枪改造安全措施

2024-07-12 阅读 8852

设备检修邹县发电厂设备检修安全措施页:1/5版次:A编号:设备类别:本体适用范围:本措施适用于#1--#4炉小油枪改造工程序号措施内容执行(√)一安全风险分析1人员思想、身体、心理状况:1.1工作人员须经《安规》、《检规》考试合格。1.2工作人员经过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安装步骤学习并考试合格。1.3工作人员思想稳定,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2工器具:2.1所用工器具经定期检验合格,贴有合格证,所有工器具在有效期内。2.2工作前检查所有工器具齐全完整、绝缘良好。2.3电气工器具使用时应确保其外壳有良好的接地。2.4手持电气工具应使用漏电保护器。2.4工作人员应熟悉工器具的使用方法。3个人防护:3.1工作人员戴好安全帽,穿工作服。3.2个人防护用品齐全完整。3.3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机器绞住的部分。3.4工作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5使用火焊、磨光机时应戴防护眼镜。4作业环境:4.1在水平烟道内部工作时,应使用行灯照明,光线应充足,行灯电压不得超过24伏,行灯变压器应放在外面。4.2工作场地铺垫良好4.3工作场所附近有高温热源,注意防护,勿动周围带电设备4.4吹灰器起吊,起吊装置安装完毕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卷扬机要有考核合格的专门人员操作。4.5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5设备、设施、系统状态:5.1设备要可靠隔离,系统要放气消压至零。6高空作业:6.1高空作业不要依靠栏杆,防止坠落6.2安全带扎在牢固的构件上,挂在工作地点上部使用。6.3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工作中应做好防止高空落物伤人的安全措施。7临时电源:

设备检修邹县发电厂设备检修安全措施页:2/5版次:A编号:设备类别:本体序号措施内容执行(√)7.1电源插座完整,固定牢固,电源插头应完整。7.2电压超过220V接漏电保护器7.3电源由经过电工培训合格的人员接、拆线。8动火作业:8.1气割时注意勿使熔渣溅落,做好隔离措施。8.2氧气、乙炔管接头应绑扎牢固。8.3使用电气焊时,应清理周围可燃物,并做好防火措施。9临时工状态:9.1临时工身体健康,精神良好,思想稳定。9.2临时工工作前经《安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9.3临时工工作服、安全帽、鞋等合格。10经安全风险分析补充的安全措施:10.1使用气割时,氧气、乙炔瓶应垂直放置,固定牢固。10.2材料、工器具、零部件应定置管理,防止高空落物。10.3在吊运过程中应有专人统一指挥。10.4拆除的部件应送至指定地点或及时运走。10.5需要补充的其它措施:严禁下列行为:10.5.1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10.5.2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10.5.3大型起重机械操作工,凡是领导安排两人同岗操作,工作时轮流值班,擅自脱岗。10.5.4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起吊。10.5.5歪拉、斜吊。以上安全措施已经全体工作组成员学习。签字:二起吊1喷口的起吊和搬运须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重搬动时,只能由一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由专业技术培训及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2起重工作应有尽有统一的信号,起重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来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不准操作。3起重物品必须捆绑牢固,垂直起吊时,吊绳必须通过起吊物的重心,以防止重物翻转。4在起吊物上应系以牢固的拉绳,使其不摇摆不旋转。设备检修邹县发电厂设备检修安全措施页:3/5版次:A编号:设备类别:本体序号措施内容执行(√)5起吊的重物必须先用绳子或链子很牢固和平稳地绑着。绳子和链子不应有打结和拧筋。6起吊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起吊重物稍微离地(或支持物),就须再检查悬吊物的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如发现绳子扣不良或重物有倾倒危险,应立即停止起吊。7在起吊工作区域设置安全围栏,禁止与工作无关人员在起重区域内停留或行走。当正在起吊时,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8起吊重物不准长时间悬吊在空中,有重物暂时需悬吊时,严禁指挥及操作人员离开做其它工作。9重物放在地上应稳妥地放置,防止倾倒或滚动,必要时用绳子绑住。10所有的高空作业人员应扎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扎在牢固的构件上。11所有的倒链、钢丝绳、拉绳等应检查合格,所受荷重不超过规定。三工作许可1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执行。2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安全注意事项。四工作开始1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部位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2工作负责人不能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五工作监护1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安规》(热机)第75条规定的安全职责。2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3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组成员。4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临时代替人员应将现场情况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组成员。5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1工作负责人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工作票交工作许可人。2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全体工作人员确已撤离,通知工作许可人验证后,方可试运。3试运后,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六工作终结1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时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设备检修邹县发电厂设备检修安全措施页:4/5版次:A编号:设备类别:本体序号措施内容执行(√)2工作负责人应向运行值班人员详细交待检修情况,设备、系统变动情况,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存在的问题,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填写检修交待。3工作负责人应与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记入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工作终结。七组织措施1平安消防单位负责人是李和平,项目负责人是华兵,兼职安全员是蒋长祥,起重操作工是李开军。2每天组织好开工会、收工会,并布置好安全措施。3坚持每周的安全学习。4在起吊中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以上安全措施已全部正确执行,工作已经终结。工作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篇2:站场改造砌墙施工安全措施

(1)所有既有线施工均应在运营管理方批准的“天窗”时段进行。拨道、便线换道、临时中断行车和限速行驶时,需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采取措施,应符合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对既有线影响的施工,必须首先探明施工范围的通讯、水电、信号等管线及其他设施情况,并与运营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

(3)站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经过充分论证后,由铁路局运输管理部门批准。过渡方案涉及停运跨局旅客列车、封锁主干线时间较长、对路网运能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时,应报经铁道部批准方可实施。

(4)施工中要严格按运营单位批准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若可能引起行车径路或接发、调车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应提前与车务部门协商沟通。

(5)插铺、改移道岔,施工要点结束,岔后警冲标必须在道岔启用前设置完毕。暂停使用或封闭的线路。自停用或封闭点起,应设置临时车挡和停车标牌,夜间应显示红色停车信号。

(6)在影响既有线范围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白色或黄色安全帽,在轨道上作业时必须穿黄色防护服背心。施工人员严禁在既有线范围内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衣服。

(7)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以及临时设施侵入界限(正线直线段距线路中心2.44m,正线曲线为2.9m)严禁施工人员上、下班时在线路及轨道上行走、横跨既有线或坐、卧轨道上休息。

(8)对受地形影响限制,驻地与工地间跨越桥梁必须走既有线时,要求走人行通道(人行步板),严禁在线路、路肩等限界范围内行走。发现列车接近时,须及时避车。其他人员严禁进入既有线范围。

(9)临近既有线施工时,场地严禁悬挂红色标语,彩旗尽量减少红色和绿色,以免影响司机瞭望。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跟班防护员进行跟班防护。

(10)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挪移和破坏防护设施,严禁夜间在既有线附近生火。

(11)在既有线旁测量放线时,严禁使用钢卷尺等金属测量工具测量既有线线路轨距,如需用时,可以使用皮尺。严禁用金属将两股轨道连接一体。穿越铁路的人员应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原则。

(12)跨越既有线搬运工程材料时,应得到公务部门许可,在搬运地点两端不小于800m处设防护,由专人统一指挥,及时互传信息。确保搬运材料期间的行车、人员安全。

(13)在既有线旁搭设防护排架时,应注意上方的接触网,应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4)严格按照有关公路、铁路施工规范要求办理,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坚持技术复核制,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工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做到对施工图纸审查、技术交底、施工测量及时、准确、无误,各项资料保存完好,以备核查。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开工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对存在的疑问及时与设计部门联系解决。

(15)既有线改造过程中注意接触网和信号等站后设备的正确显示、运用及改造,保证施工与运营安全。

(16)施工单位施工期间要确保机具和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注意施工期间自然灾害的预防措施必须到位(如洪水、滑坡防护等)。

篇3: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临时工

2.2.1?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施工现场“十不准”

3.1?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变电工程

4.1.1?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线路工程

4.2.1?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立杆工作

4.2.2.1?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杆上工作

4.2.3.1?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敷设线路

4.2.4.1?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撤线、撤杆

4.2.5.1?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配电台架工程

4.3.1?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